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權利分配--合理分工,優化管理(2 / 3)

海盜王並非至高無上

海盜船的管理模式在許多方麵與後來的西方民主理論是相輔相成的。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在海盜船上,製度是至高無上的。而海盜王所設定的製度都是經過全體海盜一致同意的,這種民主的管理模式,可以調動海盜們戰鬥的積極性,這也是他們能取得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另外,海盜船上的製度也是不可能完善的,在製度所涉及不到的重大事件發生時,船員們就會集中起來,共同作出決定,這也是民主的一個表現形式。

其次,在海盜船上,海盜組織采用的都是一種分權與限製權力的模式。這就要是海盜王為了在實行管理過程中,在所有海盜心中製造一種"平等"意念,讓他們知道:在製度麵前,任何人都得絕對服從,這也包括至高無上的海盜王,這樣才能保持製度的權威性和個人的絕對利益。

再次,製度中雖然對船長的權力有所限製,但是,開戰時海盜王卻有絕對的權威性,在海盜羅伯茨的船上,有明確的一條製度:隻有海盜王才有權力對外宣戰。這條製度可以避免由於爭辯和意見的不一致而導致的效率低下,從而為整個船隊帶來危險。同時,這也是對海盜王決策能力的考驗。在戰爭中,如果海盜王因為不聽勸告而犯了戰略性的錯誤,將會遭到全船海盜的共同否認。

最後,在作戰以外的時間內,軍需官掌有絕對的內部管理權,而軍需官的權力也是受限的,這就要表現在各種懲罰製度和分配製度都是明文規定、且相對平等上。

海盜船上的這一套權力分配體係所起的最顯著的功效,就在於建立起了海盜王與軍需官之間能力乃至人格上的互補關係。性格勇猛果敢,能力卓絕的海盜王負責領導海盜們進行戰鬥,而公正、親民的軍需官則大都具備一般海盜王所缺乏的理性的頭腦與知識技能,負責讓船隻維持團結並防止船長的權力濫用。這種權力分配的模式有效地彌補了海盜王獨自領導力的缺陷,避免了其在領導過程中所產生的漏洞,也讓海盜船隊具備了在高危險環境下迅速應對各種挑戰的適應能力。

這時,可能會有人問:如果海盜王與軍需官串通起來侵犯船員的利益,船上的其他成員還能拿他們的兩位最高上司怎麼辦?實際上,這種情況在海盜船上是不可能發生的,海盜王與軍需官的職位並不是世襲的,他們大都是由全體船員選舉出來的。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海盜王與軍需官濫用權時可以被隨時罷免。當船上的多數海盜認為海盜王領導無方或者沒有領導才能時,就可以通過多數投票機製或者其他方式隨時罷免海盜王的職位,並推選軍需官取而代之,這種方式促成了海盜之間的良性競爭關係,避免兩者相互勾結從戰利品中牟取利益。

在海盜船上,船長並不像皇帝那樣至高無上,按照分配製度,海盜王的待遇隻是普通船員的兩倍,船上的每個人都可以闖進船長的房間,咒罵他、拿走他的一些食物和水。

因此,在海盜船上至高無上的並非是海盜王而是製度。在海盜船上,製度是所有海盜心中的信仰,具有極高的強製力、威懾力、規範力和執行力。因為海盜船上的製度的產生都是基於船上海盜的眾人之合意,這個合意為:海盜們為形成良好的海洋"強盜秩序",規範眾海盜"搶劫強盜"行為,最大程度地實現眾海盜的共同利益的良好意願。在船上合意的基礎上,通過召開"海盜大會"所製定的製度,就具有無比的權威性--具有"海盜憲法"效力的法典,更是一部成文法典,船上所有的海盜既然合意達成了船上的條文製度,就必須得嚴格"依法治盜",因為任何"違法"的海盜行為都有可能損害其他海盜的利益。製度中既然明確有限製海盜王的權力,那麼,海盜王就必須得遵守。

這種極其民主的管理模式,其實也是海盜王所設立的,因為船上的任何製度都是海盜王個人意誌的體現。海盜王之所以要對自己的權力進行限製,無非是想讓海盜製度具有更高的強製力與威懾力,從而提高領整個船隊的戰鬥力以為自己謀取更大的利益。當然,這些都是船上的海盜們所無暇顧及的,在他們的意識裏,既然對海盜王的權力都進行了限製,既然每個海盜都有發言權,這就足夠民主了。

將經營權與管理權分開

美國著名的管理學大師利森曾對海盜的這種權力分配模式進行了詳盡的討論和論述,最後得出一種結論:這種模式是一種先進的民主模式。然而,在現代企業中,雖然沒人真的想讓普通的員工去選舉他們的老板,但是大公司的管理模式卻越來越受質疑。海盜權力模式一旦引起企業的重視,人們就會強調企業管理者要向雇員們負責,強調權力分配的意義,然而這些隻會停留在"說說而已"的層麵上。

同時,企業管理者與管理學家一直擔心離開傳統的上下級模式太遠,過於限製運營總監的權威,會導致工作效率的低下。從這個意義上講,海盜王所采取的權力分配模式就值得企業學習,它從一定程度上限製了海盜王的權力,但是在戰鬥中,海盜王卻擁有絕對的權威。在戰鬥中,所有的海盜都要聽從海盜王的指揮,否則就要受到嚴厲的處罰,這種方式也不至於會降低海盜們的執行力。

同樣,這種權力分配方式限製了管理者的權力,工人也會感到自己受到了公正的對待,會更加效忠於企業本身。要想使企業學習海盜王的權力分配模式,就要將企業的管理權與經營權分開。當然,在當今人才市場化的今天,任何企業麵對人才的選擇是多樣的,為了企業自身的發展,任何企業都不可能通過選舉的方式使要從企業內部來選舉出"管理者"和"經營者"。所以,要想達到海盜王的管理效果,就要適當地將企業的管理權和經營權分離。

我們知道,企業的內部管理需要的是執行型的人才,而經營權需要的是開拓型的人才,這兩者在職權上的明確分工有助於發揮各自的長處。但是,在同一個企業中,經營權與管理權是沒有十分清晰的界限的,兩者應當分工不分家,做到相互製約,這樣才能保持決策的開拓性和前瞻性,也有利於管理的穩健和科學化。

如果說,企業內部管理是為了創造財富,努力提高企業的執行力,那麼,經營就是為了保證財富價值的實現,並最終將企業的效益最大化,要想確保企業能夠永續發展,企業的經營和管理都是不可偏廢的。實行兩權分離,可以使企業的董事會承擔起經營的責任,也可以克服那種形式上經營與管理上都要管而實際上又都管不了的現象。

3.適當的"獨裁"也是必需的

在海盜船上,海盜王在適當地時候也要實行獨裁統治,而且獨裁是必須的。海盜王手下都是一群凶狠至極的家夥,作為一個最高首領你必須要時刻提防有人在船上拉攏勢力,但是如果時刻都提防的話,太累了,而惟一的辦法就是,將船上所有的權力都攏進自己手中。因此,在海盜船上,海盜王的獨裁也是必須的。

獨裁是必須的

從某種層麵上講,船上的一切都是海盜王個人的。在平時,船上的舵是由舵手控製的,許多財寶是由小海盜們搶劫來的。看起來,許多人對船上的一切都有份,但是船上一旦發生重大巨變,比如海盜船麵對官兵的圍剿時,海盜王是最恐慌的人。因為,大部分海盜船隻都是海盜王本人的,一旦官兵的對船隻進行圍剿,海盜王除了有可能要失去自己的船隻外,還要麵臨比其他海盜更加殘酷地被官兵絞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