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謂脈但浮而不細,嗜臥者,邪猶在外,宜麻黃湯;脈浮細,不嗜臥,而胸滿、脅痛者,邪又在少陽,宜小柴胡湯。非外已解,而又和之、發之之謂也。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按“麻黃湯主之”句,當在“此當發其汗”下。謂服麻黃湯已,病雖未除,而又發煩,目瞑;劇者,陽邪上盛,必將衄血而後解。非既衄血,而又以麻黃湯發之也。然亦須審微、甚而處之。若其欲衄而血不流,雖衄而邪不解者,則仍宜發汗。仲景雲: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是也。
傷寒脈浮滑,此表有熱,裏有寒,白虎湯主之。按陽明篇雲: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湯主之。厥陰篇雲:傷寒脈滑而厥者,裏有熱也,白虎湯主之。審此,本文當作裏有熱,表有寒;表寒即手足厥、背惡寒之謂。蓋傳寫之誤,不必曲為之解也。
症象陽旦一條,蓋即前條之意,而設為問答,中間語意殊無倫次,豈後人之文耶?昔人讀《考工記》,謂不類於周官。餘於此條亦雲。
下利清穀,汗出,必脹滿者,傷其陽而氣不行。成氏謂亡津液者,非也。
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當作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白散。舊本必有誤也。既已寒實,何可更用栝蔞、黃連寒藥耶?
傷寒雜論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者,陽邪痹於陽而不散也,故先刺風池、風府,以通其痹。
陽邪被抑而未服者,仍當從陽因而去之。此桂枝湯去芍藥之意。
病在陽而反下之,邪氣被抑而未複,正氣方虛而不振,是以其脈多促。然當辨其仍在表者,則純以辛甘發之,桂枝去芍藥湯是也;辨其兼入裏者,則並以苦寒清之,葛根黃芩黃連湯是也。
餘寇未平,複合為亂;餘邪未淨,複集為病。傷寒發汗解,半日許複煩是也。
大下之下之後,複發汗三條,均是汗、下之後。然小便不利者,傷其陰也;振寒脈微細者,陰陽俱傷也;晝日煩躁不得臥者,傷陽而不傷陰也。於此見病變之不同。發汗則動經者,無邪可發,而反動其經氣也。餘謂此條為飲症者,未必謬也。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者,是動其經氣也。但陽脈微者,先汗之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逐堅攻瑕之法。
喘而汗出,有陽氣虛脫者,亦有熱氣內迫者。太陽病下之,下利,脈促,喘而汗出,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是也。
利水、逐血,為熱入膀胱兩大法門。利水厘清、溫,五苓、豬苓是也;逐血辨微、甚,桃仁承氣、抵當湯丸是也。
青龍湯主散表寒,而兼清裏熱,故麻黃多於石膏;麻杏甘石主清肺熱,而兼散肺邪,故石膏多於麻黃。桂枝湯主散表邪,故桂枝倍芍藥,而益生薑之辛;建中湯主立中氣,故芍藥倍桂枝,而益飴糖之甘。品味相同,而君臣異用,表裏、補泄,因之各異矣。
太陽轉入陽明,其端有二:一者汗出不徹,邪氣不服而傳。曰: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一者汗出過多,胃中幹燥而傳。曰:太陽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幹燥,因轉屬陽明也。
經邪不能聚,故傳入腑,則聚而不傳。經邪未變,故惡寒;入腑,則變熱而不寒。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複傳。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此為陽明入腑症也。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氣內蒸而津不從也。
痞症表未解者,宜先解表,不可便治其痞。若兼下利不止者,則不拘此例,宜合表裏而並治。太陽病外症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裏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是也。
陽明津涸,舌幹口燥者,不足慮也;若並亡其陽,則殆矣。少陰陽虛,汗出而厥者,不足慮也;若並傷其陰,則危矣。是以陽明燥渴,能飲冷者生,不能飲者死;少陰厥逆,舌不幹者生,幹者死。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邪自本而之標,自髒而入腑也,雖便血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