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衡嶽峰金簡呈祥 岷山下玉書告績(1 / 3)

歡兜領族眾迎至淮泗,伏茂林中,待欲劫殺。

伯禹聞知,先命伯益烈山澤而焚。歡兜退屯於呂梁。禹乃揠住洪水,蓄三日。開堤衝下,通族為渾沌之鬼。

三苗率車徒攻圍國都,揚言討罪。舜令群牧毋與之戰。三苗糧盡回軍,欲往卑羽山西,與弟饕餮相依。

舜遣陸終氏長子樊,追至三危,獲而殺之,其族遂潰。舜封樊於昆吾,為衛姓。

辛卯秋,立上、中、下三軍,左右分為六師,隸六卿。每鄉用一卿率之,無事屬司徒執掌,有事則屬司馬調遣。

以民不知法,易於為亂,命咎繇司李製五常之典刑以齊之。墨、劓、荊、宮、大辟為五刑。幼小弗識,老耄遺忘。

愚蠢過失為三宥,以流放寬於刑,重於宥。複以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裁過失,怙終賊刑。

舜賜咎繇曰皋陶,世為大理。乃頒示諸侯,擬罪用刑。雖設而無犯者,使皋陶請工,所以刑法告禹。

壬辰夏,帝堯親作大章之樂,依華封人所教,命樂部奏之。增五弦琴為七弦,以合君臣之德。

念禹之勞,遣契齎瑤琴、寶劍各一賜禹。時禹在徐州界,為治淮瀆甚難。

正在相度,忽見淮水中洶湧,渦陷中一物如犬,水長十餘丈,遍體魆黑,其聲戛戛,以身觸岸即崩。

禹召土人問之,曰:“水神名無支祈,每出則水漲。相傳形猶獼猴,力逾九象,人視之則盲。”

禹命眾矢射之,其怪躍起水麵,化一猿狀。回視伯禹,鑽入水底。禹遂以神符召童律等神將入水,束縛此怪,塞淮河泉眼,上以龜山鎮之。庚辰,複用鐵索軟製,不能搖動。

於是禹令人夫疏流,貯其水於钜野之澤,東原始平。淮、沂二水,既有趨歸,蒙、羽二山,皆可種藝矣。其田上中,其賦中中。

經過羽潭,致祭父鯀。慟哭再拜,投祭物於潭。

畎穀之翟,其羽中旌旄之飾。淮夷與徐戎雜居。其水出蠙珠美魚,令貢為祭享之用。

徐州既治,複浮於泗水。其流四道,東陪尾山,西達於河,北據淮,南距海。瀕海多蛟龍,禹知其畏鐵,作鐵柱鎮於岡岸,直抵揚州界上。

遠望彭蠡之濱,無數大鳥宿止。土人雲是隋陽之鳥,冬月居蘆葦澤中,交春乃去。

伯禹見人夫勞苦,時將寒沍,暫息以養其力。江南春信最早,即催趁起工。

先修彭蠡之旁流,都瀦於澤。東至揚州之藪,曰具區,汪洋如海。湖水忽澎湃拍岸,一異獸往來飛揚,耳目俱無,八首八足。

禹詢問土人,不知為何物。射之,無一矢可中。伯禹歎曰:“天乎!不獲成功,吾民長從魚鱉侶矣!”抱悶不已。

是夜夢一人曰:“予,具區神也。嘉君一意為民,故來相告。此獸名天吳,氣稟東方,不食不死,千歲乃斃。須以庚辛之精製之,但用頑鐵千斤,沉之水底,複令眾人鳴金鼓,齊聲呼曰:‘雕其骨,刻其脂,箋鑼箋鑼,委諸為夷。’乃可驅也。”禹記其言。

明旦,令軍人如法行之,金鼓響喊之聲,震聞百裏,須臾雲開浪息。禹知已除,傳令開鑿三江,導具區之水,以泄其勢。

中有七十二蜂,西洞庭山有林屋,深杳莫測,禹投神符以鎮之。三江既入於海,震澤已定。其田雖下等,其賦以人工能勤,列下上第七等。

東南偏遠,少膺王化,伯禹乃會諸侯於具區之祁山。稽功考過,撫戢綏懷。海外鳥中夷長,亦率其旁鳥小夷,航海來會。瞻仰聽命,以葛越木綿之屬為貢。禹敷宣帝德,導引其歸。命眾諸侯各貢方物。

伯禹尚欲極其東南,忽有飛龍垂空,以尾畫地,導決水而出之。知是南方應龍,設醴祭之。

探聽浙閩甌越,地皆瀕海多山,不甚為害。惟江河川瀆,源泉眾多,入海不及,故常旁溢。遂複渡江北去,通淮泗入於大海。

禹於淮、泗、舒、廬之間,往來者六,遂名其地曰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