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淪陷一九九九(1 / 2)

離開S縣是1999年8月19日上午九時。礦上所有的設備能變錢的賤價賣了錢,賣不掉的大件寄存,小件送了熟人。還餘18盒雷管沒法處理,一直受聘配合我管理工作的老三,建議帶到安徽去用,我當時未加慎思,就同意隨行李帶上。價值雖然隻有1300多元錢,但當時資金十分困難,又正是用錢的關鍵時候,湊一點是一點。就是這一念之差,為我埋下了禍根。

8月20日汽車行止J市地界,偶然停車把我從昏睡中驚醒。爬到車窗一看,是公安巡邏隊攔車檢查。我常年在外東奔西走,乘坐的長途班車,還沒有遇到過半路清查旅客行李物品和身份證件這種情況,明知自己帶有違禁品,我腦子一轉彎,不等民警上車就搶先走到車門口,主動亮明身份證後,借口拉肚子急著下車大便,立馬躲下了班車。

穿過馬路蹭到對麵加油站廁所小便,然後隔著馬路觀察車上情形,眼看著民警很認真一個個查驗,快輪到我們的行李包了,我的頭一下子清醒了,趕往車邊給老三打手勢。示意把裝錢的小提包從車窗口遞下來,讓他也趕快下車躲避。老三一時緊張手足無措,車窗玻璃偏偏又拉不開,我的話也傳不進去,裝錢的手提包遞不出來。老三轉過身去主動承擔責任,指著翻驗行李提包的民警,認領了裝有雷管的行李包,接著就跟民警下了班車。我轉遊到距離班車五十米外的公路旁,混入人群裏邊走邊思考對策。我想到自己要脫開身容易,老三一時脫不了身,回家後去老大人詢問起來怎麼解釋?就說“我走脫了,他被公安扣下了。”——這樣走掉不是我的性格。也擔心老三膽小見得世麵少怕他說不脫,加上近兩萬元錢還在兩個手提包裏裝著,我看到民警拉老三上巡警車時,就迅速趕過去要跟著老三一起上警車,公安民警攔住不準,我趕忙解釋說我與老三是一夥,有啥事隻有我能說清楚。

這時一個小平頭的民警,仔細端詳我幾秒鍾後,與同伴說:

“把這人也帶回去,你看他的相貌,與內蒙要抓的那個通緝在逃犯很像。”就這樣我也上了警車。在車上民警給我戴上了手銬。疑猜我是通緝犯倒不怕,一驗身份證就清楚了。就是那些雷管有點小麻煩。我想到這兒就低聲交待老三:

“把事情往我頭上推,你就假裝啥也不知道。脫身後迅速去江山,把礦點選好開始幹,我自有脫身辦法,大不了繳些罰款了事。”老三執意堅持自己來頂這事兒,反要我先走。看出他關鍵時候還在講義氣,態度又很誠懇,我為自己有這樣仗義的兄弟而自豪。我們的反複爭執招來身傍民警的嗬斥,眼看要到下車的時間老三還不讓步,我生氣地踢了他一腳:

“我是哥哥聽我安排。爆破材料證件登記手續是以我名字辦的,公司法人也是我。你去了還得我來負責任,白搭一個人進去不劃算。我拿出5000塊錢應付罰款得了,你就什麼都不知道好了,別承認我們的兄弟關係。”隨後我從手提包裏取出幾個證件,脫下西鐵城自動手表與手機,與外衣口袋的一張100元鈔票一起,遞到老三手上。交待他脫身後帶著其餘錢款迅速去江山,我們在這裏的麻煩不要告訴家裏人。

臨下車前,留平頭的民警以檢查身份證為由,要求掏出身上所帶的全部證件。想都沒想我就把法人代表證書、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一起交予他。末了,他還從我手裏拿走我從身份證裏取出的9張100元的現金,揣進自己口袋裏。

吉普車在公安局刑警中隊辦公樓前停下,說要接受審查問話。這時看到我們同車還有幾個沒有身份證的人也被帶來審查。我緊張的心情放鬆了些。因為我的相貌與通緝犯相似,所以“優先”傳訊問話。做記錄的是一位五十歲左右的老公安,他問我的身份時,我告訴他證件已經在警車上就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