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的問題是比較敏感的,我們隻能了解一個大致的情況。好在調查的重點並不是收入本身,而是夫妻二人收入的比較,這裏所記錄的收入情況隻是作為夫妻收入比較的一個背景來用的。
全戶收入的統計沒有意義,因為每戶人口不同,這裏采用人均收入的統計數。從18戶純農業戶收入的統計看,人均年收入是2333元;從17戶經營非農產業和外出打工戶的統計結果看,人均年收入是7617元。從調查到收入資料的共計35戶的人均年收入看,則是4900元。這裏所統計的收入是把所有的收入全都算上,其中包括地裏的莊稼、幹零工的收入以及所有的現金收入。由於調查表是村民填的,他們說的收入數,其實是有水分的。實際收入應該比這個少一些。但他們太愛麵子,怕說自己收入少被人看不起。我的調查員(她太熟悉村中情況,完全是一個圈內人)估計,平均每戶提供的收入數字大約應有20%左右的水分。這個調查結果同國家統計局的統計資料相當接近:2006年,河北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為3801.82元。(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提要,2007》)
但是,這裏所統計的收入並不是純收入,而是“毛收入”。因為,農民種地要上化肥、噴農藥、買種子,還要支出收割費、澆地水電費等等,這些都是支出或稱成本。如果減掉支出成本,每畝地純收入也就200元上下。後村基本是這個水平。後村人均有地1畝4分左右,另外每戶有數量不同的承包地。
後村調查中設計了這樣一個問題,問女人的勞動占家庭總收入的比重,問妻子跟丈夫相比誰掙錢掙得多,夫妻收入的差距是在擴大還是在縮小。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大概有這樣幾種情況,一種是平等模式,夫妻掙錢差不多,或者無法分開計算;另一種是男人收入高過女人的模式;第三種模式是女人完全沒有收入,家庭收入完全是由丈夫創造的;第四種模式是女人獨立創造家庭的全部收入;第五種模式是女人收入比男人高的模式。調查顯示,前兩種模式占絕大多數,屬於後三種模式的家庭是極少數。
屬於平等模式的事例有:
王(農婦):收入占家庭收入的一半。
榮(開地毯廠):收入一般。兩人不分。全家年收入10萬元,人均2萬元。
喜(地富子女,賣衣服):都是兩人一起幹,沒法分。
平(大商店主):一樣幹活,收入一樣吧。
華(開麵粉廠):都是一塊幹活,收入沒嘛(什麼)區別。沒法比較。當然人家的貢獻大,咱得承認。
深(農婦):活都是兩人幹的,日子也是倆人過的,收入沒法分,都幹得差不多吧。
明(農婦):我們都是農民沒法分。
樹(農婦):都是種地,沒說法。
軍(農婦):都是種地。他有時候出去打工掙點兒錢,我還在家看孩子呢!差距沒法說。
臣(農婦):都是種地。倆人一塊幹。掙得一般多。有時候他出門打工,掙的錢也是兩人花。
鬆(留守婦女):收入很少。很難。家裏十畝半地,地裏收入一萬一,他打工收入一萬多,去掉花銷,一年存一萬五。
敏(小學教師):差不多。沒變化。死工資,一個月那麼幾百塊錢。他現在正自學大專的,要是讀下來,能長一級工資。一級工資才20 多塊錢。
燈(留守婦女):這幾年打工不容易,糧食漲錢,兩人收入差不多。
殷(子女打工):地裏的活是兩個人掙的。俺倆沒法比較。孩子們打工比俺們掙得多。
見(農婦):收入都差不多,一個月他比我多幾十塊錢。別的都一樣。
青(幼兒園老師):收入沒法說,地裏收入是他的。幼兒園雖然名義是我的,實際上他幹得也不少。錢都是倆人掙的,沒法比較。
愛(做火腿):收入都是兩個人掙的,沒法比。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夫妻倆掙的差不多,但是女人實際上比男人幹活幹得多。或者是在社會生產中的勞動量女人多於男人,或者是社會生產的勞動量加上家務勞動的勞動量女人多於男人。這種收入模式表麵上看屬於平等模式,實際上卻是男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