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出看守所(1 / 2)

2002年5月13日下午三點,三叉省,古城市第二看守所,這年我19歲。

一號監舍,俗稱號子。通鋪床板上,我正火急火燎的在一張大網上繡花。

兩個鐵架子上,一張卷軸般的大網架在上麵,兩邊圍著八個人,針挑毛線,對照著圖紙,忙的腳打後腦勺。

這應該是我最早接觸的十字繡。

“趙洋”

門外管教從門上那個0.2平方米的口子往裏喊著。

“到”

我起身立正。

一旁的賀哥拍了拍我的肩膀,羨慕的說道:“兄弟,你要放出去了。”

我點點頭,應該是。

五天前在法院開庭審理了我的案件。

這是我來到這裏的第123天。

“出來。”

“是”

我急忙下床,穿上那雙十塊錢的布鞋,朝門口走去。

門已經打開,我出了門伸出雙手,等著戴銀手鐲,這已經是日常操作了。

管教姓張,和我父親哥們趙虎關係不錯,對我多有照顧。

“你爸來了,今天你就可以出去了。”

我很愧疚,我能想到父親這段時間有多煎熬。

四麵高牆,上麵的武警戰士正在遊走巡邏。

我跟著管教來到大門前,一條黃色警戒線擋住了我。

我在警戒線前立正站好,高喊一聲。

“報告班長。”

高牆上傳來一聲“走”

跟著張管教走出高牆,來到了指導員辦公室。

此時父親趙建國已經在此等候了。

“趙洋,你過來。”

指導員揮了揮手。

走到他的辦公桌前,一張普通的木桌,上麵蓋著一塊玻璃,玻璃下還壓著幾張照片。

“來,在這裏簽字,按手印。”

很快簽完字,按了手印。

指導員看了看,放到了一邊。

“老張,賬本結清了沒?”

張管教正坐在一旁,叼著一根煙。

“哦,清了,前天就花完了。”

賬本很重要,看守所裏羈押的大多是沒有經過檢察院批捕和法院審判的嫌疑人。

隻有少量刑期較短的服刑人員,而這個賬本就是這些人在裏麵購買物資的玩意,大多是一些方便麵,飲料,零食,還有煙。

因為看守所裏有自己的小賣部。

至於賬本上的錢,那自然是家裏人提前預支的。

指導員又叫我爸過來,他拿出一個本子。

“進來123天,生活費每天5塊,總共615塊。”

我爸從包裏拿出6張毛爺爺,又拿出了十五塊。指導員打開鎖著的抽屜,將錢放了進去。

“來這裏簽字。”

不錯,像我這樣羈押的人,是需要向看守所支付生活費的。

盡管吃的比豬食強不了多少,我剛進來拉了一個禮拜,據說所有人都這樣,換肚子。

手續辦完了,指導員又起身拍著我的肩膀,語重心長的叮囑了幾句,我便跟著父親離開了。

我們父子二人沒有直接回家。

父親拿出他兩千八買的波導翻蓋手機,打了一個電話。

接著我跟著父親來到一家小旅館。

開門後,他拿出一套新衣服,新內褲,和一雙新鞋子。

“去洗個澡,換上吧!也不知道合不合身,湊合穿吧!”

我拿起衣服走進了洗手間。

我已經四個月沒有洗過澡了,號子裏那些人也是如此。

此時,身上已經有虱子了,這玩意上次長的時候,還是五歲時。

脫下短袖和褲子,就是一絲不掛了,沒錯,我沒穿內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