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敏是努爾哈赤的侄兒,也是一員猛將,為清入關前的四大貝勒之一。天聰四年阿敏在永平(今河北盧龍)附近被明軍打敗,隨即下令將新降巡撫白養粹、知府張養初、太仆寺卿陳王庭、主事白養元、知縣白珩、掌印官陳清華等,一律處死,並將城中百姓盡行屠殺。為此,皇太極下令懲處阿敏時,確實將誅殺降將和百姓列其一條罪行,指責阿敏是故意墮毀他的基業。皇太極說:
永平、遵化、灤州、遷安等處,歸順之民,耕種田禾,宜嚴禁擾害。
又說,對這些人“勿以形跡可疑,妄指平民為奸細”。他還特別指出這樣做的原因是,永平等處歸降漢民,“為漢人未降者所屬目,豈可令其失望”。皇太極認識到,對待永平等處歸降漢民的態度,決定後金今後能否招降更多的漢民,能否穩定地統治漢民地區。正由於他認識到這一點,所以才把如何對待永平等處歸降漢民的問題,看得這樣重。他一上台就把“安民”看成是“治國之要”,認為“滿漢之人,均屬一體”,並製訂了許多安撫漢人和使用漢官的政策。這對爭取漢官漢民起了重要的作用。當年大淩河城一役,雖然祖大壽降而複叛,但卻得到祖可法等三十多人,也算招降的一大壯舉。而且在這一批人裏,確有頗具才能之輩,像祖可法和原明朝寧遠副將張存仁,後來在清朝定天下的過程中,都起了重要作用。皇太極對他倆都給予重用。由於皇太極對明降將寬厚,絕大部分的明將都是忠心耿耿地為後金效勞的,心地也比較坦誠。如張存仁於清崇德元年(1636)被封為都察院參政時,就對皇太極作了這樣的表示:
臣以三死許國:如臣不實心任事,苟且塞責,畏首畏尾,即以負君之罪誅臣,一也;如臣假公行私,瞻顧情麵,遺誤國政,即以欺君之罪誅臣,二也;如臣貪財受賄,私家利己,即以貪婪之罪誅臣,三也。如臣不犯三事,而被奸佞誣陷,願皇上大振乾斷,誅佞人以戒讒嫉。
永平降將馬光遠和主動投奔後金的大商人佟養性,在天聰七年(1633)正月也聯名上疏說:
(對漢官)凡有過失者,即時處分;有讒言者,即時對明,使正人不得遭其誣陷,邪人不得行其奸險。
降清官員都有一種心理,擔心新主子不予信任,把話說在前頭,免受讒言中傷。皇太極對降將基本上是信任的,在大淩河戰役之後,他得到大批明朝降將,這些人都忠心耿耿地為清廷效勞。皇太極所實行的許多政策大多是從降將獻策中得來的。後金、清初幾次進軍關內,都有孔有德、耿仲明等降將隨行。這些人長期在明軍中服役,對明朝情況很了解,他們參與運籌,自然要起很大作用。後金和清招降明將,由女真或滿洲人出麵效果比較差;而以明將出麵招降,效果就很好,許多明軍將士看到大勢已去,就在明降將的招撫下投到後金或清營。對後金或清軍瓦解明軍鬥誌起了重要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