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一流大學建設專項經費資助我國環境刑事訴訟程序規則研究李華著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7·北京聲明1.版權所有,侵權必究。
2.如有缺頁、倒裝問題,由出版社負責退換。
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我國環境刑事訴訟程序規則研究\/李華著.—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7.8ISBN978-7-5620-7672-8Ⅰ.①我…Ⅱ.①李…Ⅲ.①環境保護-刑事訴訟-研究-中國Ⅳ.D925.204中國版本圖書館CIP數據核字(2017)第196207號---------------------------------------------------------------------------------------------------出版者地址郵寄地址網址電話編輯郵箱承印開本印張字數版次印次定價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25號北京100088信箱8034分箱郵編100088http:\/\/www.cuplpress.com(網絡實名: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010-58908586(編輯部)58908334(郵購部)[email protected]固安華明印業有限公司880mm×1230mm1\/328.5210千字2017年8月第1版2017年8月第1次印刷39.00元我國自然生態環境先天不足,快速發展中也積累了大量生態環境問題,各類環境汙染呈高發態勢,惡性環境犯罪時有發生,嚴重威脅民眾的生存與發展,甚至影響社會秩序。麵對日益嚴峻的環境風險,在環境教育、行政管理、民事製裁等手段效力未彰之際,刑事法律無疑成為防控環境犯罪的終極手段。
但刑事實體法固有的滯後性和可預測性無法承擔起保護環境的重任,通過司法途徑防控環境犯罪是刑事程序法不能回避的義務。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和“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製”作為當前的重大戰略,這不僅反映了我國社會對環境司法的現實需求,更為我國環境司法的發展提供了內驅力。但是,我國環境司法理論研究卻遠不能適應這種需求,許多基本問題尚未展開充分探討,更多問題還處於實踐階段,相關理論成果也很少。運用法律思維應有的邏輯理路與價值理性,論證環境刑事訴訟的理論底蘊,在理論的指引下,以學科實踐為著眼點,構架用以作為環境司法主要路徑依賴的具體程序規則是環境刑事訴訟研究的當務之急。本書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它是著者近幾年來持續思考同一主題的總結性成果,由來已久的學術構思,孜孜不倦的·001·前沿追蹤,清晰理性的論證說理,為其增加了不小的分量。
抽象概念對建立理論至關重要,為研究這一主題,著者先界定了環境刑事訴訟程序的內涵。在將司法中的困惑導入研究視域後,提出解決環境司法之低迷現狀的最高手段就是法律控製、刑事法律控製、刑事程序法法律控製,而環境刑事訴訟程序規則製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問題成為一切研究的邏輯前提,對這些基礎性理論問題的追問與回答也是豐富和發展環境司法專門化理論的重要途徑。
著者對“環境司法專門化”熱進行了冷靜思考,認為現有的司法製度難以充分揭示環境犯罪案件的特殊機理,不能提供相契合的製度供給,還原主義視角下的環境司法也無法適應環境犯罪案件審理的需要,專門的環境刑事程序規則才是環境司法專門化的必然要求和本質麵向。進而,著者指出,風險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倫理觀、折衷主義刑罰觀是刑事訴訟程序價值取向的現實基礎、倫理支撐及價值源泉,在此基礎上,完成了對傳統刑事訴訟程序價值的生態化拓展,架構了全新的“生態安全優位的均衡型訴訟價值觀”,使得環境刑事訴訟程序規則的專門化製定具備了可行性。
對環境刑事訴訟程序基礎理論的把握,是探討環境刑事訴訟程序規則、製度路徑的關鍵。著者認為,對環境刑事訴訟程序的目的界定必須擺脫一元的功利主義、工具主義甚至國家主義理論的束縛,轉而從環境刑事訴訟程序的內在價值角度獲得其正當性的依據,進而確立“從懲罰犯罪到控製犯罪”的訴訟目的觀;遵循這一思路,將環境刑事訴訟程序的原則界定為:風險預防原則、比例性原則和程序自治原則。其中的風險預防原則作了創新性突破,既包括預防人為環境風險,也包括預防程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