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嘛(什麼)法呢?孩子一天天長大了,不能打一輩子光棍吧。現在沒錢沒房哪有法說媳婦啊?誰家的閨女願意上俺家來受罪?就是為了孩子才走這一步。俺嘛(什麼)也沒往王家拿。張家的東西一點兒不少地留在張家的房子裏,等著給小子用。那小子跟他爸爸一樣命苦啊。俺住俺的,他(指她的兒子——作者注)住他的。有時候一塊住,在他那邊住。這邊的房子是老張家蓋的,不能讓他來。老張家人瞪著眼地找我的碴兒,不能讓人家抓住話柄兒。

後村的另一個改嫁事件也反映出,現實的需求有時會戰勝傳統的觀念和習俗。勝在丈夫去世後改嫁了。她丈夫因肺癌去世,生前一家人愛吃喝,“不知道過日子”,是王家大家庭中日子過得最差的,在村裏口碑極差。丈夫死後不但沒有積蓄,還欠了8萬元的債。勝還不到50歲,愛打扮,顯得年輕,但是因為好吃懶做,多年來在村裏是個人見人罵的女人。她改嫁到鄰村一個喪偶的退伍殘疾軍人家,當時媒人上門提親時,她大女兒還挺高興,二女兒對此不表態,兒子也不管這檔子閑事。

村裏本家族的人的態度完全不合傳統習俗:希望她改嫁。原因有二:一是她改嫁了,她兒子的日子會好過一些。因為她一輩子吃喝玩樂,除了糟蹋,啥也不會幹。留在家裏,會繼續拖累兒子。二是她若改嫁,男方肯定會給她一些錢。族人希望她用這些錢替她兒子還債(她丈夫死後,債務被她兒子繼承)。可惜,族人的這個願望並沒有實現:她改嫁時,男方給的兩萬塊錢她都自己存起來了,一分錢也沒有給她兒子。這個事例說明,雖然人們從習俗和觀念上反對寡婦再嫁,但是也要從夫家家庭利益出發,看她是個什麼人,如果她不是個好媳婦、好母親,族人就不會挽留她,反倒希望她走掉。

後村有許多婦女都持尊重寡婦本人意願的態度,就像鋒所說的:

如果寡婦願意改嫁,就改吧。

但是,後村也有一些女人持有條件地支持寡婦再嫁的觀點:

秀雖然支持寡婦再嫁,但是反對帶走孩子:

寡婦可以再嫁,孩子不能帶走。帶走的孩子到了新家,肯定受氣。

敏則讚成帶走女兒,不讚成帶走兒子。她的考慮非常實際,並不是反對寡婦的權利,而是從再婚家庭對孩子的接受程度考慮的:

寡婦應該再嫁。要是女兒可以帶走。要是兒子,還是別帶。到了新家,人家也是喜歡女兒,養幾年就出嫁了,是不是自己生的沒嘛(什麼)區別。人家不喜歡兒子,長大了,蓋房娶媳婦,要是關係不好,更麻煩。沒準過幾年小子長大了,自己跑回親爹那村了,那不是白養啊!

平的觀點也明確認為,孩子是夫家的:

寡婦要是沒孩子,應該改嫁。要是有孩子,就不好說了。孩子是人家家的,老爺們兒不在了,一大家子(指同姓氏的大家庭——作者注)還有別人。寡婦改嫁也得聽聽人家那邊的意見。

燈的觀點也是認為兒子應當屬於夫家,女兒倒無所謂:

如果沒孩子或者有個小閨女,改嫁是最好的辦法。要是有小子,就不好說了。

關於孩子應當屬於夫家還是屬於寡婦的看法,在後村人的心目中,孩子當然屬於夫家。然而,這種觀點恰恰是男權製和婚後從夫居製長期占據統治地位給人們造成的習慣看法。現代婚姻法律並不認為孩子是夫家的,而是認為孩子屬於夫妻二人,如果寡婦再嫁,按照現代家庭的邏輯,孩子當然應當跟隨母親,而不是留在夫家。

45歲的樹是從孩子是否有人照顧的角度考慮寡婦再嫁是否應當帶走孩子這個問題的。值得注意的是,她認為,即使孩子被寡婦帶到其他姓氏的人家,他們還是元配丈夫的子嗣。此外,從她的觀點可以看出,屬於妻子的財產隻有婚前陪嫁財產,婚後共同創造的財產全部屬於丈夫,這種看法是與現行婚姻法相悖的:婚姻法規定,所有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要是村裏有老娘們,死了男人,再走一家(指改嫁)也正常,可以帶走娘家陪嫁的財產,不是陪嫁的不能帶,得給人家留下。如果有孩子,那就沒法說了。孩子有爺爺奶奶,就不能帶。要是沒人照顧了,帶走也行。反正孩子大了還能回來,孩子到老也是這個村裏的人!

立的觀點也反映出民俗的態度與法律規定的財產權歸屬的差距,她說:

按說,女的可以把嫁妝帶走,別的嘛(什麼)也不能帶。人家也不讓你帶走呀!

後村有少數人是明確遵循傳統思維模式,堅決反對寡婦再嫁的:

49歲的殷認為寡婦改嫁是丟人的事:

改嘛(什麼)嫁啊,怪丟人的,到了別的村也不一定好。

通過換婚來到後村的49歲的民明確地說:

改嫁是丟人的事。

50歲的明雖然隻是描述事實,但是也能看出她在寡婦再嫁問題上的傾向性,她說:

我們這裏守的多,嫁的少。

幼兒園老師青有一個很奇怪的標準:如果寡婦要改嫁必須明媒正娶,如果和別人提前發生了非婚的關係,就違反道德了。她心目中的道德一是已婚者的忠實於配偶的道德;另一個當是傳統的守貞的節婦的道德。其實,寡婦已經是單身人,婚姻忠實這一道德對她並不適用。青是這樣說的:

得看情況再定。要是寡婦早就和別人有勾搭,就不能成全她。做人臉皮再厚也得講道德。

28歲的美對寡婦改嫁也充滿敵意,她說:

人可以走,但其他免談。

52歲的寡婦華再嫁時遭到了夫家親屬的阻攔:

原來那個病死得早。我來這村時,那邊的叔伯兄弟們嘛(什麼)也不讓帶。兩個小子也二十來歲了,一個結婚了,一個也訂婚了。我就帶著閨女來這村了。除了俺娘兒倆一人一身衣裳,嘛(什麼)也沒帶。閨女一開始不願意來,不來也不能行。別看那邊她那些個叔伯大爺、叔伯叔們攔住我改嫁,俺娘兒倆真要是留到那村裏,遇到困難誰也不會幫一下的。沒有我,這個閨女就沒人管,她兩個哥哥也不管。她哭著跟著我來這村了。過幾年出嫁了,其實也沒嘛(什麼)區別。

42歲的寡婦月26歲就守了寡,一直沒有改嫁,她回憶說:

那年才26歲,人們都勸我改嫁。我就是不放心兩個孩子和老婆婆。怕走了以後,老婆婆沒人管,怕兩個孩子沒人管,學壞了,對不起他們死去的爸爸。

那一年,要過年了。原來說臘月底回來,跟他一塊出去的一個叔伯兄弟一進臘月門就回來了。我去打聽他的信,叔伯兄弟低著頭子不說話。我也不知道,光覺得心裏慌慌的。其實那時候他就出事了,這個兄弟就是回家來報信的。他不知道怎麼給我開口。他早晨回來的,到晌午時,一大家子,二十來個叔伯兄弟們都知道了,就是瞞著我。(哭)他們背著我把棺材都買好了,就是商量不出來怎麼告訴我。一幫人擦眼淚,一直到過午了,鄰居家一個6歲的小孩子,聽見大人們說這事,她不懂事,就跑來給我說了,一進門就說,“××他爸爸死了!”我一聽這個就眼前一黑,嘛(什麼)也不知道了。(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