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團白光把我們罩在其中,幾下顛簸之後,白光消隱,一條幽靜昏暗的街道在眼前漸漸清晰,這正是預定的地點。街道兩旁都是些廢棄的低矮房屋,很少會有人相信,緊挨著這裏的另一條街上,卻熱鬧繁華。
四下無人,這次傳送很成功。我們正打算趕到吳憂消失的地方,突然前麵一間屋子裏有了響動,一隻手從門上一個大破洞裏伸出來,指甲很長,黑漆漆的,不停往一旁的窗台上抓去。抓了幾下,那隻手又縮了回去。我們正要從旁經過,這時,門開了,一個頭發很長,臉上有汙漬,看上去早已不年輕的男人走了出來。
他搖搖晃晃的,一隻手裏握著一個見底的酒瓶,另一隻手指著我們大叫道:“把它們還給我!你們這群惡魔!還給我,還給我。”
我看了看朝歌和紀弋,衝他們使了眼色,準備從那個人身旁繞過去。他並沒有看到我們被傳送過來,而且他很明顯喝醉了酒,時間不該浪費在這樣一個人身上。
誰知,他看見我們繞過他,居然不高興起來。跑到我們前頭,躺在地上,一邊打滾,一邊說道:“窗台上的酒沒有了,一定是你們偷走了,還給我,快點還給我。”
“對不起,我們剛到這裏,並沒有看見你的酒,麻煩你能讓我們過去嗎?”紀弋很客氣地跟他說道。
他突然睜大眼,直起上身,狠狠地盯著我們,然後叫道:“是你們,就是你們!不僅偷走了我的酒,還偷走了我的老婆,我的兒子,把他們還給我,快點還給我。靜香啊,你知道我這些年想你想得有多苦嗎?還有我們的寶貝兒子,五年了,一定已經長得很高了。你們這群混蛋,偷走那麼多人還不夠嗎?還要偷走我在這個世上最後的兩個親人,你們混蛋!”
他越罵越起勁,我卻對他的話產生了興趣。
“這裏有很多人被偷走嗎?”我伏低身子,平視著他的眼睛。
深褐色的眼睛裏還有最後一絲清醒,他粗重地喘息著,像是跟混沌努力鬥爭著,然後說道:“五年前,這條街上,很多人失蹤了,警察也沒有辦法,有人就說是仙人把他們帶到仙境去了,剩下的很多人相信了,害怕被帶走,就搬走了。我不相信,還是住在這裏,可我的老婆孩子也失蹤了,就在我家裏,我帶你們去看。”
他掙紮著站起來,拉住我的手,把我帶向他走出來的那間屋子。
我回頭對朝歌比了個手勢,她心領神會,快步趕往吳憂消失的地方。紀弋跟著我,走進了那間屋子。
裏麵很暗,腐敗的氣息撲麵而來,地上到處都是酒瓶,一不小心就會踢到,舊家具上落滿了灰塵,像是久無人住。
他把我們帶到廚房,放開我的手,抹了抹自己的眼角,說道:“那個早上,我一輩子都忘不了。那天我休假,醒了之後,就躺在床上,聽老婆在廚房裏忙著做早飯,聽她叫兒子起床,給兒子整理書包,那時我還在想,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可下一刻,外麵沒了動靜,什麼聲音都沒有了。我趕快起來,桌上的飯菜還沒有動,兒子的書包還好好放在一旁,可我老婆跟兒子卻全都不見了。我找遍了每個房間,找遍了整條街,什麼都沒找到。他們就這樣消失了。我真後悔,那麼多人失蹤的時候,我就該搬走的,現在我也不得不信,是仙人把他們帶到仙境享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