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漢初,流行看相。在當時是一種時尚,凡精通相術之人,都顯得很牛。
可就在這一年,沛縣遷來一戶人家。這戶人家的到來,讓劉邦的生活有了新的色彩,也給他的人生帶來了一絲微妙的變化。
結婚為何物?張愛玲說,結婚就是長期免費的賣淫。
一年後,夏侯嬰出獄,仍做公務員,劉邦還是劉亭長。
就在高朋滿座的時候,一個執事的衙役手拿一張名帖跑進來,高聲吆喝:泗水亭長劉季,賀錢萬!
在呂公看來,劉邦絕非凡夫俗子,將來必成大器。
那是秦始皇的巡遊出行的場景。儀仗衛隊接天蔽日,旌旗揮舞,馬蹄錚錚,鋪天蓋地席卷而過,士卒宛如人的海洋,齊聲呐喊,巨大共鳴喚醒無限榮光,令聽者熱血翻滾,汗毛沸騰。
劉邦當時並不叫劉邦,而叫劉季。
這下輪到劉邦驚訝了。呂公是縣令故交好友,家底也算殷實,居然要把女兒嫁與他,而且不是做妻,是當妾,偏房。
他這廂犯迷糊,呂公又開了口:我有一女兒,尚未許配人家,如你不嫌棄,就嫁與你做帚箕之妾。
秦漢時期,贅婿和賤民是一個檔次。男人把姑娘娶回家,天經地義;姑娘家把男人招贅做女婿,性質可就變了。同樣的婚姻,不同的名分,好比柚子與橘子雜交,搞出來的名種叫橙子,再不是以前的自己。
呂公新家的廳堂裏,熙熙攘攘,熱鬧非凡。操持宴會的是縣辦公室主任蕭何。他忙前跑後,招呼客人。
“伯、仲、叔、季”四字,乃兄弟排行的稱呼。老大為“伯”,老二為“仲”,老三為“叔”,老四為“季”。因而,父親同輩中年齡較大的人稱為伯伯,小點的稱為叔叔。
如今,他要成親了,堂堂正正地成親,堂堂正正的娶妻。這是42年以來,他生活中最大的一樁喜事。
秦代官製,縣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分“令”和“長”兩個級別,大縣長官叫“令”,小縣長官叫“長”。縣令比縣長的級別高半截。由此可見,沛縣在當時是個大縣。
呂雉落落大方,沒有一點扭捏作態,舉手投足都透著一股爽朗勁兒。
呂雉像當時的許多女子一樣,遵從父母之命,在自己二十八歲這年,嫁給了年長她十四歲的劉邦。
呂公很慈禧很大度的笑了,他第一眼就喜歡上了劉邦。
他的父親劉太公張口就罵:你個不成器的東西,如此廝混,連個婆娘都討不到,去給人家做贅婿算了。
呂公這人,性情與劉邦有一些相像,也喜好交友。他的一位故交,如今當上了沛縣的縣令。
劉邦一點不局促,有酒便喝,有肉便吃,口若懸河,高談闊論,與來賓推杯換盞,如入無人之境。仿佛他和呂公是一對親兄熱弟。
秦漢的婚俗,女孩子到了十五、六歲便一定要出嫁。可呂雉到了二十八歲還未嫁人。這仍與呂公相麵的愛好有關,他從呂雉的麵相認定,此女將來必會嫁給大富大貴之人。
劉邦一個大子兒不掏,倒坐到廳堂上首,這上哪兒說理去。
還是混吧,當一天亭長喝一天酒。他的生活仿佛就這樣無驚無險地延續下去了,不會波瀾起伏,甚至連石子擊中平靜湖麵掀起的一點漣漪都不會有。
疑問越叵測,答案往往越簡單。劉邦兜裏其實一個子兒都沒有。他純粹是蹭飯來的。這種聚會,明擺著是斂錢。不來,得罪縣令;來吧,又沒錢送。他那點菲薄的薪水,早就喝酒吃肉花光了。反正一無所有,索性開個玩笑,愛信不信,隨你們大小便。
男人、大丈夫,就該混成秦始皇這般大富大貴大權威的樣子。這樣的人中之龍,活得偉大,想必死後也風光。
秦始皇獨坐華美鑾駕中,自有一種至高無上的威儀。
一個卑微平民,做了一方的亭長,吃皇糧,佩武器,有部下,猶如城管。盡管今日民間流傳一句話:鼠輩若有後,男為城管女為娼。但在當時,劉邦卻有一種威風之感。若失去這職務,威風之感喪失,亭長冠也沒法戴了。
這本不是算個事,朋友嬉鬧而已。孰料旁觀者中有一小人,將此事報了官。這一舉報,事情性質陡然而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