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黨錮之禍之象牙塔外,是流血的仕途(2 / 3)

但是好景不長,公元166年,又發生了一起案件:張成之子殺人事件。這件事情,給李膺為首的士大夫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

事情是怎麼一回事呢?

當時有一個方士,在當時來講算是科學工作者,咱們今天覺得是搞迷信活動的,名叫張成,是宦官的黨羽。這一年,張成從宦官那兒得到了一個非常絕密的情報,說朝廷馬上就要頒布“大赦令”了。所謂“大赦”一旦發布,那麼所有的犯罪嫌疑人,無論是還沒抓起來的、已經抓到了還沒審判的、已經判決了還沒執行的、正在執行的,統統赦免,所有的罪過一筆勾銷。應該說這是一個很不好的製度,在古代就有很多有識之士予以詬病。新中國的憲法裏麵,最早也有“大赦”的規定,一次也沒用過,後來修改憲法的時候廢除掉了。

大赦是犯罪愛好者的福音啊,張成當然不能夠錯過這麼好的一個機會,趕緊把自己的兒子叫到跟前:“朝廷馬上要頒布大赦令了,咱們不能錯過這個機會,平時誰跟咱有仇的,有誰欺負過咱的,你去把他給殺了,我包你無罪。”他兒子還真聽話,出門就殺了一個人,不用說當場被逮捕。所謂冤家路窄,不是冤家不碰頭,負責辦這個案子的正是李膺。

還沒等李膺把這個張成的兒子給正法,朝廷果然頒布大赦令,張成的這個情報非常可靠。張成揚揚得意,放出話來:你李膺如果膽敢違背大赦令處死我兒子,你就是違反了正當的司法程序,你就有罪,所以乖乖地把他放出來吧。這個話傳到李膺的耳朵裏,李膺勃然大怒,毅然違背朝廷大赦令,強硬執法,把張成的兒子給處死了。

兒子死了,張成哪肯善罷甘休?立刻就去聯合宦官,指使他的黨羽告發李膺等人,說他們結黨營私、黨同伐異、目無王法,連朝廷“大赦令”都敢違背,連皇上您的話他都不聽了,那還有什麼幹不出來的?下一步就是要謀朝篡位啊!漢桓帝哪有什麼主見,反正一代昏君嘛,你們說什麼就是什麼,所以他就下令把李膺等兩百多個所謂的“黨人”逮捕入獄。

李膺入獄以後,各方人士奔走呼號,積極展開營救工作,給皇帝上書請願。太學生也不念書了,跑出來遊行示威,搞太學生運動。中國曆代每當朝政不清明的時候,都有太學生運動,彰顯著青年人對於國家和民族的擔當。太學生運動的發源,就在漢朝。

李膺在監獄裏麵也沒閑著,也在動腦筋。他故意承認了自己的罪名:我們的確結黨營私。還順便招供了很多“黨羽”:某某宦官的侄子,是我們犯罪團夥的骨幹分子;某某宦官的外甥,是我們打入朝廷內部的奸細……

宦官們一看大事不妙:你再這麼招供下去,我們可就得全體進監獄陪你了。所以就攛掇皇上,說李膺他們其實也沒什麼大罪,放了算了。漢桓帝哪有什麼主見,當初是你要抓他,抓他就抓他,現在你們又要把他們給放了,反正全聽你們的吧。但是這些黨人,死罪可免活罪難饒,都被罷免職務,禁錮終身,上了朝廷的黑名單了,一輩子不允許再出來當官。這次法律事件,史稱“第一次黨錮之禍”。黨,在中國古代不是什麼好字眼,結黨營私,這是宦官給他們安的罪名;錮,就是禁錮終身。第一次黨錮之禍,以儒家士大夫的全麵失敗而告終。

第一次黨錮之禍剛剛結束,就傳來了一個好消息,一個壞消息。

好消息是:一代昏君漢桓帝終於駕崩了!

壞消息是:一代昏君漢靈帝,繼位了。

這個漢靈帝和漢桓帝相比,誰更昏呢?漢靈帝本人也有這個疑問,所以曾經有一次他問過一個官員:“你看我比先帝漢桓帝如何啊?”被問的那個官員很為難:說老實話,你們倆一對活寶,都是昏君,我很難比出來你們誰更昏一點兒。但是不能說實話,說實話要掉腦袋,這個官員很巧妙地說:“皇上您和先帝相比,臣好有一比,就好比這個舜和堯相比一樣。”他什麼意思呢?堯舜,那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明君,他們倆是一個層次的;您和漢桓帝,那也是中國曆史上出了名的昏君,你們倆也是一個層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