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3)

她先是去市政廳査閱那一片的房地產資料,專揀住了幾十年的老住戶,不消說,戶主也都差不多上了一把年紀了。其中有一位前地區法院法官的遺孀,丈夫過世整五年,兒女長大成人後在這種小地方呆不住,去了大城市上學就都留在那邊了。老太太念舊,一個人守著老宅,把家裏收拾得還跟從前似的。女兒的房間裏依舊掛著上中學時得的獎狀,兒子二十年前藏在床墊子底下的《花花公子》雜誌也原封未動,連老頭子生前最喜歡坐的搖椅旁,小咖啡幾上擺放的煙缸煙鬥也和從前一模一樣。女兒離婚後帶著兩個孩子住在舊金山,勸過母親好幾次,讓她搬到灣區去,相互之間也好有個照應。如果嫌外孫們太吵,就近找個別的住處也行。有一次都已經請好了經紀人,準備要登報賣房了,老太太左思右想不甘心,到底還是把廣告給撤了。一來是因為灣區的房子比弗萊斯貴出好幾倍,這裏一大棟樓賣了,到了那邊恐怕連套像樣一點的公寓房都盤不下來。再者就是老太太做慣了女主人, 總覺得住過去了就不是自己的家,就有寄人籬下之嫌。

巧就巧在老太太前不久生了一場病,其實也不是什麼大病。老房子裏空調不好使,遇到涼快的夜晚,老太太就開了窗戶睡覺,結果就招了風寒。老年人抵抗力差,一點點小災小病也能拖上十天半個月的。本來可以請人護理,但老太太生性不喜歡家裏邊來外人,不自在。剛開始還瞞著,後來女兒打電話過來,沒說上兩句就聽出來了。女兒還算有孝心,顛兒顛兒地跑了兩三趟,於是又舊話重提。

正好這時候林沁來了。在這之前她已經去過好幾家,都沒談成。林沁老老實實地把情況這麼一擺,又說買主如何地求房若渴,手頭也大方,願意出高價,六十萬成不成?老太太和女兒認認真真地商量了一整天,女兒說,像這樣有買主上門自然是最好不過了,萬一您老哪一天真的不行了,仨錢不值倆錢匆匆忙忙地出手,倒不如趁了現在這個機會賣個好價錢。這母女倆的門檻也精得很,裝著不著急的樣子,又等了一天才把林泌叫回來。如此這般地討價還價一番,最後敲定在七十五萬,比市價高出足足一成半。

李晉川叮不在乎這十多萬,高興還來不及呢。想一想,棕櫚湖畔的第一戶中國人,那是什麼樣的滋味?什麼樣的風頭?當即就給林沁開了傭金,整數,四萬。林沁也不跟他客氣,把支票一疊,端進腰包裏,連回扣都不提。

李晉川對林沁說:“其實事情到了這兒,剛做成一半。你猜我往下還想幹什麼?我要把老房子拆了,重新整出一幢現代化的、最新式樣的、像那些好萊塢的大腕們住的那種乳白色高級宅子來。樓得起得有個模樣兒,這自不待說。室內鑿魚池,跟地麵一般兒齊,餐廳就用大理石建在魚池上。你想想,吃飯的時候往那兒一坐,四周圍的池子裏小金魚兒遊來遊去,那是什麼檔次的享受?還要有專門的家庭影視中心、台球廳,對了,還要一間乒乓球房。外邊呢,露天網球場、腰果形遊泳池……哎,你說,我這計劃是不是特宏偉?”

林沁歪著頭想了半晌,她是在尋思著如何措辭。末了,說:“按說這事輪不到我插嘴,你要是不愛聽就隻當我沒說。”

“你說,說,放開了說。”

“知道你李大老板手頭闊綽,不過恕我直言,有錢也不是這麼個花法。你這計劃宏偉是宏偉,但有兒點不妥。你別著急,聽我慢慢講。第一,那一帶都是老房子,式樣古典,色調也比較保守。你這兒冷不丁兒地跟中間杵進一棟白花花的新樓,你是鶴立雞群了,周圍的住戶怎麼想?你要不相信我的話,把方案遞到HOA試試,管保通不過……”

“什麼隻HOA?”

“你連這都不知道?Home Owners Association,業主聯誼會。

說你是個土財主你還真土。每一片居民區都有一個業主聯誼會。 你買了房子,要在裏麵幹什麼,一般來講,沒人管你,除非是販毒、嫖娼,或是弄出太大的動靜影響了別人。但你要想在外麵做改動,就得通過業主聯誼會,讓街坊們討論了。比如有人嫌房子小了,要在頂上加一層,萬一這一層能窺見鄰居家的院子或室內,你說人家能答應嗎?再比如說,一大片房子都是淺色的,忽然有人想把自己的宅子漆成鮮紅色或深藍色,這就破壞了整個街區的協調,你說是不是?前不久報上講,有個退伍老兵在自家門 前挖了一個坑,插了一杆美國國旗,旗杆足有三層樓高。結果周圍的居民不樂意,硬是投票讓他給拔掉了。”

“是嗎,還有這樣的?這美國不自稱是自由國家嗎?”

林沁接著說:“第二,那房子你去看過了,都鐸風格的,我覺得挺氣派。都鐸王朝,你聽說過嗎?再看那房子本身,雖說是舊了點,但石頭打的基,磚砌的牆,現在的房子哪有這麼結實?千篇一律都是水泥和預製板。假如換了我,我就保持房子的外形,隻把裏麵重新裝修一下。因為老房子也有老房子的問題,管道、線路都過於陳舊,跟不上趟兒。比方有的人家大人孩子好幾口,電視、空調、洗衣機、電冰箱等等,都還能對付,再裝兩台電腦,立馬就憋火。我有一個朋友在法國,當學生的時候住在巴黎一幢公寓樓裏。樓是上百年的樓,石頭築的,外麵看上去蠻威風,裏麵就不行了,連熱水都供不上。你想想,一百年前哪來的熱水?後來好歹算是把管道給加進去了,也別別扭扭的,隔三差 五地出岔子。我朋友說,他在那兒住了三年,洗了三年的公共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