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微有些低智的亮也挨過丈夫打,她說:
挨過打。他也嫌我笨。俺要靈,還能跟他啊!
永的婆婆曾經唆使兒子打媳婦,永說:
有過暴力。俺倆都脾氣大。多數的時候是因為他娘挑撥的,讓他打我。也有的時候是因為兩個人性格不合。還有一回是因為他大爺。他大爺瘸了一條腿,說話辦事都不利索,穿得又邋遢,我看見就惡心。也不知道這樣的人(當廚師)做飯,他飯店的客人們怎麼吃下去。那天我從衡水坐車去看他,吃他大爺炒的菜。誰知道他大爺是不小心,還是故意的,在我的菜裏有好幾隻蒼蠅,我當時就不幹了。拍著桌子就罵他爺兒倆瞎眼。結果把有數的仨客人全嚇跑了。客人一走,他摁著我就打。我摔了他幾個盤子、碗,他大爺在一邊不拉架,光抽煙不管。他家沒一個好人!可沒法跟他過下去了。
來遭受暴力的原因是不喜歡性生活,拒絕丈夫的性要求:
有過暴力,主要就是他想“那個”(指性生活),我不同意。後來他又有別人了,興心跟我離婚。我也想跟他離。他兄弟不同意。說他哥兒倆從小爹娘不全,在村裏受氣。不能看著兩個侄也這樣。他和弟弟感情好,為這事還打了一架。後來就不離婚了。現在(丈夫包有二奶,妻妾同住)不挺好啊?
有些後村的女人是因為生不出兒子而遭受家庭暴力,其實她是在代人受過——生男生女至少有一半是丈夫的責任。新的情況就是這樣,她說:
有過。剛結婚那幾年,兩個人沒感情,加上婆婆嫌我生不出小子來,有事沒事地常拱火讓他打我。每回打架,婆婆幫著他打我。公公拉架,拉不開,就勸我和他小子離婚。我二姐也在本村,看到我受氣,她就不幹。每回都鬧得翻天。本來俺公公和二姐夫合夥做買賣,做了十幾年,因為這些事,都散夥了。打了我幾回之後,他就不再打了。現在孩子們也大了,不打了。
愛以為村裏隻有她挨丈夫打,這顯然是錯誤的。她說:
打架是經常的。咱這村裏,可能也就是俺還挨打。人家別人家都挺好的。俺家那個玩意兒(指她丈夫)不通人性,嘛(什麼)也不懂,天天打老婆孩子。第一次動手是結婚一個月時,那天幹活累,他想那個,我不同意。他就打。後來因為別的事,他也常動手。不光跟我動手,對兩個孩子也打。有時候把孩子捆到樹上打。我也不能擋住。他說”不打不成器”。他是他爹打出來的,也沒見到他哪裏成器。俺這輩子瞎眼倒黴跟了他。
守是因為患過精神疾病而遭受家庭暴力的。她說:
有過,那時候可不少。有幾年我有病(間歇性精神分裂),各處去治病,花了不少錢,治不好。那時候的事我都不知道,病好的時候,看到自己胳膊上有傷,問他是怎麼回事,他說我是自己摔的。後來大兒子說是爸爸給打的。說我那時候病得厲害,他騎車子馱著我上公社醫院去看病,我在車子後麵坐著唱戲,一唱一路,讓人們誰見了誰笑。他又惱又難受。回到家裏,我把家裏剛糊的要過年的窗戶紙一把火點著了。還拿著貼在鍋台後頭的灶王爺,撕下來,蘸著粘粥貼到腦門上,領著兩個小子到大街上來“報廟”(農村人去世後,兒女排著隊哭著去村東的祠堂,稱“報廟”)。他氣壞了,拉著我家走,我就不回去,村裏人們圍著看熱鬧,他等我回家把我打了一頓,還讓孩子以後不能跟著我出來丟人。這樣事,也不能怪人家。他也沒法。我病起來就像小孩,不知道能折騰出嘛(什麼)事。我犯一回病,他就打我一頓。打吧,反正咱那時候也不知道疼。
強的情況比較特殊,她是一位第三者,兩人發生了感情,想克製,壓抑,想斷掉,但是兩人的關係最終沒有斷掉,因為兩人是動了真感情。她說:
有過暴力,但不知道算不算。他打過我幾回,想讓我對他死心。其實我知道他也難受,怕離了婚家人在村裏受氣,但不離婚又沒法跟我結婚,他怕耽誤我。我就是不離開他。他打了我,哭得比我還傷心。我也和他鬧過,特別是聽說他兒子出生的事,我氣壞了,拿菜刀要砍了他。他不躲也不閃,讓我砍。我舉起刀沒落下來,照著自己胳膊砍下來,(卷起袖子),你看,這疤瘌多麼長啊!兩人打鬧過幾次之後,感情卻更深了。
村裏有些夫妻是對打,而不是男人單方麵的暴力:
榮:婚後前幾年打過架,後來孩子大了,就不打了。
芬:暴力算不上。年輕時常打架。兩個人不熟,又都脾氣倔。動過鐵棍子(方言,村民用來捅煤爐的火鉗子)。砸過鍋。我就回娘家,等他家人去賠理道歉,再跟他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