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商人的掮客本色
商賈之富,或累萬金,追利乘羨之所致也。富國何必用本農,富民何必井田也? --漢·桓寬《鹽鐵淪·力耕》
夫理國之道,舉本業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業,錮商賈不得宦為吏,此所以抑並兼長廉恥也。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是以眾人慕效,不耕而食,而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今可令諸商賈自相糾告,若非身力所得,皆以臧畀告者。如此,則專役一已,不以貨與人,事寡力弱。必歸功田畝,田畝修,則穀人多而地力盡矣。
--南朝宋·範曄《後漢書·桓譚傳》
元末明初江南巨富沈萬三,資產雄厚,富可敵國。傳說,明太祖築南京城,沈萬三自請築東南,明太祖自築西北,西北未築完,東南已竣工。據《明史·馬皇後傳》記載--
吳興富民沈秀者,助築都城三分之一,又請犒軍。帝怒曰:“匹夫犒天子之軍,此亂民也,宜誅之。”後諫曰:“其富敵國,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將災之,陛下何誅焉!”乃釋秀,戍雲南。
秦漢而後,能見於正史的富翁不多,沈萬三算是其中之一。沈萬三的故事,有三方麵因素值得思考:其一,沈萬三富於元末亂世;其二,沈萬三受到帝國王朝的直接排斥打擊;其三,民富敵國,不祥,天要懲罰。
事實上,帝國時代的文化與製度,素有排斥、拒斥、壓製商業發展的傾向。一方麵,帝國時代工商活動的空間極其有限,帝國對商業的控製和對商業地位的安排,使商業幾乎是自帝國產生時起,即不由分說地被貼上了不道德的標簽,背負起“無奸不商”的“黑鍋”。經商經常地是被作為一種暫時的謀生手段被對待,商人一旦積累下財富,或購置田地成為地主,或進入官僚係統成為官員(即“耕讀傳家”),躍身成為相對體麵的階層。另一方麵,中國很早就形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都市群落,其活躍程度又是帝國模式無法遏製的,《清明上河圖》的繁華景象便是一明證。因此,工商業在帝國秩序中的地位,大概隻有“不尷不尬”四個字可以概括。在技術水平落後的條件下建立起的大一統國家,財政的根基在於對人口、土地的控製和對專賣製度的控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