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娶了她,我至少可以少奮鬥二十年(2 / 2)

一天晚上,趙偉天車送範姐回家,範姐留他在家吃晚飯,當時趙偉不勝酒力,多喝了幾杯,不知不覺就昏了過去。等到他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竟然躺在了範姐的床,趙偉一時不知所措,範姐對說第一次見到他便深深地愛上了他,還說趙偉是她一生中碰到的最喜歡的男人。趙偉感到茫然,範姐又說她老公前幾年出車禍死了,兒子又一直在國外讀書,這些年自己一個感覺到很孤單。

“如果娶了她,我至少可以少奮鬥二十年。”二零零四年的春節,趙偉滿臉通紅地對孫海濤說,“這個世界太殘酷了,滿世界地都是凶殘的狼,而我隻是隻牧羊犬,我沒有選擇,唯有放棄最初的尊嚴。”

那天他們爭論了很久,趙偉一直認為,他這麼做是對的,他認為這個世界別人隻會看你的成功的結果,不會看你成功的過程,“你看金碧山莊的那富人,哪個沒有一段讓道德所不恥的經曆啊,但是結果呢?人家住豪宅,開名車,西裝革履,照樣成為成功的紳士。”趙偉激動地說,“我為什麼不能跟他結婚啊。”

王茹認為趙偉娶一個比他大十幾歲的女人肯定會毀了他的幸福,“要是她兒子有一天回國,你們怎麼相處,年紀相仿的兩個男人相處,算爺倆兒還是算哥倆兒,你說。”站在道德的立場上,她認為趙偉的行為簡直就是傍大款,做少爺,人神共憤,“你回去跟你爸媽怎麼說,十年過後,你正值年華,你每天麵對一個老太太,你心裏好過嗎?”過了一會兒,她又抨擊趙偉,“就算她有錢,但最終還是會留給她兒子,難道還會留給你嗎?”

孫海濤認為趙偉可以跟範琴在一起,但不能結婚,可以做情人。這樣交易按次、按月、還是按年計算他們可以詳談,“可以讓她包養你幾年,給你一筆錢,然後互不相欠。”孫海濤見過範琴的相片,雖然四十多歲了,但還是別有一番韻味,“結婚是不可取滴,做幾年小白臉還是大有可為滴。”他用手碰了碰趙偉,“千萬記得,別跟她們玩真的,錢才是最可靠的,重要的是把錢搞到手。”王茹在旁邊給了孫海濤一拳,“你們這些臭男人。”

趙偉聽完之後拍案而起,“你們怎麼這麼仇富啊,前段時間電視報道一個二十幾歲的農村小夥子娶一個八十歲的拾荒老太太,你們怎麼都沉默了。”過了一會,他又唾沫橫飛地怒斥孫海濤,“我娶她怎麼了?我們是有感情基礎的,我他媽的就討厭你們這種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惡心。”

二零零四年的五一勞動節,在天河世紀酒店,趙偉與範琴舉行了盛大的婚禮,在婚禮上趙偉發表了他們的愛情宣言:“愛情是沒有界線的,包括年齡,我們去隻有勇敢地去愛,愛情之神才會降臨到我們頭上,今天我要讓所有在場的人來見證我們的愛情。”說完他給新娘——範琴一個比他大十多歲的女人戴上了5克拉鑽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