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關於《過客,匆匆》那些事兒(2 / 3)

(三)

就這樣,幾千字的番外在情人節的夜晚貼到網絡上了,居然有讀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過了一兩天,這少數讀者中的少數人問:“咦,正文呢?隻有番外沒正文啊?”於是我開始寫正文了。

年過完了,鞭炮放完了,連幻想中本該隻是鬧鬧別扭的男豬女豬都被我搞離婚了,原先構思的那個以新年開始的開頭似乎也寫不下去了。正逢當日工作很煩,領導找我麻煩,同事拖著我講八卦,所以就有了那個模擬了一下《長腿叔叔》開頭第一句話的網絡版的開篇。

寫著寫著又寫了幾天,我的十位數讀者發現不對勁了:“咦,男主呢?倒底誰是男主?”“放男豬!放男豬!”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來,而是我不知道怎麼把他放出來(尤其當我還不知道他應該是個什麼德性的時候)。後來……在我寫了足足一萬字,又熬了一個很沒勁的夜之後,終於把他踢出來了。

這一點說起來真要感謝貓先生了。故事裏,程先生喝得有一點點高,悄無聲息回了家,把剛洗完澡的女主角嚇了一大跳。事實上,就在那之前的一兩天,貓先生又一次舍身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著他至少要夜裏十二點歸家,誰料那日他早回來一個小時。於是一邊洗著澡一邊天馬行空想象著的我,一走出浴室門,就發現黑燈瞎火的客廳裏坐著人,而我居然沒聽見門開的聲音。

雖然半秒鍾後我就認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沒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腦與行動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發上睡著了的貓給嚇醒了。他說:“半夜三更的,你想嚇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惡人先告狀。

受驚嚇的後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鍾後才恢複正常,然後我得到了男主角該怎麼出場的靈感。

後來我的編輯說:“男主角出場是不是太晚了?”我說,嗯,是啊。於是出書版裏,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歡書版的這個開頭,但是在當時,我根本寫不出來。

如前麵所講的那樣,這個故事,隻有一條主線,沒有大綱,寫最初六七萬字的時候,完全是準備寫之前才想:咦,接下來我要寫什麼東東呢?每一個推進,每一個細節,都是臨陣磨刀的結果。寫到六萬字時,我驚然地發現,完了,寫扭了。我明明打算讓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麼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時光呢?但回頭看看,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頭向前看暈,低頭向下看也一樣暈。隻好硬著頭皮繼續掰故事湊字。

好吧,雖然我拒不承認這個文是寫我自己的故事(怎麼可能?我有那麼好命麼),不過這故事裏的確有許許多多的細節取材自我的生活。比如,第一次出場的重要道具白色鬱金香,那是我最喜歡的花;比如安若喜歡美國老電影,收藏水晶石,討厭小動物……這些癖好本屬於我。

程家的二公子頰邊有一個梨渦,隻有笑的深時才看得見,很多人以為那是照著趙文瑄大哥的樣子寫的,其實不是,那枚梨渦長在我家貓先生的頰上,隻是我把方位換了一下而已。程小二的一些小動作,喜歡躺在沙發上睡覺,在床上時喜歡蜷成一團,還有一些惡質的壞習慣,也取材於貓先生。

麗江嘛,那是我的蜜月地,包括古城裏某位納西族姐姐的感慨,那都是原話。當時天上下了冰雹,我倆在那家店裏避雨,貓先生直到兩年後還對那位姐姐念念不忘,說摩梭女如此純樸,相見恨晚。他說一回我揍他一回。還有,我真的在那家店裏買了三條不同顏色的手織的披肩。

還有對川菜的愛恨交加啊,安若的睡眠強迫症啊,程小二的恐高症啊,當然都事出有因。甚至有一些看似無關的內容,比如第三部分裏,有一段安若同事聚會時的閑聊八卦,還有一段安若同事出軌的片段,那個,嗯,諸如此類。

喔,還有個細節一定要提,就是關於程小二同誌的混蛋事跡之一,馬上要出差了才通知妻子。那是我家貓先生的專屬,而且我記得他做了不止一回。還有一次,我本以為他晚上回來,但是他中午就回來了。可氣的是,他不但沒告訴我他回來了,甚至我因為公公的事撥了個電話給他,他都沒說已經到家了。那時我一心以為他還在上海,因為天氣不太好,我一度擔心得要命。這一個,我好像也寫過了,在開頭。

我當然沒安若那麼好的修養。貓,你這廝,可終於讓我揪住你的小辮子了,看我咬不死你。我小題大做,借題發揮,後來他好像再也沒敢犯同樣的錯誤。

所以,每次有小讀者說:這個女主角啊,有什麼好啊,真我們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麼啊。我都有一股火氣,噌噌噌,冒上了頭頂。

這個故事裏的男主女主都不完美,優點缺點都十分明顯,在外麵的天地裏固然人模人樣,但是回歸二人世界時,那個智商與情商的指數,一度與當前的股市似的,慘不忍睹。

我一點也不介意別人罵男主角,但是遇上沒完沒了罵我女主角的……

Q:這女的真是我見過的最討厭的女主角。

A:那明明是我心目中女性的典範,是我學習的榜樣好不好。

Q:這女的太不討人喜歡了。我家完美的小二啊。

A:告非啊。乃不喜歡有什麼用啊,你家小二喜歡啊。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歡她什麼啊?

A:喜歡她的一切唄。男人啊,就是貝戈戈。

真可惜,都怪我一直致力於假裝成一個有氣質的白文作者,所以,上述對話我始終沒有什麼機會說個過癮。

(四)

繼續說說關於這個文中的角色設置。

前麵講過了,有三個人,安若的領導張總,賀秋雁,林虎聰,是分別按我的第一位領導,我的很要好的一位女友,以及一位男同事來描述的,個性方麵很像。因為他們三個都是最早出現的角色,即早在正文開寫前的番外裏就出場了,那時我對這整個故事還沒什麼完整的構想,所以角色個性自然而然也撿了身邊現成的來寫。

接下來是江浩洋。因為卡在男主角不知該如何出場的問題上,所以初始版本中,男配江浩洋先出場了。這個角色,或許明眼人能看出來,其實是照著我非常喜歡的一本書中的男主角來設置的。因為太喜歡,不忍心讓他作炮灰,所以在整個故事裏,包括各個涉及到他的番外,他盡管戲份少,但是待遇並不差於主角。他沒受過大虐,沒有為了故事進展損傷過形象,甚至在那個書版的番外裏,他有一個非常不錯的結局。最初我有想過,他與安若分手的原因是因為他出軌,後來不知怎麼就棄了這個設定,大概當時我想把出軌這條線送給程小二。結果寫到那兒時,小二也沒有真正的出軌,也許在我心目中,男人一旦實質意義上以不道德的方式出了軌,就再不可原諒,所以能免則免了。

秦紫嫣這個女子,她雖然戲份不太少,但實實在在是個女龍套。每次提到她都不安,因為這故事裏的角色,我最愧對的就是她。這個原型是從瓊瑤阿姨那兒借來的,連名字也是,紫煙,很詩意很我見猶憐(當然也可以說雷),容易激起男人的保護欲。後來這名字我也受不了,所以網絡版我讓她改了一次名,書版裏就直接讓她叫紫嫣。雖然這角色不怎麼討喜,但她心腸不錯,也沒做過什麼壞事。程少臣與安若都很明白不是?她不過是個借口而已。至於很多讀者覺得她的故事要交待清楚……其實沒必要了,我那麼多事沒講明白,都已經被批拖遝羅嗦,如果再寫上她的一萬字,那這故事就更淩亂了。

談芬這個人出現得比較意外。最初我隻是需要一個在情人節番外裏出現的名字符號,因為她是男主的秘書,所以我向讀者征集姓名。幾分鍾後,一位讀者說,這是她一位好友的名字,問我能否用得上?我欣然接受了。起初為了體現我的親媽品質,我很想把秦紫嫣配給江浩洋。後來我覺得,江與程少臣很相似,既然程根本不可能愛上秦,那麼江也不會。那他像那樣理性的人,如果再找一個女子,想必也同安若第二次的選擇一樣,再找一個與他的前女友很相似的那一類(雖然他有過很多的女友,但考慮過結婚的,安若應該算是唯一的),而談芬,她與安若是有很多共通之處的。所以談芬的戲份到後來多了一些,成為戲份很獨立的配角。而秦小姐,則成為本文中真正的炮灰(實在對不起啊,我總不能一一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