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年輕人都希望有個公私分明的上司。所謂公私分明,僅指上班時間與休閑時間劃分明顯界線而已。
年輕人都有自己廣闊的天地,對自己的休閑時間也格外珍惜,不管就業規則如何製定,在他們心目中,加班就是剝奪了他們的時間,他們一致認為“要不要加班”的決定權在於自己。
年輕人認為除了正常上班時間外,其他的就是自己的時間,他們可利用這段時間鬆弛自己或充實自己,例如,去學習英文會話、打羽毛球、學插花等,將自己生活時間作個完整的計劃。故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再令他們加班,即使是輕鬆的工作,也會引起他們的不滿,造成工作倦怠。雖然加班可得些加班費,但如此一來就剝奪了自己的時間,也將全盤計劃搞混,所引起的不滿比拿加班費還大。
在座談會上,有位年輕人說:“我們科長認為不加班無法完成工作者與在工作期間偷懶的人都是低能兒,像這種人,不管他們多賣力地加班,總覺得沒出息,對公司毫無用處,因此也絕不發獎金給他們。如果在上班時間能夠專心一致,順利完成工作進度,下班時間一到就能回去休息,這樣,做起事來才有幹勁。”像這樣的公司大家都有信心去做。
現代的年輕人大多很計較時間,如果上下班時間區別清楚,大家就能全神貫注地工作,工作意誌也大為提高;如有必要加班,員工們也會欣然參加的。
有許多公司,上司並未要求加班,但員工因要互相牽製,無形中延長了工作時間。像這些員工絕非想延長時間,內心也巴不得早點回家,但因不好意思先行離去,因而留下來。上司若默認這件事,實在不是好現象。在公交車內有兩位年輕人說:“本來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任務,但大家總會在下班時間留下,這種現象實在很糟糕。”像這些情形,上司應予禁止,如此拖拖拉拉地延長時間總令人不快。
為了區分工作時間,應在上班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如此才不致有下了班仍留下來的情形。這點員工本身必須遵守;另一方麵,主管人員也絕不能透支員工們的工作時間。
有些上司動輒召下屬來開會,並無限製地延長開會時間,甚至吩咐他們從事非自己分內的工作,像這種差勁的上司為數實在不少。
上司如此透支屬下的工作時間,當然使他們無法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工作。其實劃分工作時間也就等於節省時間,故主管人員不僅要遵守自己的工作時間,也要尊重屬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