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他們倆是真的多想了。自從那次在沈小平曾嬌寢室,我拿出那麼多在長沙買的小吃孝敬那裏麵的所有人,但之後不久他們翻臉不認人打我時,我就決定不會再買什麼給傳銷裏的任何一個人吃,當然也是包括李鵬和肖夢玲。盡管李鵬是帶我的師傅,但是那師傅卻是害我的師傅,我心裏一百個一千個不認這師傅。
出來後,每一分每一秒我都想拔腿就跑。
但是看到附近總有一些和我們一樣的人,看他們走路的姿勢和神態,八九不離十的也是搞傳銷的。深怕他們會一起把我拿住,然後找個理由,比如說我是小偷什麼的是送我去派出所的,但卻把我送回那傳銷的窩點,那我就完了。所以我沒輕易就走,還是耐心的陪他們倆逛著,繼續尋找時機和機會。
很快我們就逛到了一個購物廣場,那裏還算繁華。我看了看我們的穿著,突然有點惡作劇的感覺,我想看看我們三個傳銷人員在裏麵的寒酸相。於是我對李鵬和肖夢玲提議,到裏麵逛逛。開始他們死活不同意,特別是肖夢玲一個勁的說不,我心裏好笑,人都是要命子的,特別是肖夢玲這樣的女孩子,深怕裏麵那地方和她的穿著不協調。但是他們越是不想進去,我越是執著的要去,最後他們沒辦法,熬不過我的軟磨硬泡還是進去了。
在裏麵逛的時候,我看到他們不自然的樣子,心裏突然很爽,盡管那時候的我穿的比他們還差,一件打了補丁的牛仔褲子和爛的不成樣子的牛仔外套,但是我就是覺得心裏舒服,那時候的我已經不要臉了,自然也不會在乎別人的臉色,哪怕是嘲笑和謾罵。
他們倆終究受不了別人看他們的怪異眼神,隻逛了一會,死活把我拉了出來。出來的時候,他們倆手裏空空的,除了我,因為我手裏有一包薑糖。
我一直認為薑糖是我的福物,當我心情浮躁不能平靜時,我一般會去買一包薑糖,然後是細嚼慢咽,吃薑糖的時候我不喜歡喝水,我喜歡薑糖那種辣辣的感覺,而水會衝去那種辣味。薑糖去除了辣味,就如魚兒離開了水,存不存在都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了。
我記得,在2009年我大三時,那時有一段時間我的心不知為何一直不能心靜,心浮氣躁,做什麼事都老愛丟三落四的出錯。於是為了找回心平氣和的自己,約上了一位朋友,跑去了鳳凰。
之所以選擇鳳凰,並不是因為那裏有一個沈從文和出過很多土匪,因為我向來不喜歡文人,也不愛那打殺的曆史。去那裏,是因為那裏的薑糖,在那裏看著那薑糖從生薑到產品,然後嚐著那辣味。那樣的辣味足以辣掉自己的雜念和浮躁,讓自己回歸平常。
而今,一包薑糖,我希望它可以找回之前平和的自己,以便更好的離開駐馬店,離開這段苦悶而痛苦的傳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