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於社會逐漸進入青銅時代,中國的社會生產力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漸從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他們麵對紛亂的社會狀況,希望通過思索和鑽研前人治世理念尋找到一條可以使社會安定,百姓不再流離失所的救世之路。於是產生了諸多的學派學說,並撰寫出無數著作,史稱諸子百家。
公元前221年,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封建集權王朝——秦朝建立。由於當時社會上百家爭鳴,嚴重的阻礙了秦始皇對征服的原六國民眾思想的統一,並威脅到了秦朝的統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進言,說愚儒“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於是,秦始皇為了統一原六國人民的思想,於當年開始銷毀除秦記以外的所有六國史書和私藏於民間的《詩》《書》,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滅亡,史稱“焚書”(《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等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需要特加注意的是,從李斯的上書可知,當時帝國所有的書籍,包括明令燒毀的在內,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備份。朱熹也雲:秦焚書也隻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
隋朝牛弘提出“五厄”之說,論中國曆代圖書被焚毀,首當其衝即為秦始皇焚書,二是西漢末赤眉起義軍入關,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劉石亂華,五是魏師入郢。而劉大魁作《焚書辨》,毫不客氣地指出:書之焚,非李斯之罪,實項羽之罪也。據《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引兵西屠鹹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帝國的珍貴藏書,就此付之一炬。可憐唐、虞、三代之法製,古先聖人之微言,最終隻化為若幹焦耳的熱量而已。
而在焚書開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當時秦首都鹹陽將四百六十餘名術士坑殺,即為所謂的“坑儒”。
這件事是由兩個術士的畏罪逃亡引起的。原來,秦始皇十分迷信方術和方術之士,以為他們可以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長生不老之藥。他甚至宣稱:“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而一些方士,如侯生、盧生之徒,也投其所好,極力誑稱自己與神相通,可得奇藥妙方。但時間一長,他們的許諾和種種奇談總是毫無效驗,騙局即將戳穿。而秦法規定:“不得兼方,不驗,輒死。”因此,侯生、盧生密謀逃亡,在逃亡之前,《史記》記載的侯生、盧生非議始皇的話來看,,諸如:“始皇為人……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上樂以刑殺為威”,明顯是用儒家口吻批評偏重法家的秦始皇。未可為之求仙藥。始皇知道後大怒道:“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是重吾不德也。諸生在鹹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遂下令拷問鹹陽400多名書生,欲尋侯生、盧生。事後,將相關460名書生全部坑殺。此一事件,後世往往和焚書並列,合稱為焚書坑儒。但究其原委,所謂坑儒,本隻是對方士的一次坑殺而已。當然不能說被殺的四百六十餘人中沒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殺的主體應該是方士,但被殺者也有儒生。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也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故秦始皇主要坑殺乃方士術士,並非儒生。
除了坑殺在鹹陽的四百六十餘人外。同時還謫遷了一批人至北方邊地。事情發生後,始皇長子扶蘇進諫道:“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既然扶蘇以術士法孔子替術士求情,更加有力的說明了坑的是“術士”)始皇不僅怒而不聽,還使扶蘇離開鹹陽,北監蒙恬於上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