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書記會見我們後,又安排食堂為我們準備了一頓便飯。
飯前,書記把樊同誌和林同誌叫到一邊,告訴他們市委組織部已經借調他們去工作,讓他們盡快前往部裏上班。
我們其餘三位村官聽了羨慕得不得了,紛紛對兩位同誌表示祝賀。剛到鄉鎮就能回城,而且是到掌握組織人事大權的組織部去工作,在關鍵領導眼皮子地下幹活,未來不是一般的可期。
中午,書記與我們同桌而食,席間我們進行了深度交流,彼此間增進了了解。
飯後,與幾位鎮領導簡單聊了一下,我們五個人便各自去安頓自己。
陳同誌的家住鎮上中心法庭隔壁,當天中午,我們一起到她家裏坐了一會兒,跟她的家人認識了一下。
正聊著,外麵走進來一個女子,說是小陳的朋友。那女子一進門便認出了彭同誌,他們原來是老同學。我們一起聊了一個中午,都十分開心。
這位女子的姓什麼我現在已經記不得了,應該叫什麼莉莉,當年她是鎮上的基層法律工作者,相當於沒有《律師證》的律師,平時做一些律師的工作,打打官司、調解糾紛和提供法律谘詢服務,有時也會協助司法所做一些行政司法工作,隻是沒有律師才能享受的權利。由於工作上和市法院派駐鎮上的中心法庭聯係密切,她得以在法庭宿舍樓內租一套房住下來。
接下來是解決住宿的問題。樊同誌和林同誌回市裏工作,自然不需要鎮裏操心什麼。陳同誌家住鎮上,隻需每天到單位上班即可。我和彭同誌家住市裏,在這邊人生地不熟,需要鎮裏幫忙協調住處。此時此刻,我們才發現,所謂的桂西北重點鄉鎮,鎮政府居然連交流幹部的宿舍都沒有,唯一一幢宿舍樓早已被老幹部們買斷,每一套房子都已經成為私人房產,後來的幹部隻得自行找地方住。
天哪,我們人生地不熟,上哪裏找房子去?鎮裏也知道這一點,於是王副讓我們去找黨政辦負責後勤工作的陸副主任。
陸副主任的動作倒是很快,他馬上告訴我們,鎮裏剛有一位幹部調走,他帶著全家到新的工作地去居住,並且在鎮裏留有一幢天地樓可以租給我們,租金非常低。隨後,他還帶我們去看了房子。得到這個消息,我們懸著的一顆心放了下來。
正當我們忙活著置辦家具準備入住的時候,報到的那天下午還沒下班,陸副主任再次找到我們,說那位幹部突然改變主意,房子不租了。
天哪,我心裏涼了半截,初到陌生的地域,除了單位的少數人,我一個人也不認識,叫我們上哪裏找房子去?
沒辦法,我和彭同誌隻好登上班車先回家,等第二天再到鎮裏想辦法。
在回家的班車上,我終於打開話匣子跟彭同誌作了一番交談。交談中,我得知他是自治區體專畢業的,家住城東。
第二天,再次來到鎮裏,我和彭同誌找到王副,告訴她我們現在沒地方住,希望她幫忙想辦法。
她腦袋一轉,想到一個主意,那就是讓我們去鎮派出所舊址去居住,並且讓陸副主任帶我們去。
這天,彭同誌還帶來了他的父母,目的是如果住宿的問題落實下來是否可以幫忙置辦一些家具什麼的。
到了派出所舊址,我們一看就傻眼了,破破爛爛的幾間平房,好像荒廢了很久的樣子。門窗都是舊的,有些還腐朽不堪,牆壁和地板滲著點點水漬,可見那裏是多麼潮濕。更麻煩的問題是水電都還沒接通,我們自己是擺不平的,單位還不給解決,找人來處理得自己花錢花時間。這哪裏是人住的地方?簡直是豬圈。
我們一肚子的不滿意,卻也隻得咬牙同意住在這裏,於是開始動手清理裏麵的雜物,那天我們幹得灰頭土臉。
後來才知道,這裏也曾有鎮裏的幹部住過,但他們不久都到外麵找房子住去了。早我們兩年到這裏工作的一位大學生村官曾住在這裏,後來我曾與他作過一番交流。談到派出所舊址,用他的話來說:“住在這種地方,東西不發黴人也得發黴。”
當天,忙了一整天,將房間整理得差不多,我們便再次回到城裏家中,準備明天從家裏搬一些東西過來。要是住處這邊落實得快的話,說不定當天就能入住,省得每天在城區和鎮裏都跑一個來回。
第三天,我拿上一些生活用品趕到鎮裏,暫時放在我準備入住的舊派出所那間陰暗潮濕的房間裏,然後去上班。
中午,我邀小彭去整理房間,卻得知,他已經找到新的住處,不打算住那個爛地方了。他告訴我,他有個姐夫是派出所的副所長,所裏有他姐夫的一間空房,他可以隨便住。看來,小彭也是嫌棄老派出所那些爛房子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