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跟現實世界無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一下是以第一人稱敘述)
我的一個朋友,姑且叫他小A。
小A算是一個驢脾氣,屬於舉出例子你還沒辦法反駁的那種,並且在我看來他是那種易怒的人。(此處我已經無法客觀判斷他了)
在一次課堂實驗上,小A本來的搭子因為一些特殊原因,被迫跟別人組了隊,導致小A跟我在一起做實驗。(這裏的實驗需要用到筆記本電腦)
這件事就導致小A很氣憤。(小A因為家庭原因沒有筆記本電腦,他的搭子也知道這件事)
那次課結束之後,小A主動跟我聊起了那個搶走他搭子的人。(包括筆者也這樣認為,是那個人搶走了他的搭子)
事後我分析了這件事的前因後果,考慮到部分內容涉及到下一章,這裏作符合本章的簡述。
這裏稱他為小L。(有電腦,台式機)
小L在知道小A有搭子且知道是誰的情況下,強行幫小A的搭子提電腦到教室(輕薄本,裸機,不算重)。導致這堂課上兩人成為同桌,而原本的小A在看到這一幕之後見我沒有同桌(因為我屬於喜好清淨的人,小A也知道),隻能與我商量能否暫時成為同桌。
考慮到小A的情況,我答應兩人共同完成實驗。下課之後小A再次跟他的搭子確定下節課繼續當同桌完成實驗,且小A的搭子也同意了。
在第二天上課之前,小A的搭子告知小L自己已經與小A組隊,小L依舊搶過小A搭子手上的電腦,與小A的搭子組隊。導致那堂課小A仍與我一起,並且告知我小L的事情。
(這裏提一下,上述幾人是一個宿舍的,小A因為轉班的問題跟幾人不住一起,但劃分是同一個宿舍方便管理,這裏“我”的電腦是遊戲本,重量來個懂的人解釋跟輕薄本的區別。)
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我打算以一個和事佬的身份來勸說小A放下芥蒂,畢竟以後還要處至少一年,並且我表示我可以將電腦借給他(此處我已經完成了相應的實驗)。
小A答應了,但表示不會原諒小L的行為;我依然沒有放棄勸說小A放下芥蒂;小A的搭子也在事後請小A喝奶茶試圖讓他放下跟小L之間的不愉快,小A回絕了,也沒有喝奶茶。
小L跟沒事人一樣該吃吃該喝喝。
……
OK,事情就是這樣,有想法的兄弟可以闡述一下自己的觀點自己解決問題的方式。
還是那句話,談論,不是吵架,不需要做無謂的爭辯,隻會讓你半夜睡不著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