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嶺回到聚寶莊二十多年,日子過得一直挺順利。
長嶺回來不久,聚寶莊就解放了。轟轟烈烈的土改運動消滅了階級剝削,東家沒有了,爪子自然當不成。爪子當不成,政府卻分了東家房子叫他住,還分了十二畝地叫他種。這就好。長嶺就興高采烈當起農民種自家的地。
長嶺以前一直給長山當爪子要帳,從來沒有種過地。現在一種,才發現原來種地竟是這般地有趣。隻要撒下去很少一點種子,就可以收獲好多的糧食。雖然這中間還需要一點力氣和汗水,但力氣和汗水什麼的受苦人有的就是這東西。
由於長嶺對土地漸漸產生了感情,所以對於後來的初級社,高級社,人民公社什麼的,心裏就很不理解。這地不是政府叫分的嗎?人人都種得好好的,怎麼忽然又要收回去?這政府也真是,分來收去的也不怕麻煩!
後來,土地歸公,財產歸公,人也歸公,慢慢倒也慣了。天天扛一把鋤頭或是提一張鐵鍬往街口上一站,隊長那裏一派活,一夥人就說說笑笑相跟著下了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什麼閑心也不用操,這社會主義倒也痛快!於是就安安生生當社員,沿著社會主義大道奔前方。
其間,也有不少人來找過長嶺,問他打鬼子立功的事,說是要給他落實待遇。長嶺一律客客氣氣地沒有搭理。什麼待遇不待遇,再待遇吧還不就是個穿衣吃飯?現在又不是沒飯吃沒衣穿。
當然,主要還是不願意舊事重提。當兵好幾年都殺不了山野報不了仇,還算什麼當兵,算什麼立功!說出來很光彩麼?
直到1970年,省裏來兩個人找他調查周明,他那已經有些麻木了的記憶,才又在腦子裏重新閃亮起來。
證明材料是長嶺口述,兩個外調人員代筆寫的。
長嶺首先肯定地證明,他們要調查的那個周明決不是漢奸。然後就講了那天晚上去長山家借錢的全部經過;講了自己如何偷山野的大洋馬栽贓長山;講了長山和大奶奶還有柳枝的死……
長嶺講得很詳細很認真,每一個細節都不放過。兩個外調人員寫了滿滿十幾頁。寫完又給他念一遍,然後他給他們按了手印。
本來,兩個外調人員隻是來調查周明的。他隻要證明周明不是漢奸就完全可以了。至於他自己如何栽贓陷害長山,致使長山一家三口慘死的事,跟周明沒一點關係,完全可以不講。
但他還是講了。
所有的道理他都知道都明白。但他卻還是非講出來不可。
二十年了,他的靈魂幾乎沒有得到過一刻的安寧。夜裏一閉眼,披頭散發的柳枝,開膛破肚的長山,血如泉湧的大奶奶,就都出現在他的眼前。他常常大叫著從夢中驚醒,渾身癱軟,冷汗淋漓。
長嶺承認自己糊塗混蛋,敵友不清是非不分。承認自己有錯。錯就錯在太相信日本人,太相信山野這雜種王八蛋!
這一錯,就是血淋淋的三條人命!就是整整二十年的靈魂拷問!
二十年。他實在受不了這種拷問,又實在沒辦法殺了山野報仇。於是就決定把這一卻全都講出來,希望自己的靈魂能夠得到一點解脫,一點安寧。
他的靈魂果然得到了解脫,得到了安寧。
自從他把這一切全都告訴了那兩個外調人員之後,長山和大奶奶還有柳枝就再沒有在他的夢境中出現。
叫他沒有想到的是,靈魂的解脫和安寧,卻換來了肉體的懲罰和審問。那兩個外調人員走後沒幾天,政府就派人把他抓了去,說他是漢奸。
長嶺當然不承認自己是漢奸。審訊人員就揚著兩個外調人員寫的那些證明材料問他:“那這些是不是你寫的?”
“不是。”長嶺搖搖頭,“那是我說的,別人代筆寫的。我自己寫不來這許多字。”
審訊人員就把那些證明材料念一遍,問他是不是事實。長嶺說不錯,事情就是這樣。
審訊人員有些惱火地說:“那你為什麼還不承認自己是漢奸?”
長嶺也有些惱火地說:“事情是事情漢奸是漢奸!我明明不是漢奸,為什麼要承認?”
審來審去審半天,長嶺承認一切事實,就是不承認自己是漢奸。
但法律講的是證據。現在事實俱在證據充分,是不是漢奸當然就不能由長嶺自己說了算。於是法官就很莊嚴地宣布,以漢奸罪判處曲長嶺有期徒刑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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