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銀行帳務管理是後備軍(1 / 3)

一、銀行結算方式和結算票據

1、銀行結算方式

(1)結算方式及其種類

結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條件來實現各單位(或個人)之間貨幣收付的程序和方法。

廣義的結算方式既包括非票據結算方式,主要有彙兌、托收乘付和委托收款;也包括票據結算方式,主要有支票結算方式、銀行彙票結算方式、商業彙票結算方式、銀行本票結算方式等;

狹義結算方式,是《支付結算辦法》所約定的彙兌、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三種方式。三種結算方式都有相應的標誌性結算憑證,分為彙兌憑證、托收承付憑證。

支付結算的一般程序:受理憑證、憑證傳遞、收入款項和資金清算四個階段。其中,彙兌是主動付款,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都是主動收款。

(2)彙兌結算及業務處理

彙兌極其類型:彙兌是彙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彙兌按憑證傳遞的不同可分為電彙、信彙兩種,由收款人選擇使用。

彙兌結算的程序:具體地,彙兌結算要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辦理彙款:彙款人委托銀行辦理彙兌,應向彙出銀行填寫信、電彙憑證,詳細填明彙入地點、彙入銀行名稱、收款人名稱、彙款金額、彙款用途(軍工產品可以免填)等各項內容,並在信、電彙憑證第二聯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中國某銀行信彙憑證(回單)

·審查、劃轉款項:彙出行受理彙款人的信、電彙憑證後,應按規定進行審查,包括:各記載事項是否齊全、正確;彙款人賬戶是否有足夠支付的存款餘額;彙款人所蓋印章是否與預留銀行印鑒相符。

·領取彙款:按照規定,彙款銀行對開立存款賬戶的收款人,應將彙給其的款項直接轉入收款人賬戶,並向其發出收帳通知。

·轉彙、退彙:彙款人因業務需要,可以辦理轉彙。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轉彙的,應由原收款人向銀行填製信、電彙憑證,並由本人交驗其身份證件。

彙兌結算的賬務處理

·彙款人的賬務處理

彙款人根據銀行退回的信、電彙憑證第一聯,編製相應的記賬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有關科目

貸:銀行存款

彙款人向銀行交納一定的手續費和郵電費時,應編製相應的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收款人的賬務處理

收款人根據銀行轉來的信彙憑證第四聯(信彙)或銀行電報劃收款補充報單(電彙)編製應行存款收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有關科目(根據彙款涉及的具體業務而定)

(3)托收承付結算及業務處理

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托收承付結算程序:

·托收:收款人按購銷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的要求,發出商品或勞務,並填製托收承付結算憑證。

·審查、傳遞憑證、通知

收款人開戶銀行接到托收憑證及其附件後,應當按照托收的範圍、條件和托收憑證記載的要求認真進行審核,必要時,還應查驗收付款人簽訂的購銷合同。

·承付。

·劃轉款項,通知收款人入賬

經收款人承付後,銀行即可將款項劃給收款人。

·部分付款,無款支付

·逾期付款:付款人在承付期滿日銀行營業終了時,若無足夠資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為逾期未付款項,按逾期付款處理。

(4)委托收款及業務處理

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委托收款適用範圍及基本規定

單位和個人憑已承兌商業彙票、債券、存單等付寬人債務證明辦理款項的結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結算方式。

委托收款的程序

收款人提供商品或勞務後,根據**、收據等憑證,到銀行辦理委托收款業務,並填製委托收款結算憑證。

·審查、送寄憑證:收款人開戶銀行收到委托收款憑證及有關單證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認真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後辦理委托收款手續,在委托收款憑證第一聯上加蓋業務用公章後退給收款單位,同時按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和郵電費。

·付款:銀行接到寄來的委托收款憑證及債務證明,審查無誤辦理付款。

·拒絕付款。

·無款支付。

2、銀行結算票據

(1)票據及其種類:票據是在貨幣或商品的讓渡中,為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發生、轉移和清償而使用的一種信用工具。廣義的票據是指經濟生活中能體現經濟權利、業務的憑證,包括提單、股票、債券等等;狹義的票據是指《票據法》中所規定的票據,這裏的票據是指支付一定金額貨幣為目的的,為反映債權債務的發生、轉移和清償而使用的信用工具,包括彙票、本票和支票。

(2)票據行為:票據行為是指票據關係的當事人之間以發生、變更或終止票據關係為目的而進行的法律行為。

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簽**據並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

背書:一般而言,背書是指在票據的背麵或者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票據行為。

承兌:承兌是彙票特有的製度。

保證:保證,是指票據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擔保特定債務人履行票據債務為目的,而在票據上所為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付款。

追索權:追索權是指票據到期前得不到付款時,持票人可向出票人、背書人以及其他票據債務人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及有關費用的票據權利。

(3)票據結算及業務處理

彙票

彙票及其種類:彙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彙票分為銀行彙票和商業彙票。

銀行彙票結算

·概念:銀行彙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彙票的出票人為銀行彙票的付款人。

·銀行彙票結算的基本程序: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銀行彙票結算的基本程序大體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彙款單位持票購貨,由收款單位(或被背書人)直接到兌付銀行辦理結算;第二種是彙款單位持票人直接到兌付銀行支取現金的結算程序,用現金去購買貨物;第三種是彙款單位持票人直接去兌付銀行辦理轉賬結算,與銷售單位辦理結算。

商業彙票結算

·商業彙票概念:商業彙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彙票分為商業承兌彙票和銀行承兌彙票。

·銀行承兌彙票結算以業務處理

銀行承兌彙票是根據購銷雙方的商品交易,因承兌申請人的申請,由承兌銀行在商業票據上簽字蓋章承兌,表示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債券憑證。

簽發彙票:出票人根據交易雙方購銷合同或協議簽發銀行承兌彙票,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銀行承兌彙票人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係;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彙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4)銀行本票結算及業務處理

本票

·本票及其種類: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本票具有以下特點:本票是票據的一種,具有票據的共同特征;本票是自付證券,持票人自己支付票麵金額;本票的基本當事人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兩方;本票是信用證券。本票可按不同的標準分類:按出票人不同,本票可分為銀行本票(銀行簽發)和商業本票(銀行以外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簽發);按票據行為發生地不同,本票可分為國內本票和涉外本票;按本票上記載的指定的日期的不同,本票可分為即期本票mm(見票即付)定期本票(見票後定期付款)四種;依票據權利人記載方式的不同,本票又分為記名式本票、指示式本票、無記名式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