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沁玉打算在饒州城飯莊建造這小半年,她則能把許記的菜式都交給東來居的大廚還有幫廚們,到時候留一些人手在饒州城,其餘人手都能調去飯莊那邊,也能解決她飯莊那邊人手不足的情況。
而酒樓其他什麽修葺,任何事宜都不用許沁玉操心,她就是把菜譜重新定製下,把招牌改動下,刨去到時候給大廚幫廚跟夥計們的月錢,純利潤按照二八的比例來分成,許沁玉八成,冬家二成。
許沁玉覺得冬氏要的分成實在太低了些,本身也是她比較佔便宜,五五分成就行。
但冬氏不願意,也覺得是自己佔了便宜,知道許記的菜譜才是最貴重之前的,最後許沁玉堅持,兩人就按照三七來佔了股。
當然,冬氏隻是在饒州城這個許記佔了三成的股。
飯莊那邊,冬氏當然不可能開口,她看得出,飯莊那邊並不是隻有吃飯的地方,恐怕不管她出多少也銀子都不合適入股。
兩人定下來後,就簽下契書。
第107章
兩人把契書寫好簽訂, 冬氏想的很詳細,條條框框,幾乎是不佔許沁玉半點便宜,東來居這酒樓的使用權都是許沁玉來做決定, 要是其中冬家人有任何異心, 都會賠償許沁玉很大很大一筆銀錢。
等把契書簽好後, 兩人就一起過去了東來居一趟。
許沁玉過去查看東來居有沒有什麽需要改動的地方。
東來居是四層樓高,比她原本想找的三層閣樓的商鋪都還要多一層。
一樓和二樓堂廳,比許記大上很多。
三樓和四樓則是廂房。
東來居前兩年已經重新裝修過, 待客的堂廳跟廂房都不用變動,裝修也是比較典雅大氣的, 窗牖也都很大,很亮堂。
許沁玉又去後廚看了看,後廚也非常幹淨整潔,隻有一些需要改動的地方, 就是料理台。
爐子有點不太夠, 不過許記的爐子和蒸籠多,到時候一起搬過來。
料理台則是改成長L形,連著的水池子,切菜清洗備菜都更加方便些。
另外就弄三個跟許記一樣的烤窖, 這樣以後一些烤羊排之類菜式,還有烘幹食物都能用到, 很是方便。
許沁玉跟冬氏說了說。
冬氏道:“這個改動起來也快,十天就好, 正好這十天可以讓人把許記食府和東來居的招牌打出來, 這十天, 東來居先掛著牌子, 說暫停營業十日,酒樓要重修修葺一下。”
到時候酒樓正門牌匾上掛著‘許記食府’四子大招牌,旁邊豎掛著‘東來居’三字小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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