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時使用的一種公文。從性質和時效上劃分,可分為一般指示和緊急指示兩種。

1.一般指示

(1)一般指示的概念。一般指示是指示中最常見和使用最多的一種,它既可以是針對目前工作中一些普遍性、全局性的問題,也可以是針對某些特殊和局部的問題。

(2)一般指示的寫作要點。一般指示的文體由標題和正文構成,發文機關和日期不需在正文之後另外標明。

①標題和題下標示。一般指示的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類別(指示)三部分組成。發文機關可以是一個單位,也可以是兩個或三個機關聯合發文,機關名稱要用全稱或習慣簡稱。題下用括號標明發文日期。

②正文。一般指示的正文包括三部分內容,即發文緣由、指示內容、具體要求。通常先寫清發布指示的原因,再分條陳述具體的指示內容,最後寫具體要求。有時指示的要求部分可與指示的內容合並陳述。

指示寫作的基本要求是要寫得明確具體,不需要理論的分析與闡述,特別要防止出現模糊用語。

2.緊急指示

(1)緊急指示的概念。緊急指示是上級黨政領導機關針對某些涉及麵廣,需要大範圍、多部門協同處理的緊急事項而製發的一種指示。它的內容及下級機關完成的時限都有特定的要求,如對特大水災、森林火災,黨和國家就曾發布過防禦救災的緊急指示。

緊急指示與緊急通知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權威性、嚴肅性程度上。

(2)緊急指示的寫作要點。緊急指示在結構和寫法上與一般指示基本相同,也由標題和正文構成。

①標題及題下標示。緊急指示的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類別組成。發文機關可以是兩個機關的聯名,文種類別必須寫明“緊急”字樣。 標題下用括號標明發文日期。

②正文。緊急指示的正文,也應按發文緣由、指示內容和要求三部分寫作。但它在措施上要更加具體,具有應付緊急情況的針對性,語氣要更為堅定。緊急指示雖應具有明顯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但也應適當、適度,不要與指令混淆。小說.行政機關公務文書寫作格式與範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