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關於《過客,匆匆》那些事兒(1 / 3)

作者有話要說:全是廢話,不必看.

月末開鎖.後記:關於《過客,匆匆》那些事兒

(一)

在開寫《過客,匆匆》一周年到來之際,想搞點紀念,但是文字障礙了,審美疲勞了,所以隻好扯些廢話。

話說,我早在2002年便萌生出寫一個故事的念頭,雖然隻是火花一現,但似乎還構思了好幾天。結果尚未動筆,我遇上一回挺小的交通事故,也遇見一個男人。都是小事,而且本沒有什麼關聯。但是因為我行動不便,沒有及時甩掉那男的,所以後來他成了我現任的老公貓先生。雖然,但是,總而言之,這兩件小事害我擱淺了一個計劃。

現在我再回想一下,居然想不起我當初究竟想寫一個什麼東西,當初我幾乎連大綱都打好腹稿了的。隻隱約記得是個從校園開始的成長文,一直講到他們踏入社會。扼腕啊扼腕,都怪貓這廝毀掉我的雄心壯誌,不然興許我能寫出一本小白小黑小黃版的《致我們終將衰敗的/毀滅的/凋謝的/墮落的/荒蕪的/清倉的……青春》,然後大紅大紫大黑。唔,開個玩笑。

轉入正題。後來時間便到了2007年下半年,我開始看網絡言情,然後……被坑得痛苦,被虐得淒涼。於是我憤然想:MMD,我要翻身當主人!我也要寫文,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我想調戲誰就調戲誰,我想虐就虐,想坑就坑,我是奴隸主我怕誰。

於是,在我被整整又虐又坑了半年之後,我記得正是在2008年的春節那七天假日裏,我開始構思我的故事。

我甚至能清楚記得當時的地點。我在廚房裏邊洗碗邊想:我要寫一對不相愛的男女,莫名其妙結了婚,男人有外遇,女人不在乎。但是後來兩人都煩了,於是鬧離婚……當然不能那麼便宜了他倆,離婚時要使勁地折騰幾下子……最後兩人發現,即便是不相愛,但對方已經深深地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成為習慣,想要放棄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然後我還想了一句甚是狗血的點睛之語:我或許不愛你,但我已經離不開你(呃,請吐吧)。

這就是《過客》這個故事最初的構思。當然實際上完稿後的故事跟這個差距很大,所以我最近寫了一個中短篇《同床異夢》,想忠於我原先的構想把這故事重述一遍。但由於我文字障礙的原因,這故事現在還坑在那兒呢,慎入。

再回到當初構思《過客》的那一天。當我想出一條主線時,小區內突然爆響了鞭炮聲,炸得我耳朵痛,因為是過年麼。所以我在漫長的洗碗時間裏,順便也構想了這故事的第一個情節:新婚兒媳在婆家過年的那些三三兩兩的事兒。這些情節後來都進入了書的1/3處,網絡版則是在第三卷中,春假那一章。但是當初,我本想用這些情節作開頭,來充分體現一下這一對夫妻是如何的貌合神離。結果正式寫文時,都變卦了。

我向來是計劃的巨人行動的矮子。我在每天隆隆鞭炮聲裏想啊想,卻又懶於下筆,眼見著假期結束,上班了。沒了鞭炮聲響,我更沒寫字的感覺了。我心想,告非,得,我又一個美好的計劃如肥皂泡一般在我生命裏消逝了,再次哀悼一下吧。

後來大概是幾張圖片給了我新的啟示。讓我想想,大約起因就是一張鬱金香圖片,以及一份情人節廣告,我雖然已經對我的宏偉計劃望而卻步,但是萌生了先寫個番外玩玩的念頭。

(二)

08年春假結束,上班的第一天是2月13日,農曆初七。這一天我難得RP了一下,從那天晚上便開始陸續寫了一點文字。但是真正成稿是在第二天,那天做了挺多的工作,想好了故事的名字(後來覺得這名字取得太悲觀了),想好了男女主角的名字,晚上拖著貓先生去吃了一頓飯,很不客氣地買了一枚小小的鑽戒。雖然貓氣得夠嗆,但那枚鑽戒卻給了我另一個靈感,我順手也寫在番外裏了。

所以,那個情人節番外,是與我的寫文日期完全同步的,2008年2月14日。我在特地在初稿裏寫過,“春假上班的第二天”,出書稿修成什麼樣子我忘了。後來將番外改到正文中時,似乎變過一次時間,將具體日期隱藏了。那是因為我滿心以為這個文,我08年5月底便能夠完結,那樣的話,僅僅3個月的時間不夠我發展劇情。但後來那文其實又拖了2個月,所以故事的完結時間也自然而然地拖到了7、8月份,這樣一來,2月14日那天,男女主角重逢就變得合理了,所以出書版我又改了回來。

而這個番外,我也恰是在08年2月14日那天,全文貼到了網絡上(晉江那是後來貼的,晚了幾天)。這算是惡趣味吧,我寫《作繭自縛》時是08年8月7日,七夕節那天,同一天將第一章的初稿貼上的。而那個故事的開頭,恰好也發生在這一天。

說點有趣的事。這故事一開始,差一點取名叫作《最長的電影》,周傑倫的一首歌。之所以沒用這名字,是因為我對這首歌的MV女主角,即優樂美奶茶廣告的女主角,實在無愛,所以,棄之。

沈安若這個名字,最初我的設想是“沈平安”,後來這個樸實無華的名字因為被某一支境況慘淡的股票牽連,我怕我可愛的女主角被讀者們懺怒,於是忍痛改了名字。現在看起來,“沈安若”當然要比“沈平安”好聽一些。

至於程少臣,最初直到寫了大半的番外時,也沒想好他的名字。不隻是名字,連他的個性是怎樣的,我都沒有設定,所以在番外裏,他出現的場麵非常的少,而且場景模糊。因為女性寫女人時,其實有一種天分,可以自然而然地將自己所熟悉的或者比較欣賞的一種個性代入,而寫男人,就沒那麼容易,何況我對寫故事全無經驗,所以刻意地模糊了他的個性。

又走題了。還是說程少臣這個名字的事兒。當初姓氏我是早想好了的,沈,程,這是百家姓中我最喜歡的兩個姓,發音好聽,字形也有氣質。但是程小二的名字,初始我想加一個“正”,再加一個“KAI”字,楷,鍇,鎧,還是凱,沒想好。結果也很巧,我一個熟識的網友,恰恰寫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裏有個楷,為了避免撞車,大改之。這也是同事給我的靈感,我有一位同事永遠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區別,卻常常BS我標準的卷舌音(因為他發不出來呀)。於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現在這個再繞舌不過的名字,三個音全是卷舌音,我一邊想像著我那同事一定會念成“cengsaocen”,一邊覺得十分的有趣,於是男主角的名字就這麼定了。

雖說寫番外時腦子是亂的,連男主角個性都不確定,但幾位配角,張總,賀秋雁,以及林虎聰,這三個人卻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領導,另兩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寫到他們時,都十分的流暢。

一直以來都有讀者不住地問:番外呢?啊?番外呢?歎口氣,我再回答最後一遍吧,番外全寫進正文裏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這一段話癆結束之前,我再說一點件關於這文的八卦。其實……按我最初的設定,這兩人本來是用不著離婚的。畢竟離婚是件多麼傷筋動骨的事兒,而且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而我向來是樂於為和諧社會做貢獻的好公民。

隻是嘛,那個番外寫到大半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不讓他們離婚,這番外我就寫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鍾後,決定:離吧。

當然我因為惡意拆散人家姻緣付出了代價。後來開始寫正文時,我足足折騰了十二、三萬字,才把他倆給搗騰得勞燕紛飛了,而且那是我寫得最不滿意的一部分。要知道,這個文,我原計劃一共寫15萬字就應該打住了,結果我整整多寫了一倍的字。

在努力拆散他倆的時候,因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來呼啦一下就離婚的事,於是翻來覆去地折騰,心急的讀者說:拜托,快讓他們離婚吧,早死早超生。厚道的讀者說:拜托,你就忘了番外那碼事兒吧,讓他們鬧一鬧合好吧。

不離當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豈不是白寫了?於是在經過了艱苦卓絕的奮鬥後,這兩人終於一拍兩散了。據說有心軟的讀者哭了,然後無良的區區在下我樂不可支,我終於把最難啃的骨頭給滅掉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