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鈴又響了,又有人報告說:不知哪裏來的一幫人,要接收軍校全部武裝,現與學生相持不決……陳公博雙眉緊鎖,幹脆丟下電話筒,一籌莫展地倒在沙發裏。
陳璧君見形勢確實緊張,陳公博已是泥人過江自身難保,哪裏還幫她的忙,隻得轉身出來,步行著返回自己的公館。
1891年11月5日,陳璧君出生於馬來亞檳榔嶼喬治市的陳姓華商家。其父陳耕基,原籍廣東新會,與梁啟超同鄉;其母衛月朗,原籍廣東番禺。年輕時,陳耕基攜妻闖蕩南洋,成為當地富有的橡膠商和體麵的紳士。陳璧君生長在優越的家庭環境裏,接受的中英文教育都很完備。“絕對清潔,但不齊整。愛好天然,不事裝飾,除去爽身粉外,一生未塗過脂粉。不會唱歌,不會跳舞,好聽優美的音樂,但是不懂。好看新、舊、中、外的畫,但自己一條直線都畫不出來”,這就是陳璧君的自我描述。
在華商中,陳耕基對政治較為超然;衛月朗識大體,明大義。青少年時期,陳璧君頗得母親真傳,有主見,也有膽魄,比一般女生更有思想和決斷力。
1907年,陳璧君16歲,在檳城同盟會會長陳世榮家莎蘭園,她見到年方二十四的革命才子汪精衛。汪是典型的美男子,胡適就曾說過,他若是女人就一定要嫁汪精衛,此話並非戲言。陳璧君情竇初開,對汪一見傾心。為了能常常見到汪精衛,與他共效於飛,陳璧君腦海裏生出一個大膽的想法:遠赴東瀛留學,加入同盟會。
陳璧君的心思汪精衛洞若觀火,有意回避——汪精衛是有婦之夫,與家鄉的劉姓女子結縭數年,雖在異域他鄉奔波數載,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畢竟那道無形的“紙銬”沒有解除。汪精衛旅日期間,因在《民報》上宣傳民族革命觸怒清廷,他擔心牽連劉氏,去信表示“彼此夙無愛情,不宜再生糾葛”。偏偏劉氏是個難得的烈性女子,對夫君忠貞不渝,拒絕離婚,托人鄭重其事地轉告汪精衛,她決定終身守節,好女不事二夫,因此這段婚姻依然懸而未斷。
於是,汪精衛對陳璧君的愛慕作了冷處理,不告而別,避免節外生枝。但陳璧君天性執拗,且不管汪精衛同不同意,先把父母爭取過來,變成自己的同盟軍。陳耕基聽說女兒愛上了有婦之夫,頗為不悅,苦口婆心解釋:嫁革命黨人,做寡婦的機會很大,過安生日子的可能性卻很小。何況陳璧君已與表兄梁宇皋訂婚,豈能說悔婚就悔婚,這成何體統!母親衛月朗卻通情達理,她看到女兒茶飯不思,身形日益消瘦,就提出一個折中的方案:由她親自陪同陳璧君前往新加坡,探明汪精衛的心思後再作計較。
陳氏母女到了新加坡,孫中山特意為她們接風洗塵。年過半百的衛月朗親睹了一代偉人的風采,親耳聆聽了三民主義主張和創建共和的遠景描繪,心馳神往,似乎全然忘記了到新加坡來的初衷,不僅允許女兒去日本留學,她本人也要加入同盟會。
1908年,陳璧君赴東瀛尋夢,“心旌耀耀,一如輔翼淩空,翔飛萬裏”,她的豪情是那個時代狂飆激進者所特有的。陳璧君乘船抵達東京後,很快結識了同盟會的大批革命誌士。
1910年,汪精衛決意親赴北京刺殺清政府攝政王載灃,以回擊外界對同盟會高級幹部的質疑。(認為他們是怕死鬼,隻知慫恿別人流血革命,自己卻躲在幕後唱高調。)陳璧君毅然與之同行。當時行動經費奇絀,籌措甚難,衛月朗不惜典質衣服、首飾,給他們提供川資。
由於細節上的疏漏,汪精衛和黃複生的刺殺行動尚未實施,就泄露了行藏。警察順藤摸瓜,捕獲了二人,並打入死牢。清廷將革命黨人“明正典刑,以儆效尤”乃是一貫的做法,但汪精衛和黃複生意外地遇到了一位善主——肅親王善耆。當革命黨刺殺成風、起義不斷時,善耆曾說過以下頗具見地的話:“革命黨人,早已甘心鼎鑊,不畏一死,酷刑重罰,決難禁止其謀。為今之計,隻宜刷新政治,以去黨人口實;寬容黨人,開其自新之路……”
宣統三年(1910年)春,善耆細閱汪精衛的供詞之後,慨歎“其才出色,其誌可悲”,“與其殺掉,莫若令其改變誌向,為國盡瘁”。經善耆力爭,汪精衛和黃複生幸免一死,僅被判處終身監禁。自有大清律例以來,這是破天荒頭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