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不同意!”我幾乎是歇斯底裏地反駁道,“怎麼能離婚呢?我不離!”
一直以來,我隻重視自己的感受,包括工作,包括與同事間的相處或上下級之間的關係,包括婚姻,我想得最多的是如何得到別人的認可和尊重,如果擺脫自卑的困境。不高興了,我可以借酒澆愁,對珍珍大發脾氣,甚至跟趙曼麗鬼混以發泄內心的痛苦,並揮霍著我那可憐的工資。我很少關心別人的感受,尤其是珍珍的感受,雖然在一起生活了五年,我隻關心自己,從來沒有真正關心過珍珍的思想和情感。她在想什麼,她會怎麼想,這不是我考慮的範圍。現在想來,我真是大錯特錯了。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情感,都有自己的喜怒哀樂,憑什麼隻讓人家在乎你,你卻不肯在乎人家呢?比如一直未能生孩子這件事吧,她自己的情況自己知道,也就是說,她早就知道自己無法懷孕了,但還是不死心,從結婚到現在,她一直在努力,所有的房事基本上都是她主動的,她在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彌補自己的過錯,並完成我傳宗接代的夢想。直到所有的努力都付之東流,並被付強使用計策逼著她去醫院檢查後,她才不得不承認了自己從前做下的錯事。對於這件事,我雖然感到痛苦,可是珍珍呢?她難道就不痛苦嗎?她難道就不希望自己變成一個真正的女人、成為一個媽媽嗎?作為一個外人,李誌安尚且能想到這一點,而我作為與她同床共枕五年的丈夫,我卻沒有想到,甚至從來沒有想過,我還是一個男人嗎?
我頹然回到客廳坐下,拿起一根煙想點上,可還是把它放下了。是的,珍珍隻犯過一次錯,可我一直在犯錯。我總是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每一次犯錯都有充足的理由,卻從來沒有想過要原諒她。她犯錯的時候不過十八九歲,而我現在都35歲了,我還在犯錯,這對珍珍公平嗎?為什麼隻能要求別人理解自己,自己去不能理解別人?
珍珍慢慢回到房間,拿出一隻包,去收拾自己的衣物。她今天穿了一件橙紅色的外衣,紅色代表喜慶吉祥,我知道她這是專門為嶽父的壽辰而穿的,希望嶽父能健康長壽。而此時,她已把外衣脫下,細心疊好,又去收拾別的衣服。
我突然發瘋一般衝進房間,蠻橫地把她手裏的衣服往床上一扔,大聲說:“你要去哪裏?你不能走!”
珍珍並不理會我的瘋狂,重新去床上拿衣服。我惱怒地說:“我問你呢。你要去哪裏?這裏才是你的家!你這深更半夜的要去哪裏?”
珍珍停下收拾,背著我坐在床沿。我扳過她的肩膀,瞪著血紅的眼睛,幾乎哀求般大聲說:“珍珍,你不能走!我錯了,是我錯了,我不該對你那樣,我不該忘記今天這個日子。你責怪我吧,你打我罵我都行,但就是不要離開我,不要離開這個家好嗎?你走了我怎麼辦?你是我的妻子,你不能走啊!”
我覺得許久以來的壓抑一時找到了釋放的渠道,一時跪倒在她的麵前,伏在她的腿上,號啕痛哭起來:“珍珍,原諒我,再給我一個機會好嗎?是我不對,我不該那樣對你。你對我那麼好,我還那樣對你,我不是人,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渾蛋。我不管你以前做過什麼,我也不要什麼孩子,我都會要你,我不能沒有你啊!這些年來,我知道你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委屈,承受了很多說不出來的苦痛,你活得不容易,你還沒有享到福,怎麼能就這樣走呢?從今以後,我們好好過日子,我們不管別人怎麼說怎麼看,我們過我們的,我會好好待你的。我發誓,如果我再對你不好,就遭天打五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