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的“音樂生涯”(2)(1 / 1)

第一次是在少年宮,我唱的是《掌聲響起來》。這也算是衝出校園,走向社會了,第一次在公眾麵前表演,成績一般,也就一個三等獎吧,就是所有沒得一等獎和二等獎都有的獎項,其實就是個安慰獎。

後來學校不知怎麼也了解到了比賽情況,在一次升旗儀式後向全校宣布了這個“喜訊”,著實讓我窘了一下。

第二次是在文化館,這次唱的是《大海啊,故鄉》。結果還不錯,二等獎。

文化館有個舞廳,按照事先的安排,得獎的選手可在舞廳唱歌,盡管我還隻是個高二的學生,周末的時候我也去唱了。

現在想象一下當時的畫麵都覺得好笑,一個高二的學生,穿著學生服,在一個應該是“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的舞廳為前來消費跳舞的人唱歌!

有一次在台上唱的是《大約在冬季》,伴奏的就是一台電子琴。之前也沒有合過,結果調低了,唱著很難受,第二遍的時候,我就高了八度,結果唱破了音,台下有跳舞的說“您辛苦了”,我也沒聽出話音兒來,心裏還暗自感激--謝謝理解啊!

參加這幾次比賽在唱歌方麵雖沒什麼突破,但多少練了膽子。

大學期間共參加了三次學校裏的卡拉OK比賽,兩次是作為參賽選手,一次是主持人。

大一的時候恨不得什麼活動都參加,卡拉OK比賽自然不會錯過,而且信心爆棚--我在高中可是得過獎的!

比賽前還真下了番工夫分析形勢--其他選手一定都會唱勁歌金曲,我得和他們不一樣,我得反其道而行之,我唱個不一樣的吧:《梁祝》。

為了充分展現我的才能,我還在前奏加了一段朗誦。

朗誦的設計事後被證明正確有效,比賽時朗誦結束後全場掌聲雷動。但評委和觀眾明顯對《梁祝》不是很感冒,最後的結果充分說明了這一點:三等獎。

可能大一的時候熱情消費過度了,大二的時候全麵退縮,什麼活動都不參加了。那時候已經充分意識到學業的重要性,天天忙著跑圖書館。

大三的時候再度出山,可能是大一的時候沒取得好戰績心裏多少有些遺憾,有些不服。吸取了上次的教訓,這次選的是羅大佑的《愛人同誌》,至於歌曲想表達什麼完全沒有考慮,反正旋律上口節奏明快,應該很容易抓住大家的注意力,這就夠了。

為了增加效果,我還特地邀請同學光宇幫我伴唱,他痛快地答應了。

可真正比賽的時候,一緊張忘了介紹我那位伴唱兄弟了,等想起來的時候音樂已經響起,再想介紹已經來不及了。可憐光宇兄白白等了一晚,他本來可是準備好好在他心儀的姑娘麵前表現表現的。

正如我所料,同學們反響不錯。

這下行了,翻身了,冠軍一定是我的了。沒想到後麵出了一對黑馬--兩個男生,個子不高,但很有喜感,很有男版Twins的效果,一下子搶盡風頭,最後的結果是:我第二名!

得,又沒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