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離開(3 / 3)

沿街兩麵,唱伎的叫聲是敲著水碟伴奏的。一個碟子中盛半盤水,她們用手裏的竹枝或者筷子敲打著碟邊,讓水碟發出清脆的聲響,而後她們用柔懦的歌聲,千回百折的向你傾訴貨物的好處。

一行人穿過幾個珠寶店,阿珠沒買什麼,但陳伊伊絲毫沒有替趙興省錢的覺悟,她見什麼都愛,不一會兒,蕭氏兄弟手中已拎滿了她的大小包裹。

陪同眾人逛街的是朝雲,她雖然是蘇軾的妾,但宋代是個宗法社會,等級森嚴,即使她心中感謝程阿珠照顧遁兒的那份情,但程阿珠是正妻,她隻能落後一步,與陳伊伊走在一起。見到蕭氏兄弟手中捧滿了禮盒,她低聲告誡:“伊伊,你何必讓他們捧,其實你隻要告訴店鋪地址,鋪裏自會把貨送到住處……”

陳伊伊滿臉嫉恨的看著走在前麵的趙興與程阿珠的背影,低聲說:“不,我為他做了多少事,你不知,他在海外,物事都往我哪兒一送,後麵全是我的事兒,我為他分送信件,分配貨物,盤點賬目,整整操勞了三年,三年,他不給我個說法……我現在就是讓他知道,我在這兒,我在他身邊。”

被人怨恨的趙興這時並沒有這個覺悟,他牽著程阿珠的手走在眾人前方,程阿珠沉默著,但她滿臉像塗了油彩一般,綻放出最美麗的青春。她的眼睛裏唯有趙興,連路邊東京的繁華勝景都不能吸引她的目光。

他們“牽著手”——是的!如果有人在現代,說宋朝男女牽著手上街,趙興一定啐對方滿臉吐沫,然而,到了宋代他才知道,他所看到的曆史是被“修改”過的曆史。

這是一個“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時代;這是一個“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時代;這是一個“嬌癡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懷”的時代;這是一個“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的時代。

在這個時代,滿大街牽手而行的戀人不止趙興一對。據說,蘇軾的劄記中記錄:不留宿皇宮的時候,他也牽著老妻的手閑逛街鋪。這位五十歲的大詞人牽著夫人的手,有時走走南門街,去逛著名的唐家珠寶店,挑選幾件溫州的漆器,或是在報慈寺街的藥鋪買點兒上好的草藥。有時倦遊歸來,在“台樓”吃飯,

老夫老妻牽手而行,在現代也是驚世駭俗的,在宋代隻是平常——平常的浪漫都說不上,隻是生活。

蘇軾的房子,相鄰的是三家珠寶店,過了這三家珠寶店是綢緞鋪。然而是瓷器店。再然後是酒樓。

酒樓門廊下坐著一排歌舞伎,不時有店裏的夥計召喚她們其中某位,去某包房為人獻唱。這些歌舞伎裝束都類似現代的日本歌妓,臉上用石灰塗的粉白——這是高級歌舞伎才有的裝飾,叫做“紅妝粉飾”。粉飾是指臉上塗的白·粉,紅妝是指腮紅與那一對紅唇。

而低級歌舞伎無須化妝,通常她們也就是本色出演。

宋代二胡剛剛流入中原,被叫做“奚琴”,意思是契丹族旁支、庫莫奚人使用的琴,這時,奚琴還是一種國樂,即皇帝欣賞的樂曲。北宋滅亡之後,宮廷樂師散落民間,這才將二胡變為民族樂器。所以宋人在酒館演唱甚少伴奏,偶有,則是敲水碟或敲木鼓,彈奏琵琶(波斯pipa)都很罕見。

朝雲原來也是一名歌妓,但她現在身份放在那裏,見到圍坐的歌舞伎,她垂下了眼簾,而程阿珠來自鄉下,陳伊伊來自外邦,她們從沒看過如此妝扮豔麗的婦人,便停下腳步,好奇的打量。

程阿珠首先醒悟過來,明白這些女子的身份,她漲紅著臉,拉著趙興前行。陳伊伊則戀戀不舍,直到朝雲催促才邁步。

走過了酒樓,朝雲回味起陳伊伊剛才說的話,悄聲問:“我聽說,他倆馬上就要圓房,現在也是好的蜜裏調油,你怎麼……”

朝雲的話嘎然而止,陳伊伊恨恨的接過話頭:“你知道麼……我大越國廣源郡主,竟然求位妾婢亦不可得,而一個大字不識的鄉女,竟然是他的正妻。”

“廣源郡主!”朝雲吃驚的捂住嘴。

這時,跟在他們後麵的陳公川已經聽到了伊伊的抱怨,趕緊插話:“小國寡民,賴天朝恩賜得以苟存,談什麼郡主。伊伊,休得放肆。結發妻子不離堂,恰是離人兄最值得尊重的地方。”

趙興已經聽到了後麵的爭吵,他轉過臉來,這才發現自己一時忘情,竟然走到了朝雲的前頭,他趕忙側過身子,請朝雲先行。

朝雲看到陳伊伊雖然衝趙興的背影咬牙切齒,但當趙興的目光轉向她時,她臉上也綻放出幸福表情,她向趙興展露了一個早有準備的笑臉,笑如山花爛漫。

這哪是恨?這分明是得不到愛。

朝雲的地位可以深切體會那種關愛的差異。

禮物、信物,也許這個女子不甘冷落,所以才想竭力引起對方的注視。

今天早晨的情形,躲在屏風後的王夫人已經悄悄告訴朝雲。對於十四歲生下蘇遁的朝雲來說,她難以想象趙興的堅忍,甚至以為簡直是鐵石心腸——自己難以忍受那份煎熬,便遠赴海外,拋下愛人獨守空房,且一別三年。

陳伊伊再怎麼說也是一國郡主,怎會對這樣鐵石心腸的人一片癡心?離人到底又是什麼想法?

我的新書《蝶鬧蜂忙宣和春》已經上傳。蝶鬧蜂忙想表現宋朝的一種感受,一種意境,商業繁榮興旺,百姓富足安逸,他們忙碌著,並在忙碌中享受著繁榮的成就。而蝶鬧蜂忙這個詞,在宋代是個熱詞,當時多首詩詞采用了這個詞,而《漢宮春·蝶鬧蜂忙》這首詞對該詞的意境表達的最為透徹,整首詞顯示出一種富貴閑人的慵懶,以及對生活的心滿意足,但其中卻沒有絲毫耀富成分,表現出一種高雅而低調的享受心態——我認為這正是當時社會市民階層的普遍心態。我羨慕他們,所以我特地用這個詞向他們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