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十七律五十四斬(1 / 2)

眾人皆領命而去,呂玄片刻未敢休息,短短時日,局勢一日三變,返客棧,取黑風寨,得陷陣營,收取萬民,北方那張燕雖助公孫瓚抗袁,本寨中仍有不少軍馬,這次愛女遭險,豈會善罷甘休,麵前百事千端,恨不得分出身來,就這席旁的紅木案幾,狂書不已。

奪陣營、滅陣營均無趁手兵刃,當下又缺銅少鐵,好在山高林密,不如先製些方盾、標槍吧。呂玄提筆寫來:

方盾製法:長方形凸麵體,高二丈,寬一丈,木製,蒙皮,用細鐵條加固最好。

標槍製法:前端為二丈五的鐵杆,附鐵槍尖,後端為二丈五的木製長杆,上麵繞有一根繩索,可在投射瞬間拉動繩索,使標槍旋轉前進,前後兩端用鐵釘固定。

這標槍最大的特點就是銳利細弱,一旦殺傷強敵之後,槍頭便會彎曲變形,防止敵人再投擲回來。

又做十七律五十四斬: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製,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麵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來人!”

“將軍。”進來的卻是一位身著曲裾深衣的妙齡少女,這種衣服通身緊窄,長可曳地,下擺呈喇叭狀,行不露足。衣袖有較寬,袖口鑲邊。衣領部分很有特色,交領,領口很低,以便露出裏衣。另外,衣服幾經轉折,繞至臀部,然後用綢帶係束,衣上還繪有精美華麗的紋樣。少女臉色緋紅,不敢抬頭。

呂玄一怔,這裏怎會有女子伺候?“你叫何名?且抬起頭來。”

“小女子是常山趙氏,小名阿嬌,家父原是郡守,被黑山賊害了,不得已隨家兄流落到此。”阿嬌聲音微顫,原來韓玉見呂玄晝夜不息,以為呂玄要人相陪,又不便言語,就命人在流民中搜尋妙齡女子,她雖臉塗黑漆也難避免,被強令換了衣裝,同幾個姐妹被送到廳外,準備侍寢。方才她見呂玄在內呼喚,又無人應答,想想橫豎不過一死,鬥膽前來應招,當下抬起頭來,一雙淚眼望著呂玄。

“小女前來伺候公子,希望將軍放了其他姐妹。”阿嬌看呂玄端坐案旁,一雙星目直射而來,不由芳心狂跳,又低下頭懇求道。

“其他人等呢?”

“其他姐妹均在廂房候命。”

“我說的是守衛軍士。”

“韓大人已命軍士守衛在百米之外。”

“噢。”呂玄前世隻做學問,一直向往古代那般溫婉雅致的女子,可惜這樣的人前世幾乎滅種了。現在看那阿嬌跪在一旁,酥胸半裸,不住的顫抖,任取任奪,不由憐惜之心大起。

“起來吧,冬天地涼,不要落下病根,那裏有皮裘,到榻上躺躺吧。”

“遵命。”阿嬌拭去臉上淚滴,把心一橫,便要上前為呂玄寬衣解帶。

“不用!”呂玄心知阿嬌誤會他一番好意,連忙說,“我這裏還有事要辦,這樣,你先去廂房讓其他人都歇息吧,如果願意,就來陪我說說話,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