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安妮.維羅加的憂鬱(2 / 3)

當福寧殿中的朝廷重臣看過王靜輝寫的青苗法草案後,心中都各自有自己的算盤了,實施青苗法可與成立軍事參謀部完全不同。現在大宋的高利貸行業可謂是利益巨大,放貸利息基本上都是三成起價,大多數都在四到六成,甚至翻番也不足為奇。

這幾個人當中除了歐陽修等少數人與這方麵沒有瓜葛外,其他人的家族或是背後的勢力那個沒有沾過?尤其是身為三司使的計相韓絳,河北韓家是數一數二的大地主,每年從農民手中收取的利息可是一項家族最主要的財源之一。雖然王靜輝的方法看起來絕對是個良策,對農業生產肯定有促進作用,但韓絳升職到三司使後,便越來越覺得王靜輝在楚州所實施的新方法,如果沒有什麼問題的話,很可能會推廣到全國,家族的根基在河北,這當然不可避免,對此韓絳心中還是有所計算的。

與韓絳有相同想法的人很多,但在福寧殿中,韓絳與其他幾個朝廷重臣相比,其影響力實在是太微弱了,宰輔韓琦和樞密使富弼對此雖然有影響,但還不足以動搖根基;而司馬光和歐陽修根本就不在乎這些,相比起來他們兩人是這些人當中最不在乎的;趙槩、韓絳等人因為利益關係太重,所以有些反對,但宰輔韓琦還沒有說話呢,哪裏輪到他們?對於韓琦的權威,雖然他們的家族勢力深厚,但他們可沒有王陶那個老家夥這份勇氣,所以選擇默不作聲,靜觀其變。

雖然王靜輝寫的青苗法實施的草案所用的辦法讓他們有些摸不準,但每個人都能夠看到青苗法中的好處,不過這不僅會嚴重侵犯了高利貸行業,連帶著對熱衷於土地兼並的人來說也是一次打擊。現在在宋朝,農村盛行高利貸,利滾利是較為常見的利率,實施上已經成為農民破產、土地兼並的一種形式,對帝國的危害也是不言而喻,但中間牽扯的利益很多,所以宰輔韓琦在這個問題上拒絕發言。

司馬光看到有些冷場,沒有人肯站出來說話,便向前一步說道:“聖上,臣以為青苗法實為良策。仁宗朝時,當時權知慶州的李參,就要當地農民自己估計麥栗產量的盈餘,先向官府借錢,穀熟後還官,稱為‘青苗錢’;幾年前江寧府王安石也曾使用此法,百姓都皆稱良法。駙馬這本關於在楚州試行青苗法的折子,其內容和李參與王安石所采用的青苗法基本上沒有什麼區別,但駙馬考慮的更為周到:由商人聯合組建錢莊向百姓借貸,利息三成由朝廷來對其監管,而朝廷能夠從這三成利息中獲取一成來填充國庫。以臣看來,李參和安石之法雖然有效,但必須由能吏來執行,若是選人不當,便會如駙馬文中所言:官吏便如虎狼一般借著這個機會來糟蹋百姓。而駙馬的青苗法則避開了各級官吏,交給商人來辦理,如果違反法例,那其懲罰也是能夠讓這些商人很顧忌的,所以老百姓不會因其受害,隻會得其利,這實乃善法,臣請聖上批準駙馬在楚州來試行,以駙馬之老成穩重,定會有更好的消息傳來!”

如果王靜輝在福寧殿的話,他做夢都不會想到首先支持他的人居然是司馬光,在他的印象中司馬光可是不折不扣的保守派領袖,對王安石新法的痛恨在曆史上王安石辭相後,不管好壞將新法連根廢除這種做法就能夠看出來了。王靜輝在寫青苗法草案的時候,最擔心的便是受到韓絳所代表的大地主階層的反對,其次便是這位著名的史學家司馬光了。

司馬光自然有他自己的想法,對於王靜輝所提出的青苗法他是非常有好感,他自然知道李參和王安石在任上所實行的那套青苗法,當然可以算得上是良法,但那也是在有能吏掌控的前提下才可以。雖然司馬光是屬於非常保守的那一部分,但現在無論是保守派還是進取派的劃分並不像曆史上王安石執政時候那樣分的涇渭分明, 並且即便是保守派也是對社會變革持肯定態度的,不過行動起來更加穩重而已。

王靜輝的青苗法中,朝廷幾乎是處在絕對有利的位置上的,它並不去具體實施,而是在幕後監控放貸商人,這樣官吏就沒有辦法從中來插手,避開了現在大宋糟糕的吏治現狀。而且在王靜輝的策論中還詳細解釋了如何規範民間商人的貸款機構的細則,從朝廷監控到農民還貸都寫的清清楚楚,這樣青苗法的主要對象便隻有農民和商人,規避了朝廷在此之中的政治風險。司馬光對此非常欣賞,這樣打擊的對象便是日益猖獗的高利貸現象還有那些兼並土地的大地主,農民也會從中獲得了極大的利益,朝廷也能從中憑空獲得一筆非常豐厚的賦稅,這樣的好事他當然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