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後記:若你喜歡怪人,其實他很好(1 / 1)

文/若若梨

很多很多年前,我新認識一位少年。我是新晉編輯,他是新晉作者。相談甚歡,理念相投。他很勤奮,寫的稿子不多,每個月也就那麼一篇,必須是他自己最滿意的。我也很滿意,這是一個讓人放心的作者,盡管他總是執拗地想表達一個行為不叛逆但思想逆天的不成熟少年的觀點。那是一本少女刊,他是那本刊物上唯一一個不同的聲音。

我常常無法理解他要表達的情感,但是似乎他執念於此,一個人悶悶地講著少年的寂寞如雪暗戀如花。原來少年的寂寞可以是黛青色,氤氳著沾滿桃花的粉嫩;少年的暗戀也可以尖銳似針,輕輕刺破尷尬的年歲,散發酒醉的甜糜。他擁有了不少粉絲,多是女粉,都是鐵粉。

後來,他的故事裏有了一些輕佻,嗯,是的,輕佻。男主開始肆意在故事裏挑逗女主,帶著隻有他自以為帥氣的表達方式,往往無所收獲。有點遺憾,卻滿懷溫暖。就像他自己。

終於見麵了。他踏著長沙零度以下的風雪而來,單薄外套,襯衣領口微敞,露著倔強的鎖骨。同來的還有另一位朋友,至今我已想不起他(她)的名字和外貌,卻獨獨記得這個不怕長沙霜凍的少年。他有著被凍紫的嘴唇和異常明亮的小眼睛。後來,他結識了另一個靈魂的戰友,那個戰友當時有個響亮的名字:最後的陣地。

兩個小漢子相見恨晚,一起在網上有吐不完的槽,對社會的、政治的甚至經濟的。

好可怕!有段時間,我一度屏蔽有這倆話癆的群。再後來,他思想越來越成熟,卻始終站在一個孤獨的製高點,落寞地看著這喧囂的世界,寫著越來越讓讀者感同身受的瘋狂故事。他講故事的方式總是那麼特別。他是一個十足的怪少年。編輯和朋友之間,我傾向於選擇做他的朋友。我越來越欣賞他怪裏怪氣的思維。他叫7998,一個像汽車牌號的名字。我常常在各地的街頭,看到這幾個數字清清楚楚地掛在車尾和車頭,那也讓我想起有著清晰瘦削臉頰悶悶不說話的高個桀驁少年。

好吧,我成車牌號了。不過無所謂,什麼都好,讓我謹記的,永遠都不會是什麼形式。而是那些,連現在的我都無法說清的東西。

在我寫作的生涯裏,有兩個編輯是最重要的。這個念頭是我在許久之前便確立的了。

而之後,我便不會去管別人怎麼認為,他們都勢必是最重要的。從最初的認識開始,到現在,我成長了,但我仍記得很多。譬如某次因為那本刊物,若若給我打電話,因為當時我的國語實在是太爛,而她說話很快我聽不懂,所以那通電話打了半小時之後,我們選擇了上網溝通。

我還記得很多的瑣碎的小事,一些說話,或是聊天的內容。甚至有一段時間,我一直在想他們。

我自己也不懂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情緒。我也會去猜想,大概並不是每一個人,對自己所遇到的第一個刊物編輯都會記得那麼清。甚至我堅持著,一再要求他們在百忙中抽空,為我在書裏寫點東西。因為我想留點紀念,留點痕跡。有時候,我對他們的想念,像是身體的一種自然反應。在一兩年前,我記得我應該有在某篇文章裏寫過一句話,其中的意思類似於:我們總是想念從前的舊朋友,但事實上,我們不過是借此在想念從前的自己罷了。

我很害怕,我隻是想借他們追回從前的自己。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了很久,後來發現不是。我並不需要追回從前的自己。我到現在都找不到是什麼樣的原因,我隻是簡單的不想被他們忘記,也不想忘記他們。我不是從前的那個小男孩了,我長大了。世界很複雜,但有些能簡單的東西,我就想這樣簡單下去。

我不介意是個作者、筆名、車牌、門牌號碼,或是什麼別的東西。我可以是任何東西,因為我隻是簡單地付出了一些友情,然後得到了另一份友情,這與形式無關。就像可愛的瑪麗攢好了一罐眼淚,換來了親愛的馬克思的一份友誼。如此簡單,有點怪異,卻將一直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