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稅3072.23489.743299.7252.7950.5213.59-5.45
所得稅1127.371278.471361.1819.3420.8413.406.47
財產稅667.3659.86639.119.989.78-1.12-3.14
資源稅681.02675.31709.8910.2210.87-0.845.12
行為稅458.12506.73521.927.677.9910.613.00
合計6006.046610.116531.82100.00100.0010.06-1.18
注:表中合計數與江蘇統計年鑒中的差異由數據統計中的四舍五入導致,屬於合理誤差,下同,不再贅述。
以上表為基礎,可得到2015年和2016年江蘇省分稅類稅收收入所占比重的柱狀圖,如下:
圖232015—2016年江蘇省分稅類稅收收入所占比重
由上圖可以看出,雖然與全國其他省市一致,江蘇省在2016年也經曆了營改增改革的全麵鋪開以及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展,但是與2015年五大稅類的占比相比,會發現整體而言在2016年中江蘇省五大稅類的格局基本上沒有太大的變化,與2015年基本上維持了原有的格局,甚至各個稅類的稅收收入在各自年份中所占的比重都沒有發生明顯的變化,每一稅類的占比在兩年中幾乎持平。這說明:2016年的稅製改革對江蘇省而言,僅僅是在商品稅內部發生了增值稅與營業稅比重的倒掛,對於新常態背景下江蘇省整體地方稅格局的外延性影響相對有限。房地產市場的大熱導致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增長,進而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資源稅由10.22%上升至10.87%,但基於稅收收入總體的影響客觀上是有限的。
4. 分稅類收入增長率的動態比較
雖然各稅類稅收收入在江蘇省稅收收入總額中占比的結構分配變化不大,但是從增長率的視角來看,形勢不夠樂觀。下圖可以清晰看出,在2016年,隻有資源稅的增長率高於2015年,其餘四個稅類各自的增長率在2016年明顯都低於2015年每一稅類的增長率。這說明:從動態增長趨勢來看,江蘇省在2016年的稅收收入風險客觀存在。作為一般預算收入中占比超過80%的絕對主體構成來源,稅收收入增長率的全麵下降趨勢勢必會對江蘇省財政壓力的形成,以及可能由此引發的諸多財政問題產生直接的財力約束,必須引起重視,並密切關注2016年之後各年各期中江蘇省稅收收入每一構成要素的增長趨勢變化。
圖242015—2016年江蘇省分稅類稅收收入增長率
(三) 分地區稅收收入的基本分析
1. 分地區稅收收入的基本情況
2016年江蘇省所轄13個地級市的稅收收入情況如下表。為了便於分析比較,此處將各個市2015年的同類數據一並列出,具體如下:
表282015—2016年江蘇省13市稅收收入情況單位:億元
城市
2015年2016年增長率(%)
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
南京1827.6838.67988.932012.56956.621055.9410.114.16.8
無錫1261.02668.18592.841301.17706.04595.133.25.70.4
徐州711.38429.13282.25676.25390.3285.95-4.9-91.3
常州661.87373.7288.17689.2383.19306.014.12.56.2
蘇州2652.871338.611314.262852.681505.821346.867.512.52.5
南通841.22521.08320.14745.87456.77289.1-11.3-12.3-9.7
連雲港331.96237.5594.41274.43170.8103.63-17.3-28.19.8
淮安443.88284.05159.83402.77235.15167.62-9.3-17.24.9
續表
城市
2015年2016年增長率(%)
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
鹽城557.74384.31173.43506.73324.67182.06-9.1-15.55
揚州453.1274.67178.43451.31267.16184.15-0.4-2.73.2
鎮江385.05245.4139.65375.09231.4143.69-2.6-5.72.9
泰州428.84256.89171.95438.17257.62180.552.20.35
宿遷292.92196.5595.97297186.27110.731.4-5.415.4
2. 分地區稅收收入的結構分布
以上表為依據,可計算得出2016年江蘇省所轄13個地級市在各類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分配情況,並可相應地繪製出各類收入的比重分配結構圖。這些圖標可以表明從靜態的視角來看,2016年在江蘇省總的稅收收入、歸屬於地方的稅收收入已經應該上劃中央的三類收入中:
(1) 蘇州市均名列前茅,占比都超過了20個百分點;其次是南京市與無錫市,這兩個地級市在三類收入中的各自占比也超過了兩位數。這進而說明,在2016年的江蘇省稅收收入中,蘇州市、南京市與無錫市是稅收收入籌集的“主力軍”和“中堅力量”,這三個城市的稅收籌資能力與經濟發展情況,對於江蘇全省的稅收收入格局可謂是舉足輕重。
(2) 均衡來看,三類收入中占比均超過5%但低於10%的城市有常州市、徐州市和南通市,這三個城市可謂是2016年江蘇省稅收收入籌集的“中間力量”。但從這三市所處的區域區塊劃分來看,常州市屬於蘇南區域,徐州市處於蘇北區域,而南通則屬於蘇中區域,結合這一地域分布的屬性,會發現2016年江蘇省的稅收收入格局略顯微妙,以及或多或少反映出與其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不同地級市轉型效果的差異以及江蘇省未來格局可能會發生變遷的隱隱趨勢。顯然,常州市沒有取得與其“蘇南”屬性的高份額;而徐州市與南通市則透露出其可能分別會成為蘇北區域、蘇中區域引領地位的排頭兵。
(3) 其餘城市在稅收總收入、地稅收入與上劃收入中的占比幾乎均低於5%,而且整體上的比重相對均衡,隻有連雲港和宿遷與其他城市的差異略顯稍大,均低於3%,其他城市之間的比重差異相對均衡。這說明了江蘇省2016年稅收收入的靜態分布結構中,除了南京、蘇州和無錫這三個頂梁柱之外,其他城市的收入籌資能力與格局事實上相差不大,江蘇省要均衡發展,應關注這一特征,並由此引申關注此特征反映出來的各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後續發展能力的問題。
表292016年江蘇省13市稅收收入的結構分布
單位:%
城市
稅收收入占比(%)
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
南京2012.56956.621055.9418.2615.7621.33
無錫1301.17706.04595.1311.8011.6312.02
徐州676.25390.3285.956.136.435.78
續表
城市
稅收收入占比(%)
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
常州689.2383.19306.016.256.316.18
蘇州2852.681505.821346.8625.8824.8027.20
南通745.87456.77289.16.777.525.84
連雲港274.43170.8103.632.492.812.09
淮安402.77235.15167.623.653.873.39
鹽城506.73324.67182.064.605.353.68
揚州451.31267.16184.154.094.403.72
鎮江375.09231.4143.693.403.812.90
泰州438.17257.62180.553.974.243.65
宿遷297186.27110.732.693.072.24
圖252016年江蘇省13個地級市在各類稅收收入中的比重
2. 分地區稅收收入的增長情況分析
根據2015—2016年江蘇省13市稅收收入情況表中的數據,可繪製2016年江蘇省13個地級市各自的稅收總收入、地稅收入以及上劃收入的增長率折線圖。
圖262016年江蘇省13個地級市各類稅收收入中的增長率
顯然,上圖表明2016年江蘇省稅收收入總體格局的籌資能力與籌資趨勢不夠樂觀。
(1) 在“營改增”的大背景下,僅有南京市的稅收總收入以及歸屬地方的稅收收入、蘇州市的地稅收入實現了10.1%、14.1%和12.5%的兩位數增速,其他地級市在三類稅收收入中的所有增長速度均未超過10%,充分說明江蘇省整體上的稅收收入保持可持續性增長的動力或內源性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稅收風險客觀存在。
(2) 大量比重處於負數狀態,具體來說,也就是徐州、南通、連雲港、淮安、鹽城、揚州、鎮江和宿遷這8個城市均或多或少、或輕或重存在著某一類別稅收收入相較於上一年下降的情況。最具有代表性的連雲港市的稅收總收入驟降17.3%,而地稅收入更是縮減了高達28.1%的規模;南通市在三類別稅收收入增幅全線所謂負數的基礎上,也是稅收總收入和地稅收入的降幅超過了10個百分點,高達兩位數。這再一次說明了江蘇省稅收收入動態發展趨勢不夠樂觀,必須予以足夠重視的事實。
(3) 結合上一點各類收入占比的靜態分析中,徐州市和南通市在2016年江蘇省稅收收入總體中占比較為樂觀的判斷,會發現從增長率這一動態指標來看,樂觀的結論要大打折扣。這說明,即使是可以判定為蘇中和蘇北引領城市的徐州和南通,靜態占比和動態增長率都出現了如此巨大的逆差,這從一個側麵反映出了江蘇省未來要促進並確保稅收收入規模與格局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困難性與複雜程度。結合目前宏觀總體經濟下行壓力依然不減、民間投資依然不振、新動能新動力依然為充分建立起來的現狀,江蘇省如何進一步建立起一個充分優化的稅收收入格局以防範財政壓力風險,迫在眉睫。
(四) 分區域稅收收入的基本分析
1. 分區域稅收收入的基本情況
根據經濟發展程度以及地理和文化傳統,江蘇省的13個省轄市(即地級市)被分為蘇南、蘇中和蘇北三大區域。其中:蘇南區域包括南京、無錫、蘇州、常州和鎮江五市;蘇中區域包括南通、揚州和泰州三市;蘇北區域則包括剩餘的徐州、宿遷、淮安、鹽城和連雲港五市。《江蘇統計年鑒》(2016、2017)中的“分市財政收支(2015、2016)”項目披露了江蘇省13個省轄市在2016年的收入籌集細目情況,基礎數據可見前文中的表28。表28係統性地歸類整理了2015年和2016年中每一個省轄市的稅收收入總額、歸屬地方的稅收收入以及上劃中央四稅收入的統計情況,在此基礎上,可歸類計算得出下表。
表2102015—2016年江蘇省稅收收入的地域分布
單位:億元
區域
2015年2016年
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
蘇南6788.413464.563323.857230.73783.073447.63
蘇中1723.161052.64670.521635.35981.55653.8
蘇北2337.881531.59805.892157.181307.19849.99
合計10849.456048.794800.2611023.236071.814951.42
注:此表中的合計數與《江蘇統計年鑒》中相應的合計數之間的差異,一是由各地市在統計過程中的四舍五入導致,二是此表中統計的數據未包括江蘇省省直屬征收局征收的地方稅和中央稅。該統計口徑導致的差異屬於合理誤差。
2. 分區域稅收收入的結構分布
依據表210,可分別繪製出2016年江蘇省蘇南地區、蘇中地區和蘇北地區在稅收總收入、地稅收入、上劃中央 “四稅”收入中各自所占比重的結構分布圖。圖27為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的稅收總收入比重分布圖;圖28為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的地方稅收入比重分布圖;圖29則是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的上劃中央稅收入比重分布圖。通過這三個圖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從靜態分布的角度來看,江蘇省三大區域區塊在其2016年各類稅收收入籌集中的作用與地位。
圖27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的
稅收總收入比重分布
圖28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的
地方稅收入比重分布
圖29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的上劃中央稅收入比重分布
由上麵三個圖形可以看出:(1) 蘇南地區是當之無愧的中間力量。從具體量化的角度來衡量,蘇南地區在稅收總收入、地稅收入以及上劃中央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均超過了60%,分別為65.60%、62.31%和69.63%。以5個城市的力量支撐起江蘇省13個省轄市的各類稅收收入總額的65%—70%,剔除鎮江市的低水平收入規模、常州市的規模也相對“一般”(見表29),實際上是南京、蘇州、無錫三市在發揮著這一中堅作用。
(2) 蘇中與蘇北的差距不大,這與江蘇省曆年來蘇北地區經濟快速發展的現實相吻合。2016年,蘇中3個城市所籌集的稅收總收入、地稅收入和上劃中央收入分別占比14.84%、16.17%和13.20%,平均每個城市占比4.95%、5.39%和4.4%。蘇北5個城市在上述三類稅收收入中的比重則分別是19.57%、21.53%和17.17%,平均每個城市占比3.91%、431%和3.43%。從每個城市的平均占比來看,蘇中三市與蘇北五市在三類稅收收入中的比重,都是略超出百分之一左右。這一方麵與蘇中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高於蘇北地區的現實相吻合,另一方麵也在量化的角度說明這種地域差異在稅收上的反映並非很大,蘇中與蘇北之間的距離隨著兩個地區在經濟轉型過程中的動態發展,有可能縮小。
上述結論在下圖中更為直觀和明顯。
圖210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各類稅收收入的比重分布
2. 分區域稅收收入的動態增長
依據2015—2016年江蘇省稅收收入的地域分布表可計算得出2016年三大區域各種稅收收入的增長情況。
表211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各類稅收收入的增長率
單位:%
區域總稅收地稅上劃中央
蘇南6.529.193.72
蘇中-5.10-6.75-2.49
蘇北-7.73-14.655.47
合計1.600.383.15
顯然,雖然整體來看,蘇南、蘇中和蘇北在2016年中的各類收入均呈現1.60%、0.38%和3.15%的增長趨勢,但是蘇中和蘇北區域收入下降的趨勢明顯,尤其是在地稅收入縮減顯著,也拖累了各自的總稅收收入增幅為負值,且降幅可謂不小。蘇南是拉動2016年江蘇省各類稅收收入增幅總體為正的唯一動力。由此可知,未來江蘇省財政增收以及稅收籌集壓力,將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蘇中和蘇北地區,如何從區域發展的視角釋放這一壓力,以確保江蘇省各級政府履行職能的財力保障,是一個迫切的問題。
圖211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各類稅收收入的增長率
(五) 分級次稅收收入的基本分析
按照某一稅種的征收管理所歸屬的政府級別,我國的稅種可以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以及共享稅。由於共享稅依然是在中央稅和地方稅之間的按比例分配,因此本報告中將共享稅按照央地政府按比例分享之後的結果,歸入到中央稅與地方稅的統計之中,本報告由此采用中央稅與地方稅兩大分類的口徑來分析江蘇省2016年的稅收收入分配問題。
1. 與全國的央地稅收收入結構相比較
根據《江蘇統計年鑒》(2017)中的“財政收支”數據,2016年江蘇省共取得歸屬地方的稅收收入6531.83億元,上劃中央稅收收入5295.43億元,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的結構分配為55.23%和44.77%,江蘇省在2016年中的地稅收入略高於上劃中央收入10個百分點左右。而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17),2016年全國共取得地稅收入64691.69億元,中央稅收入65669.04億元,合計130360.73億元,地方稅收入與中央稅收入的結構分配為4963%和50.37%,地方稅僅僅略低於中央稅比重,二者幾乎是五五均分的格局。
根據上述數據可知,2016年江蘇省稅收收入總體格局上服務地方的特征較好,這也從一個側麵映照出“營改增”改革並非像部門預估性判斷或擔憂中所涉及的會導致地方稅收嚴重或快速下降的問題。結合分稅種部分關於受益於房地產市場的火熱發展帶動2016年江蘇省的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增長較快的分析,可知江蘇省的這一相對優勢格局依然存在隱患,後“營改增”時期增值稅收入的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分成辦法的變更,以及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取向,都將成為影響江蘇省總體稅收收入結構的決定性變量。
2. 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的結構與動態變化
2015年,江蘇省共籌集地稅收入6610.12億元,上劃中央稅收收入5005.2億元,共計11615.29億元;而2016年這三類收入對應的規模則分別為6531.83億元、5295.43億元、11827.26億元。以這些數據為基礎,可計算得出2015—2016年江蘇省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稅收收入的比重結構情況,詳見下圖212。
2016年江蘇省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的靜態分布結構在前文中已有研究,並得出了明確的結論,此處僅結合2015年兩類稅收收入的結構情況進行比較分析。下圖表明,直觀來看,2016年江蘇省的兩類稅收結構配比與2015年大體相當,總體而言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稅收收入的相對相比格局並未因為“營改增”全麵鋪開的改革而發生太大的變化。這再次論證了營改增的稅製改革在短期內並未對地方財力尤其是地方稅收的內部結構發生決定性的影響;但同時也說明地方政府有可能通過加強征收商品稅以外的其他稅種來達到彌補營改增的財力縮減效應。
圖2122015—2016年江蘇省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的比重
3. 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的增長率變化
相較於比重的對比分析,從增長率的角度來看,2016年江蘇省營改增的減稅效應便較為顯著了。2016年江蘇省地稅收入較上年同期下降了1.18%,但上劃中央收入上升了580%,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總額增長了1.82%。從增長率視角來看,可以透露出伴隨著“營改增”稅製改革的全麵推開,在一定程度上江蘇省起到了向中央財政“輸血”的上解收入效應,這一財力轉移的份額相較江蘇省2016年各類稅收收入的增減情況而言,並不算太少。
4. 分區域與分城市的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分析
分地區視角來看,關於2016年中江蘇省13個地級市各自所取得的地稅收入與上劃中央收入的分析與比較已在前文第(三)部分進行;分區域的視角來看, 蘇南、蘇中與蘇北區域關於地稅收入和上劃中央收入的分析也已在前文第(四)部分中係統論證,此處不再贅述。
四、 2016年江蘇省分部門組織稅收收入的基本情況
與我國整體的稅務征收係統架構相一致,江蘇省的稅收收入也遵從我國國稅部門與地稅部門在稅種征收責任的劃分原則,由江蘇省國家稅務局與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協同征收完成,並在分稅製的共享標準內就各自征得的稅收收入在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間進行劃分。以此為據,本報告立足稅種的具體征收部門為標準,從江蘇省國稅部門組織的稅收收入和江蘇省地稅部門組織的稅收收入兩個部門來予以闡述。
(一) 江蘇省地稅部門組織稅收收入的情況
1. 2016年江蘇省地稅部門組織的稅收收入規模
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披露的基本數據,江蘇省地稅部門在2016年1—12月份的稅收收入統計為:
(1) 分稅種收入情況表
表2122016年江蘇省地稅部門分稅種組織收入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累計稅額
各項收入總計80593112
一、 稅收收入合計49861601
1. 營業稅15122860
2. 企業所得稅5982558
3. 個人所得稅9559224
4. 資源稅175605
5. 城市建設維護稅4438803
6. 房產稅2565993
7. 印花稅879429
8. 城鎮土地使用稅1851224
9. 土地增值稅4805782
10. 車船稅471122
11. 契稅3354018
12. 耕地占用稅266313
13. 國內增值稅388670
14. 其他稅收0
二、 非稅收入合計30731511
其中:1. 社會保險基金26884206
2. 教育費附加2013104
(2) 分地區收入情況表
表2132016年江蘇省地稅部門分地區統計情況
單位:萬元
地區各項收入總計稅收收入合計非稅收入合計
全省合計80593112 49861601 30731511
省直屬征收局2556231 990956 1565275
南京市13452215 8305162 5147053
無錫市9276521 5089604 4186917
續表
地區各項收入總計稅收收入合計非稅收入合計
徐州市4920241 3419658 1500583
常州市5117726 3106413 2011313
蘇州市16873758 10622605 6251153
南通市6630625 4205323 2425302
連雲港市2117558 1310122 807436
淮安市3044285 2089382 954903
鹽城市4336970 2917481 1419489
揚州市3591691 2158913 1432778
鎮江市3040265 1925894 1114371
泰州市3363784 2001073 1362711
宿遷市2271242 1719015 552227
(3) 2016年全年江蘇省地稅收入情況分析與解讀
2016年江蘇全省地稅係統累計組織各項收入8059億元,比上年實績下降7.3%,同口徑(本年、上年均剔除6—12月營業稅,下同)增長10.3%,其中稅收收入4986億元,比上年實績下降13.3%,同口徑增長14.2%。非稅收入3073億元,比上年實績增長4.5%,其中社保費收入2688億元,比上年實績增長5.9%。
① 總體增長平穩,地方級快於中央級
全年稅收收入4986億元,同口徑增長14.2%;中央級收入、地方級收入分別為972億元、4015億元,同口徑分別增長6.6%、16.2%。
② 受房地產企業和二手房交易帶動,兩個所得稅保持平穩增長
全年個人所得稅956億元,比上年實績增長6.0%;企業所得稅598億元,比上年實績增長7.8%。其中,房地產業企業所得稅157億元,比上年實績增長56.8%;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企業所得稅分別為116億元和54億元,比上年實績分別下降1.6%和3.5%。
③ 土地增值稅增長較快,支撐了財產行為稅增長
全年財產行為稅1881億元,比上年實績增長1.6%。土地增值稅為481億元,比上年實績增長10.8%;資源稅、契稅分別為18億元、335億元,比上年實績分別下降33.7%、9.4%。
④ 二產稅收增幅平穩,三產稅收較快增長
全年第二產稅收1583億元,同口徑增長7.6%。其中,製造業、建築業稅收分別為817億元、686億元,同口徑分別增長3.1%、15.3%。第三產稅收3399億元,同口徑增長17.6%。其中,房地產稅收1641億元,同口徑增長25.6%。
⑤ 蘇南增幅較高,蘇中、蘇北平穩增長
全年蘇南、蘇中、蘇北地區稅收分別完成3004億元、837億元、1146億元,同口徑分別增長17.6%、9.7%、9.3%。
2. 2016年分季度江蘇省地稅部門組織的稅收收入情況
根據江蘇省地稅局網站披露的數據,可整理得出:
(1) 分季度分稅種收入情況表
表2142016年江蘇省地稅部門分季度分稅種統計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
累計稅額
1—3月1—6月1—9月1—12月
各項收入總計
24680140380189126509763180593112
一、 稅收收入合計16996669221499284217104049861601
1. 營業稅75961182037711500985915122860
2. 企業所得稅1493003510531049680345982558
3. 個人所得稅2976262553211578186829559224
4. 資源稅5225866409123850175605
5. 城市建設維護稅1244910221313333601294438803
6. 房產稅648151147873919124532565993
7. 印花稅245789498213671224879429
8. 城鎮土地使用稅440613100904713534611851224
9. 土地增值稅1333343254885438143444805782
10. 車船稅123616264142354877471122
11. 耕地占用稅56105348976195512266313
12. 契稅786501252914123924713354018
13. 國內增值稅0351226196144388670
14. 其他稅收085200
二、 非稅收入合計7683471158689842292659130731511
其中:1. 教育費附加收入576364102610215425662013104
2. 社會保險基金收入6625351139024431997498326884206
以上表為基礎,可計算得出2016年每一個季度的具體分稅種稅收收入情況,見下表:
表2152016年江蘇省地稅部門分季度分地區統計情況
單位:萬元
地區
1—3月1—6月
各項收入
總計稅收收入
合計非稅收入
合計各項收入
總計稅收收入
合計非稅收入
合計
全省合計24680140169966697683471380189122214992815868984
省直屬征收局6668222858153810071310014522306787708
南京市383994125831461256795703813143801112658020
續表
地區
1—3月1—6月
各項收入
總計稅收收入
合計非稅收入
合計各項收入
總計稅收收入
合計非稅收入
合計
無錫市269558815993191096269459300324411872151816
徐州市1485884109929938658519649701190703774267
常州市15314061018562512844258524915093471075902
蘇州市501778134494711568310867558253680803307502
南通市21375901509543628047290109917068391194260
連雲港市879553643696235857926750483353443397
淮安市10792678356522436151007286533051474235
鹽城市1613884126566434822018686551039367829288
揚州市10332507077773254731522667788119734548
鎮江市8676516350542325971259305763934495371
泰州市10443247141793301451425642773199652443
宿遷市787199649492137707940559650332290227
地區
1—9月1—12月
各項收入
總計稅收收入
合計非稅收入
合計各項收入
總計稅收收入
合計非稅收入
合計
全省合計650976314217104022926591805931124986160130731511
省直屬征收局1987582825985116159725562319909561565275
南京市10855094698654838685461345221583051625147053
無錫市761413444229873191147927652150896044186917
徐州市386744027439171123523492024134196581500583
常州市409653525855121511023511772631064132011313
蘇州市135266308826708469992216873758106226056251153
南通市532338335506951772688663062542053232425302
連雲港市1726365114019758616821175581310122807436
淮安市2552408187316667924230442852089382954903
鹽城市381430027310081083292433697029174811419489
揚州市273915917017011037458359169121589131432778
鎮江市23808731615847765026304026519258941114371
泰州市271736216841561033206336378420010731362711
宿遷市1896366148261341375322712421719015552227
3. 2016年江蘇省地稅部門分季度組織收入情況分析
(1) 一季度(1—3月)
2016年的第一季度,江蘇省全省地稅係統累計組織各項收入2468.01億元,同比增長14.1%。其中,稅收收入1699.67億元,同比增長16.7%。非稅收入768.35億元,同比增長8.9%,其中社會保險費收入662.54億元,同比增長9.4%。
① 稅收總體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增幅高於上年同期
一季度,江蘇省全省稅收收入同比增長16.7%,增幅高於上年同期5.5個百分點。其中1月、2月、3月月度增幅分別為13.4%、13.8%、23.3%,分別高於2015年同期1.6個、9.4個、6.7個百分點。
② 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受房地產拉動快速增長
一季度,營業稅入庫759.61億元,同比增長27.4%,增幅高於2015年同期12.3個百分點,其中房地產業營業稅提供了超過六成的增量。企業所得稅入庫149.30億元,增收13.53億元,同比增長10.0%,主要由於2015年房地產企業盈利較好,年底結轉利潤集中入庫稅收。
③ “地方九稅”增勢向好,土地增值稅貢獻突出
一季度“地方九稅”入庫493.13億元,同比增長9.6%。其中城建稅入庫124.49億元,同比增長16.4%;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共入庫108.88億元,同比增長10.0%;土地增值稅入庫133.33億元,同比增長27.6%,對“地方九稅”的增量貢獻率為67.2%。
④ 製造業、房地產業稅收增勢良好,建築業、金融業稅收負增長
一季度製造業稅收入庫221.59億元,增收23.56億元,同比增長11.9%,增幅高於2015年同期4.2個百分點。房地產業稅收入庫561.05億元,增收134.98億元,同比增長31.7%,增幅高於2015年同期28.7個百分點,拉動稅收增長9.3個百分點。一季度建築業稅收入庫283.85億元,同比下降2.4%,建築業稅收呈現持續低迷態勢。金融業稅收入庫181.50億元,微幅下降0.8%。
⑤ 重點稅源企業占比降低,主體稅種增速均低於全省
一季度省級重點稅源企業合計入庫稅收570.90億元,同比增長12.2%,低於稅收增幅4.5個百分點。重點稅源企業占比為33.6%,較上年同期下降了1.3個百分點。重點稅源企業一季度入庫營業稅211.53億元,同比增長16.5%,低於全省10.9個百分點;入庫企業所得稅67.10億元,同比增長4.5%,低於全省增幅5.5個百分點;入庫個人所得稅107.46億元,同比增長3.8%,低於全省增幅4.6個百分點。
⑥ 各區域均衡增長,區域增速差異縮小
一季度,蘇南、蘇中、蘇北地區稅收分別完成957.14億元、293.15億元、449.38億元,同比增長15.2%、20.1%、17.5%。各區域均實現平穩較快增長,省轄市中鹽城、常州、南京、泰州、揚州增幅均在20%以上;增速最低的無錫一季度增速也有10.8%。
(2) 二季度(1—6月)
上半年,江蘇全省地稅係統累計組織各項收入3801.89億元,其中稅收收入2214.99億元,同口徑(2015年和2016年均剔除營業稅和增值稅,下同)增長11.8%;非稅收入1586.90億元,同比增長4.0%,社保費收入1390.24億元,同比增長5.4%。
① 稅收增長總體平穩,中央級增長略快於地方級
上半年,江蘇全省地稅稅收收入同口徑增長11.8%。其中,中央級收入、地方級收入分別為667.15億元、1547.85億元,同口徑增長13.4%、11.2%。
② 企業所得稅增速較快,個人所得稅與同期持平
上半年,企業所得稅完成510.53億元,同比增長32.6%,其中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提供了全部企業所得稅近七成的增量。上半年個人所得稅完成553.21億元,與2015年同期基本持平。
③ 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負增長,耕契兩稅增速較快
上半年,地方九稅完成1095.67億元,同比增長10.3%。其中,城市維護建設稅完成221.31億元,同比下降10.3%;土地增值稅入庫254.86億元,同比下降5.4%;耕、契兩稅入庫287.81億元,同比增長63.1%。
④ 蘇南地區增收形勢好,蘇北地區負增長
上半年,蘇南、蘇中、蘇北地區稅收分別完成1498.50億元、326.82億元、389.68億元,同口徑分別增長19.8%、3.2%、-5.9%。
(3) 三季度(1—9月)
2016年前三季度,江蘇全省地稅部門累計組織各項收入6509.76億元,同比增長15%,同口徑增長14.3%。其中,稅收收入4217.1億元,同比下降0.8%,同口徑增長193%。非稅收入2292.66億元,同比增長6.2%,其中社會保險費收入1997.5億元,同比增長7.3%。
① 前三季度地稅收入態勢總體平穩,“營改增”前後增幅波動大
稅收受營改增政策因素影響,1—9月份走勢分為三段:1—2月收入平穩開局,保持兩位數增長;3—5月在樓市火爆、“營改增”即將試點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收入增幅明顯抬高;6—9月“營改增”全麵推開後,地稅收入結構發生變化,收入增幅回落趨穩,平均保持在5%左右。
② “營改增”前,營業稅、城建稅貢獻大
“營改增”前,稅收增速高達25%。1—5月,“營改增”四個行業營業稅入庫1406.44億元,增長51%,隨營業稅等流轉稅附征的城建稅入庫217.1億元,增長22.6%,兩稅占同期稅收總量的54.7%。
③ 營改增後,與房地產關聯稅種增長快
前三季度,受房地產市場持續活躍和大額股權轉讓影響,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入庫781.9億元、496.8億元,增長8.4%、13.1%。與房地產關聯的土地增值稅入庫381.4億元,增長19.6%。三個稅種貢獻了稅收增量的27.0%。
④ “地方九稅”穩中略降,政策減收效果顯現
前三季度,地方“九稅”入庫1417.8億元,增長5.2%,月度增幅從6月的5.9%逐月回落至9月的0.3%。主要是城建稅、契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落實稅收優惠造成收入增幅下降。其中城建稅受營改增後流轉稅整體減收影響,6—9月增幅平均下降12.1%。契稅、資源稅下降11.7%、38.1%,政策減收效果顯現。
⑤ 三產增速快於二產,主要行業走勢各異
前三季度,二產稅收入庫1307.3億元,同口徑增長12.1%;三產稅收入庫2821.9億元,同口徑增長23.0%。房地產業入庫稅收1401.8億元,同口徑增長34.6%,成為增收主力。製造業受大額股權轉讓兩所得稅拉動,同口徑增長5.2%。金融業及“營改增”後的建築業稅收回落幅度較大。
⑥ 蘇南、蘇北、蘇中梯次增長,各區域增減差距拉大
前三季度,蘇南、蘇北、蘇中分別完成稅收2526.36億元、997.09億元、693.66億元,同口徑分別增長22.7%、16.1%、12.8%,雖各區域總體增長較快,但各市差異明顯。增長主要來自房地產稅收。
⑦ 增收企業戶數、稅額均多於減收企業
前三季度,全省地稅有稅申報企業納稅人115.34萬戶,繳納稅款2223.26億元,增長12.1%,占全省地稅稅收的比重為82.1%。增收戶數61.19萬戶,實現稅收1637.42億元,增收額841.61億元;減收戶數52.38萬戶,實現稅收583.90億元,減收額為602.06億元;增減相抵淨增收239.55億元。
(4) 四季度(1—12月)
此部分已在前述的“2016年全年江蘇省地稅收入情況分析與解讀”部分中,作為2016年的整體情況進行了分析與解讀,此處不再贅述。
(二) 江蘇省國稅部門組織稅收收入的情況
1. 2016年江蘇省國稅部門組織的稅收收入規模
根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網站披露的數據,可知:
(1) 2016年度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分項目情況
表2162016年江蘇省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分項目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收入額
稅收收入合計71088556
1. 國內“兩稅”小計50882110
國內增值稅43779208
國內消費稅7102902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20206446
企業所得稅17806287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78
車輛購置稅2400081
附:出口退稅13122090
首先,商品稅曆來是我國分稅製改革以來的主體稅種,與此相對應,江蘇省國稅部門在2016年組織的稅收收入中,國內增值稅與國內消費稅合計5088.21億元,占全年國稅部門組織稅收收入總額的71.58%,其中又以國內增值稅為絕對的主體,國內增值稅占“兩稅”總額的86.04%,而國內消費稅則隻占13.96%。這與2016年5月1日我國“營改增”的稅製改革全麵鋪開有直接的關係,同時從國內消費稅的占比而言,也可以隱約透露出其可能被由目前的中央稅改為地方稅,作為地方稅主體稅種支撐力量的可能性與可行性。
其次,在除了國內“兩稅”之外的其他考核收入中,由國稅部門征收的企業所得稅是絕對的主體稅種,占比高達88.12%;第二是車輛購置稅,占比為11.88%;第三為由國稅部門征收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占比份額極其微小。
最後,辦理的出口退稅情況不是本報告研究範疇,故此處及下文均不予置評,僅處於數據的完整性做簡單地列舉處理。
(2) 2016年度分地區國稅收入完成情況
表2172016年江蘇省國稅部門分地區國稅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地區收入額所占比重(%)比同期增減額比同期增減率(%)
蘇南5052507871.07707565316.28
蘇中907287812.76113330514.27
蘇北1149060016.17153475915.42
合計71088556100974371715.88
第一,與三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的一般性判斷相比較,2016年江蘇省三大區域國稅部門收入規模在區域總量上蘇南卻並未呈現出蘇南、蘇中、蘇北依次降低的特征,而是根據比重分布從高到低依次排列順序為蘇南、蘇北、蘇中,蘇南的領頭羊地位堅如磐石,但是蘇中的占比相對於蘇北區域來說稍顯落後。這一方麵是出於蘇中與蘇北地區所含省轄市數量範圍差異所導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與此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與近年來江蘇省蘇北地區迅速發展,經濟發展基礎與蘇中地區的差距呈現逐步縮小的態勢相對應。
第二,除了總量占比格局,從三大區域各自包含的省轄市數量來看,平均而言:蘇南五市的總占比高達71.07%,平均每個城市征收了14.21%的國稅收入;蘇中三市的總占比為12.76%,平均每個城市征收比重為4.25%;蘇北五市的總占比與平均每個城市征收占比則分別為16.17%和3.23%。顯然,從每一城市占比角度分析來看的結論與從總量占比角度分析的結論呈現出了一定的差異,平均而言的城市收入占比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判定標準相一致,開始呈現出蘇南、蘇中和蘇北三大區域依次遞降的格局,這說明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依然是製約江蘇省國稅部門收入的基礎性變量,江蘇省未來國稅收入的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依然離不開要大力發展經濟,尤其是要化解蘇南、蘇中、蘇北區域經濟發展不夠均衡的問題。
第三,從與同期數據相比較的增減率來看,2016年江蘇省三大區域中,蘇南地區國稅收入的同期增長減率最高,為16.28%;蘇中地區最低,為14.27%,二者同期增長率的極差僅為2.01%,而2016年江蘇省國稅收入整體的同期增長率為15.88%,與二者均較為接近。這些都說明,與區域分布的靜態分析不同,從動態比較的角度來看,三大區域在2016年中的增長情況較為協調,相差不大,整體上呈現出一定的均衡性特征。
(3) 2016年分季度江蘇國稅收入情況
表2182016年江蘇省國稅部門分季度國稅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1—3月1—6月1—9月1—12月
稅收收入合計15987591334950765082373271088556
1. 國內“兩稅”小計11247249226202783516884350882110
國內增值稅9234426189924332979914543779208
國內消費稅2012823362784553696987102902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4740342108747981565488920206446
企業所得稅413857597360341393805017806287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28466178
車輛購置稅601739113871817167782400081
由上表可以計算並繪製各類稅收收入的比重圖如下。2016年分季度江蘇國稅收入占比結構圖直觀地說明了國內增值稅與國內消費稅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攀升的趨勢,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其他考核收入占比呈現出下降的必然勢頭。前文已述及,這主要是源於2016年5月份的“營改增”改革由前期的試點階段改為全麵鋪開,其中,國內增值稅的全麵攀升是導致上述格局的核心因素。
圖2132016年分季度江蘇國稅收入占比結構
(4) 分季度分區域國稅收入完成情況
表2192016年江蘇省國稅部門分季度分區域國稅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地區1—3月1—6月
收入額比同期
增減額比同期
增減率%收入額比同期
增減額比同期
增減率%
蘇南112749248094477.732387134217418807.87
蘇中19457201026095.5741998941304363.21
蘇北27669471496275.7254238402924025.7
合計1598759110616837.113349507621647186.91
地區1—9月1—12月
蘇南36075256444434814.0550525078707565316.28
蘇中631377658926110.299072878113330514.27
蘇北8434700103975214.0611490600153475915.42
合計50823732607336113.5771088556974371715.88
整體而言,江蘇省分季度分區域國稅收入的特征與前文所述的分季度分析部分和分區域分析部門的結論幾乎完全一致。從時間角度而言,除了由於“營改增”全麵鋪開的早期階段以及效果產生需要一定時間的滯後性等原因導致第二季度中商品稅份額出現了暫時性的下降,其後便漸次上升;從地域角度來看,蘇南是當之無愧的領頭羊,但是蘇中與蘇北之間的差距呈現出縮小的苗頭。
(5) 2016年度江蘇省轄市國稅收入完成情況
根據江蘇省13個地級市國稅部門官方網站披露的“稅收統計”數據,可了解每一城市在2016年中分季度取得國稅收入的大體情況。
① 南京市
表2202016年南京市分季度國稅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億元
項目1—3月1—6月1—9月1—12月
稅收收入合計313663.81017.81400.4
1. 國內“兩稅”小計222.9440.8713.81023.2
國內增值稅131266.5452.6676.9
國內消費稅91.9174.3261.2346.3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90.1223.1304377.2
企業所得稅80.8205.9276.7340.5
車輛購置稅9.317.227.336.7
附:出口退稅36.169.8108.9147.6
由上表可以計算得出南京市在2016年中國內“兩稅”收入及其他考核收入的分季度結構占比,其中:國內增值稅與國內消費稅合計稅收收入在四個季度中的占比分別為7121%、66.41%、70.13%和73.06%;其他考核收入總額占比則分別是28.79%、33.61%、2987%和26.94%。總體而言,兩類稅收收入的比重分配幾乎都維持了“七三開”的格局,即使是在第二季度,占比結構也達到了66.41∶33.61,依然接近“七三開”的對比。而根據下麵的趨勢圖可以看出,整體上這種“七三開”分配的格局較為平穩,兩類稅收收入各自的最高占比與最低占比的差異分別為6.66%和6.67%,分散性不大,這說明南京市兩類國稅收入在2016年中沒有發生驟升驟降的大幅度跳躍,綜合而言比較平穩有序。
圖214南京市兩類國稅收入在稅收收入合計中的比重
此外,從和上年同期數據比較的動態增長率分析角度來看,2016年南京市在四個季度中的國稅收入同比增長情況見下表。
表2212016年南京市分季度國稅收入同比增長情況
單位:%
項目1—3月1—6月1—9月1—12月
稅收收入合計6.1915.315.9
1. 國內“兩稅”小計4.356.9915.3219.02
國內增值稅4.612.927.131.4
國內消費稅4-1-0.60.5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10.8213.2515.338.08
企業所得稅16.117.819.210.4
車輛購置稅-21-22.4-13.4-9.4
顯然,從國內“兩稅”合計國稅收入與其他考核國稅收入總額的總分類構成來看,除了其他考核收入在全年累計中出現了下降的勢頭,兩類收入在2016年中的其他季度時限中,均呈現非常顯著的上升特征,這說明南京市國稅收入在2016年總體上的征收能力較為強勁,且隨之時間的推移,征收規模得以較快增長。
從具體的稅種構成來看:第一,國內增值稅受益於“營改增”改革更是快速增長,在四個季度中的同比增幅分別高達4.6%、12.9%、27.1%和31.4%,增幅可謂迅猛;第二,企業所得稅是支撐南京市2016年國稅收入增長的第二大因素,在四個季度中的同比增幅分別為16.1%、17.8%、19.2%和10.4%,該增幅也可以從一個側麵反映出江蘇省麵臨經濟下行壓力不斷采取措施,大力發展經濟所取得的成效在稅收方麵予以的反映;第三,國內消費稅與車輛購置稅同時呈現同比下降的態勢,即除了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中國內消費稅有同比小幅增長之外,這兩個稅種相較於2015年其他季度中的同期收入規模均呈現出縮減的趨勢。究其原因,消費稅同比增幅出現的下降是經濟下行壓力的在一定程度上於稅收領域的反映;車輛購置稅快速同比下降則是源於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8號文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規定在2016年對車輛購置稅進行減稅優惠。
值得指出的是,整體而言上述稅種江蘇省其他省轄市在2016年中的征收占比出現變化的原因與南京市的原因大同小異,差別主要在於具體征收規模以及同期增減幅度方麵的差異,因此對於 “營改增”改革導致國內增值稅激增、車輛購置稅優惠導致車輛購置稅同比大幅度下降、經濟下行導致消費稅在一定程度上有增有減等具有共性的問題,不再一一羅列贅述。
② 蘇州市
表2222016年蘇州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1—6月1—12月
稅收收入合計931203919602179
1. 國內“兩稅”小計605324813104763
國內增值稅590289812816309
國內消費稅150350288454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32587916497416
企業所得稅30077785958559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917
車輛購置稅251004538840
附:出口退稅39621067648520
由上表可以計算得出蘇州市在2016年中國內“兩稅”收入及其他考核收入的分季度結構占比,其中:國內增值稅與國內消費稅合計稅收收入在上半年及全年中的占比分別為65%和66.85%;其他考核收入總額占比則分別是35%和33.15%,整體上兩大類稅收收入在總稅收收入中的分配格局相對平穩,分散性不大。
在每類稅收收入的內部構成來看,增值稅是國內“兩稅”收入的絕對性主體,在上半年及全年中的占比高達97.52%和97.8%;企業所得稅則占其他考核收入總額的92.3%和9171%。同樣的,由於國家統一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2016年後期蘇州市的車輛購置稅也呈現明顯的下降態勢。
③ 常州市
表2232016年常州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億元、%
稅種
1—3月1—6月1—9月1—12月
收入額同期
增幅收入額同期
增幅收入額同期
增幅收入額同期
增幅
考核收入合計91.088.22193.144.98288.8212.34427.9618.86
1. 增值稅61.312.8132.542.37198.9311.19308.3320.84
直接收入54.319.41110.5418.26176.9227.82252.6329.78
營改增2.866.2310.05101.9827.02276.8350.8420.69
免抵調庫7-3022-38.8922.01-45.6555.7-7.93
2. 國內消費稅2.89153.695.09130.587.2676.229.3356.12
3. 企業所得稅22.7522.4647.1610.0670.1216.6892.3615.12
4. 車輛購置稅4.13-14.058.35-11.6312.51-10.417.93-4.44
第一,2016年一季度常州市完成考核收入91.08億元,同比增長8.22%;2016年上半年全市國稅完成考核收入193.14元,同比增長4.98%;2016年1—9月全市國稅完成考核收入288.82元,同比增長12.34%;2016年全市國稅考核收入完成427.96億元,同比增長18.86%。從同比增幅來看,常州市在2016年中的國稅收入呈現較為穩固的增長趨勢,且到了下半年同期增幅已超過了兩位數,這說明在2016年中常州市相較於上一年的國稅征收形勢,整體上還是樂觀的。
第二,根據上圖中的數據,可以計算出各個稅種占考核收入總額的比重情況,並可繪製相應的比重分配圖(具體的比重數據表及比重圖如下所示)。根據下列的占比結構表與比重圖可知,在常州市國稅部門征收的考核收入中,按照占比的高低,納入考核的4種稅在2016年四個季度中的排列順序由高至低均為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和消費稅。
表2242016年常州市分稅種占考核收入的比重
單位:%
稅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 增值稅67.3168.6268.8872.05
2. 國內消費稅3.172.642.512.18
3. 企業所得稅24.9824.4224.2821.58
4. 車輛購置稅4.534.324.334.19
圖215常州市主體稅種在國稅收入的比重
第三,動態角度來看,2016年的四個季度中,常州市納入考核的四大稅種的同期增長情況與靜態比重分析的結論發生了較大變化。具體包括:
其一,國內增值稅的增長速度未能如同今靜態占比一樣位居前列,除了在全年中的同期增幅略高於企業所得稅同期增幅,在前三個季度中,增值稅的同期增幅均位居第三位。但從下圖中的趨勢來看,增值稅的同期增幅呈現明顯的上升特征,這從一個側麵說明了“營改增”改革對常州市國稅部門的稅源結構客觀造成了較大的影響。
其二,作為同期增幅均位居第一位的國內消費稅,隨著時間的推移,雖然維持住了在4個稅種中增速最快的地位,但是從趨勢上來看卻表現出相對陡峭的下降特征,甚至全年口徑的同期增速56.12%相較於第一季度(1—3月)中153.69%的同期增幅,堪稱是超過了“腰斬”的幅度。
其三,企業所得稅的同期增幅呈現“先降後升再降”的形態,但是其同期增幅在前三個季度中均位居納入考核的四稅收入的第二名,說明與全省的共性特征相一致,企業所得稅也是常州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的第二大稅種,但是其不規則同期增幅變動的趨勢也說明常州市的企業所得稅征收情況存在不確定因素。
其四,由於2016年我國實施的車輛購置稅有條件減免征收的優惠政策,常州市的車輛購置稅也全年呈現出同期縮減的特征,每一季度中的同期增幅均為負值,最高降幅高達1405%;但從趨勢來看,常州市車輛購置稅在2016年四個季度中的同期降幅逐步縮小,呈現上升的態勢。
④ 無錫市
根據無錫市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披露的數據,2016年1月,全市各級國稅部門共組織稅收收入100.77億元;2016年4月,全市各級國稅部門則是共組織稅收收入77.84億元。其他月份及全年的國稅收入數據未予以披露。
⑤ 鎮江市
2016年,鎮江市國稅部門共征收納入考核的國稅收入2067.54億元,其中國內增值稅與國外消費稅占比高達76.18%,其他考核收入占比23.82%。從具體構成來看,商品稅內部的增值稅與消費稅結構與南京市等的格局完全類似,企業所得稅與車輛購置稅的原理也極為一致,均表現為國內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是各自稅類的主要構成部分,占比均超過90%;車輛購置稅由於全國統一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導致在2016年中的征收規模呈現下降的趨勢;而國內消費稅則受限於當年經濟下行壓力的大背景以及征稅範圍的有限性而規模有限;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更是基於我國統一的利息所得稅優惠政策而極其微小。
表2252016年鎮江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稅種1—3月1—6月1—9月1—12月
稅收收入合計45528197109214903542067538
1. 國內“兩稅”小計34053169273111059021575040
國內增值稅32348666394310642971520578
國內消費稅17045287884160554462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114750278361384452492498
企業所得稅96499242505330471414808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1123
車輛購置稅18250358555397977687
⑥ 揚州市
2016年,揚州市國稅部門共征收納入考核的稅收收入2618.39億元,其中,國內“兩稅”合計2009.34億元,占比76.74%;其他考核收入合計6090.57億元,占比23.26%。
表2262016年揚州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1—6月7—12月1—12月
稅收收入合計123463813837552618393
1. 國內“兩稅”小計89897711103592009336
國內增值稅8059879955131801500
國內消費稅92990114846207836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335661273396609057
企業所得稅283394217464500858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325
車輛購置稅5226455931108195
注:7—12月數據為根據2016年上半年和全年數據求差額計算得出。
從兩類稅收收入的內部構成來看:
其一,對於國內“兩稅”稅收收入,增值稅也依然是翹楚,但巧合的是在2016年的上半年、下半年以及全年統計的維度中,增值稅占國內“兩稅”的比重均為89.66%,相應的消費稅所占比重則均為10.34%。
其二,對於其他考核收入來說,企業所得稅也是當仁不讓的領頭羊,在2016年的上半年、下半年以及全年統計中所占比重分別為84.43%、79.54%和82.23%;車輛購置稅位居第二,占比分別為15.57%、20.46%和17.76%;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數量相對而言比較有限,占比極其微小。
⑦ 泰州市
表2272016年泰州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稅種
1—3月1—6月1—9月1—12月
收入額同期
增幅收入額同期
增幅收入額同期
增幅收入額同期
增幅
考核收入合計5708539.3512404697.31181166212.2263086918.38
1. 國內“兩稅”小計43476716.3193793812.95142143818.23208476725.45
國內增值稅38846415.2284681612.63129329920.51192127329.51
其中:改征增值稅3666624.629055240.89197126129.94371826205.83
國內消費稅4630326.349112216.01128139-0.68163494-8.33
2. 其他考核收入136086-8.20302531-7.08390224-5.38546102-2.59
企業所得稅107221-6.17249542-6.05310935-4.01435200-2.58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1-753-504-505-44.44
車輛購置稅2886415.0352986-11.6379285-10.38110897-2.61
第一,根據上表可以計算可出兩類稅收收入在總考核收入中的比重情況:
表2282016年泰州市分稅類稅收收入占考核收入的比重
單位:%
稅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 國內“兩稅”小計76.1675.6178.4679.24
2. 其他考核收入23.8424.3921.5420.76
顯然,作為主體稅種的商品稅在2016年泰州市納入考核的所有國稅部門組織收入中的占比為75%—80%,四個季度分別是76.16%、75.61%、78.46%和79.24%,在四個季度中呈現先略降後明顯上升的趨勢;而與之相應的,則是其他納入考核的稅收收入在四個季度中先略升後顯著下降的特征。
第二,從商品稅的內部構成來看,2016年分季度的國內增值稅占國內“兩稅”收入的比重分別是89.35%、90.28%、90.99%及92.16%,顯然,增值稅受益於營改增的優勢地位在此一覽無遺;相應的消費稅占比則分別為10.65%、9.72%、9.01%及7.84%,隨著時間推移占比遞降的特征非常明顯。
第三,從“營改增”的增值稅征收效應來看,泰州市是極少數披露了2016年“改征增值稅”額的城市。根據表222的數據,2016年四個季度中泰州市“改征增值稅”額分別為367億元、9.06億元、19.71億元和37.18億元;占同期國內增值稅總額的比重分別為944%、10.69%、15.24%和19.35%,從趨勢上看,這與我國於2016年中逐步鋪開營改增改革的實踐極度吻合,並從量化角度可對這一“營改增”效應進行衡量。從“改征增值稅”的同期增幅指標來看,結論更是明顯。2016年的四個季度中,“改征增值稅”的同期增幅分別高達2462%、40.89%、129.94%和205.83%,增長的態勢可謂一目了然,其對於泰州市國稅收入的激勵作用也更是可見一斑。
第四,從各類稅種以及考核收入總額的同期增幅來看,2016年四個季度中,考核稅收收入總額的同期增幅分別為9.35%、7.31%、12.2%和18.38%;同期國內“兩稅”小計的稅收收入同期增幅分別為16.31%、12.95%、18.23%及25.45%;其他考核收入的同期增幅分別為-8.2%、-7.08%、-5.38%及-2.59%。顯然,2016年泰州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增加的動力源於商品稅,尤其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其他考核收入總體上呈現的是同期縮減的態勢,這說明泰州市國稅收入的稅源結構具有一定弱化性。
第五,從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同期增幅的對比來看,除了增值稅呈現出較為明顯的先降後升趨勢,其他三稅全部呈現先驟降後緩慢回升的特征。這既是經濟形勢與稅製改革在泰州市國稅實踐領域的反映,另一方麵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時間平滑的結果。
圖216泰州市主體稅種的同期增幅情況
⑧ 南通市
首先,從分地區取得稅收收入的情況來看,2016年1—12月南通市
國稅部門共取得考核稅收收入382.36億元,比上年增加37.13億元,同期增長10.76%。根據南通市國稅局官方網站披露的2016年南通市分地區考核稅收收入完成表,可知南通市不同地區在2016年中的稅收收入同期增幅差異較大。增幅最快的是市區屬第三分局,同期增幅28.5%;而增幅最低的地區則為市屬第二分局,同期降幅為5.5%,極差值高達34%。整體來看, 市區地區籌集考核稅收收入的能力不及縣區地區,前者總量的同期增幅僅為6.88%;而縣區小計的考核稅收收入則比2015年同期增長了17.43%。由此不難看出,南通市的國稅收入以區縣級為主體,市區一級的征收能力相對偏弱。
表2292016年南通市分地區考核稅收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本期同期
比去年同期
增減額增減(%)
全市合計3823612 3452269 371343 10.76
市區小計1545599 1446118 99481 6.88
第三分局199546 155288 44258 28.50
續表
項目本期同期
比去年同期
增減額增減(%)
第二分局319280 337858 -18578 -5.50
開發區局277591 236379 41212 17.43
直屬分局598438 561726 36712 6.54
車購辦150744 154867 -4123 -2.66
縣區小計2278013 2006151 271862 13.55
海安縣369365 353331 16034 4.54
如皋市415872 358288 57584 16.07
如東縣338812 289478 49334 17.04
通州市411955 356510 55445 15.55
海門市327413 299882 27531 9.18
啟東市414596 348662 65934 18.91
其次,從分稅種征收稅收收入的情況來看,2016年南通市合計征收的382.36億元的考核國稅收入中,國內“兩稅”合計278.94億元,占比72.95%;其他考核收入合計103.42億元,占比27.05%。在兩類稅種內部,國內增值稅也是國內“兩稅”收入中當然不讓的征收規模最大的稅種,其占2016年南通市國內“兩稅”收入的比重高達96.09%;企業所得稅則是其他考核收入類稅種中的主體,雖然其占其他考核收入總額的比重也達到了78.57%,但是相較於增值稅的領頭羊地位,差距依然比較明顯。這也與我國目前以商品稅為絕對主體,但是所得稅也占較大的份額的“雙主體”稅製的觀點具有一定的呼應性。
最後,從同期增幅來看,2016年南通市商品稅的增幅都比較顯著,分別為21.87%和34.73%,而企業所得稅則出現了明顯的下降,車輛購置稅則與其他城市相一致呈現下降的趨勢。應該說,南通市在2016年中國內消費稅出現較大的同期增長以及企業所得稅出現較為明顯的同期縮減,這是與其他前述城市有所不同的地方。
表2302016年南通市分稅種考核稅收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稅收收入同期增幅
考核稅收收入合計382361210.76
1. 國內“兩稅”小計2789420-
國內增值稅268021721.87
國內消費稅10920334.73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1034192-
企業所得稅812572-12.32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7-41.67
車輛購置稅221613-9.64
⑨ 徐州市
表2312016年徐州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億元
稅種1—3月1—6月1—9月1—12月
稅收收入合計98182278.7372.4
1. 國內“兩稅”小計80.5146.1226.2308.2
國內增值稅44.386.3138193.3
國內消費稅36.259.888.3114.9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17.535.852.564.2
企業所得稅13.428.141.148.2
車輛購置稅4.17.711.416
2016年,徐州市各級國稅部門共征收考核的稅收收入372.4億元,其中:國內增值稅與國內消費稅合計308.2億元,占比82.76%;其他考核收入合計64.2億元,合計1724%。分季度來看,在四個季度中國內“兩稅”收入占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8214%、8027%、81.16%和82.76%,呈現較小幅度的先降後升趨勢;而其他考核收入占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則相應的分別為17.86%、19.67%、18.84%和17.24%的小幅度先升後降特征。
值得指出的是,2016年徐州市國內增值稅與國內消費稅的相對規模表現出明顯的與前麵所述城市不同的特征。雖然增值稅也表現為國內“兩稅”收入的主體構成部分,但是在四個季度中,國內增值稅占國內“兩稅”收入總額的比重僅為55.03%、59.07%、6101%和62.72%,雖然也是隨著時間推移和“營改增”改革推動著國內增值稅也呈現出遞增的態勢,但是全年統計口徑的最高的占比值也低於63%;與之相應的,則是國內消費稅的比較規模明顯高於其他城市國內消費稅的同一指標,最高時接近了國內“兩稅”收入的45%。
在其他考核類收入中,企業所得稅占比一直維持在75%至79%之間,波動幅度不大,分別為76.57%、78.49%、78.29%和75.08%;車輛購置稅則遙相呼應,四個季度中的占比分別為23.43%、21.51%、21.71%和24.92%。
⑩ 鹽城市
目前已有的公開信息中沒有披露鹽城市2016年國稅部門征收的具體的稅收收入,基於信息的可及性與可得性不可為,故此處不做分析。
淮安市
首先,2016年,淮安市國稅部門共組織納入考核的稅收收入216.12億元,從具體稅種的征收規模來看,由高到低以此為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以及極少量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前四個稅種各自所占的比重分別為49.92%、36.09%、1056%和3.42%。
表232淮安市國家稅務局2016年1—12月份稅收收入情況
單位:萬元
項目稅款
稅收收入2161218
1. 國內增值稅1078975
2. 國內消費稅779916
3. 企業所得稅228311
4. 個人所得稅2
5. 車輛購置稅74014
其次,從與蘇南地區城市在2016年國稅收入的結構特征的比較來看,不難發現,蘇北地區城市的國內增值稅相對規模與國內消費稅相對規模與蘇南地區城市的特征有較大差異,共性特征是前者規模相對會少些,消費稅的相對規模則稍微會有所加大。
再次,分月份來看,淮安市在2016年12個月份當中所取得的稅收收入情況如下。
表233淮安市國家稅務局2016年分月份稅收收入情況
單位:萬元
稅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
稅收收入合計167664240867113902170741143240171475
1. 國內“兩稅”小計113842234301105441121633126171144794
國內增值稅716728650455192676217246087809
國內消費稅4217014779750249540125371156985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5382265668460491081706926681
企業所得稅4667010432551431241136721819
車輛購置稅715255235909598457024862
稅種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稅收收入合計208449149627181729266543158771188210
1. 國內“兩稅”小計158153145375173642212982149226173331
國內增值稅1008528260210096213976997785115747
國內消費稅573016277372680732135144157584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502964251808753561954514879
企業所得稅45109-100116374811228185062
車輛購置稅518752526450544967279817
注意:雖然個別月份中取得有少量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但是由於比重過於微小,故在此表中略去,因此會導致個別月份中出現了各具體稅種收入總額與表中列舉的稅收收入總額不完全一致而是存在少量差額的情況。該偏差屬於合理誤差現象與範疇,不影響分析結論。
根據上表可計算得出每一個月份中,國內增值稅與國內消費稅所組成的商品稅在同時期稅收收入總額中的比重情況,同時可得出其他考核收入在稅收總收入中的比重。具體的按月份比重結構圖見圖217。圖217清晰標明,淮安市的兩類稅收在2016年中呈現較大幅度的、幾乎沒有規則的波動,國內“兩稅”收入在1月份占比最低為67.9%,8月份則達到峰值97.16%,此後在10月份出現了一個驟降之後又開始波動攀升。其他考核收入占比的特征則恰好與國內“兩稅”相反,與其呈現出對應的此消彼長。
圖217淮安市分月份國內“兩稅”收入與其他考核收入占稅收收入的比重
宿遷市
表2342016年宿遷市國稅部門組織收入完成情況
單位:萬元、%
稅種
1—6月1—9月1—12月
收入額增幅收入額增幅收入額增幅
稅收收入合計63865313.39101400624.28146558729.09
1. 國內“兩稅”小計487455-779192-1120851-
國內增值稅39285422.7362834436.8192084443.03
國內消費稅9460111.3515084814.3320000717.05
2. 其他考核收入合計151198-234814-344736-
企業所得稅111915-5.221760985.182628176.09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1-501-501-66.67
車輛購置稅39282-2.08587152.558191812.38
第一,2016年1—12月宿遷市各級國稅部門共組織納入考核的稅收收入146.56億元,比上年增長29.09%。從時間視角來看,2016年上半年的增幅為12.29%,截至第三季度業績末增幅達到了24.28%,而到了12月底則實現了全年29.09%的增幅。這說明但從宿遷市自身來看,其國稅部門的征收能力是逐步提升的,且提升得較為明顯。當然,從總體規模來看,基於宿遷地處蘇北地區的現實,經濟體量有限直接製約了國稅部門稅收收入的總體規模。
第二,從國內“兩稅”收入和其他考核收入占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來看,2016年1—6月、1—9月及1—12月,國內“兩稅”收入占比分別為76.33%、76.84%和76.48%。即全年均保持略超過76%的水平;與之相應的,則是其他考核收入占比分別為23.67%、23.16%和23.52%。
第三,從國內“兩稅”的內部結構來看,2016年1—6月、1—9月及1—12月中增值稅占比分別為80.59%、80.64%和82.16%;消費稅則分別占比19.41%、19.36%和17.84%。增值稅的主體地位及程度可見一斑。
第四,從其他考核收入的內部構成來看, 企業所得稅在2016年1—6月、1—9月及1—12月中占比為74.02%、74.99%和76.24%,其他部分則隻要由車輛購置稅組成。顯然量化角度來看, 超過74%的份額是由企業所得稅構成,且隨著時間推移宿遷市企業所得稅的征收份額有增加的趨勢。
連雲港市
根據連雲港市國家稅務局官方網站披露的有限數據,2016年上半年,連雲港市國家稅務局累計組織稅收收入76.6億元,同比增收8.2億元,增長11.9%。而2016年全年,連雲港市國家稅務局組織收入164.4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1.5億元。此外,全市國稅係統2016年共辦理各類稅收優惠66.9億元,占全市國稅收入的40.7%,其中為拉動出口辦理出口退免稅21.8億元,為刺激投資落實固定資產進項抵扣11.2億元,為鼓勵高新技術辦理減免稅10.8億元,為促進小微企業發展落實小微企業減免稅2.7億元。
第三章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開展的相關工作
一、 2016年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工作的主要成效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江蘇國稅發展史上極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全省國稅係統廣大幹部職工在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稅收現代化的奮鬥目標,勵精圖治,改革創新,克難奮進,共同經曆了“營改增、戰金三”等驚心動魄的戰役,見證了“推深改、抓試點”的波瀾壯闊曆程,推動了近年來累積疊加的多項改革成果集中迸發。江蘇國稅係統蟬聯全省文明行業榜首,省局在全國稅務係統2016年度績效考評中繼續排名前列,並在省委省政府績效考評中保持第一等次。“數字人事”工作在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做經驗交流,納稅人滿意度調查排名大幅度提升,係統上下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生動局麵。
(一) 奮發有為,砥礪前行,稅收現代化取得顯著成效
2016年,江蘇省國家稅務部門緊緊圍繞稅收改革和稅收現代化建設任務,科學研判、沉著應對,抓住關鍵、精準發力,嚴明責任、狠抓落實,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多項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優異成績。
1. 堅持依法依規組織收入,實現國稅收入“量”、“質”雙贏
麵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調結構力度加大、減稅規模擴大的新形勢,係統上下團結一心,攻堅克難,一方麵毫不動搖堅持依法組織稅收收入的原則,堅決防止和糾正收“過頭稅”,認真查找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堵塞漏洞,防範稅收流失風險,做到應收盡收。2016年,全省國稅收入突破7000億元大關,共計實現國稅收入7108.9億元。另一方麵,將國稅工作置於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去定位、謀劃和推動,進一步強化“以稅資政”作用。進一步強化紡織、鋼鐵、石化、光伏等重點行業及重點稅源企業的動態監測,為政府部門的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
2. 決戰全麵推開“營改增”,實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預期
係統上下始終堅持“千方百計減輕納稅人負擔、千方百計實現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目標、千方百計服務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原則,發揚工匠精神,開啟加班模式,做好“開好票”“報好稅”“分析好”“改進好”等各階段工作,全麵打贏了這場各方期待程度高、實施複雜程度高、時間緊迫程度高的“營改增”攻堅戰,獲得上級領導、廣大納稅人、社會各界的積極評價。
3. 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製改革,打贏稅收管理改革的“第四戰役”
以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製綜合改革試點為總攬,統籌推進10項總局改革試點任務,實現完善稅收征管流程、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優化征管職能配置、健全風險管理機製等10項主體任務全部到位,稅收征管法治化、征管方式信息化、數據情報管理專業化、人力資源配置專業化等4個支撐全麵強化。目前,試點總台賬明確的154項工作任務已全部完成到位。
4. 推進便民辦稅的提檔升級,增強納稅人獲得感
全省94個分局專司納服職能,實現了納稅服務機構、職能、流程、平台和服務標準的“五統一”,建立起“省局實體化集中管理+市、縣局終端扁平化運作”的“一體化”現代納稅服務格局。創新便民服務舉措,12366“六能”型綜合辦稅服務平台建設基本到位,全年累計來電量329.56萬次。製定《全省通辦業務操作規範》,全省通辦覆蓋到10大類121項事項。大力推行O2O發票服務,建立發票區域倉儲配送處理中心,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領用和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申請和領用等業務事項“線上快捷申請、訂單式智能處理、集中物流配送”。探索預約取件新模式,全省8家試點單位累計辦理預約取件事項8萬餘件,有效減輕了大廳業務量,減少了納稅人排隊等候時間。進一步推廣非接觸式辦稅,擴展郵遞辦稅業務,支持發票領用、發票代開、催報催繳、不良記錄、低等級風險提示函等郵遞上門。進一步完善手機APP功能,納稅人可使用手機等隨時隨地實現發票在線開具與繳銷。深化國地稅合作,全省共建辦稅服務廳30個,國地稅互設窗口的辦稅服務廳123個,共同進駐政務服務中心125個,通辦業務窗口397個,基本實現全省範圍內聯合辦稅全覆蓋。推進納稅信用體係建設,與地稅部門聯合開展信用級別評價。積極推動省政府出台《稅收協同共治工作意見》,出台《稅收失信行為管理辦法》,深化“稅銀互動”工作。江蘇省省局在總局開展的納稅人滿意度調查中列第6名,比去年上升3個位次。
5. 依法推進“放管服”改革,營造簡政放權的稅收環境
穩步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等簡政放權措施,開展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合一”改革。優化稅收職責清單,所有省以下國稅機關自行製定的審批、調查、核查事項全部取消。規範稅收執法行為,把事中事後管理要求融入風險管理進程,實現“放、管、服”協同推進。全麵推行實名製辦稅,采集超過100萬戶納稅人的實名信息,實現實名製辦稅覆蓋全省所有地區,納稅人實名製辦理涉稅業務超千萬次。修訂出台《江蘇省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適當減低對中小納稅人的處罰標準。修訂完善《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辦法》,實現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的信息化、痕跡化、規範化。出台《江蘇省稅務係統公職律師管理辦法》,完成首批38名公職律師頒證工作,成為省內首家公職律師正式推行單位。
6. 推進“互聯網+智慧江蘇國稅”行動計劃,鋪就大數據運用“快速通道”
稅三期優化版成功上線,運行平穩,被總局稱之為全國上線最穩定的省份之一。電子稅務局走向成熟穩定,穩居百度等互聯網搜索引擎排名第一位,在總局項目評比中名列第一,在國辦“互聯網+政務服務”現場會上做交流演示。目前,在線功能達449項,線上用戶354萬戶,日均瀏覽量超80萬戶次,線上辦稅業務量達全部業務總量的90%。增值稅發票新係統有序推進,目前已覆蓋全省114.43萬戶納稅人;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全麵推進,全省8.77萬戶出口企業備案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方式,占到正常出口企業的99.63%,退稅時間比總局規定縮短了13個工作日。全省統一委托代征軟件研發成功並投入使用,免費提供給全省1348個委托代征點使用,曆史性實現國地稅委托代征軟件一個版本。大數據運用取得新進展,製發《稅收數據信息提供管理辦法》,改造升級大數據綜合平台,存儲數據290多億條,年加工處理數據40多億條,在稅收管理各層級、各領域得到充分應用。
(二) 嚴管善待,固本強基,打造堅強有力稅務鐵軍
始終堅持以加強隊伍建設為根本,從盤活人力資源、提升綜合素質、提升整體效能等方麵入手,堅持以紀律製度約束人,以規矩程序“矯正”人,推動幹部隊伍提能力、增活力、強動力,打造了一支素質過硬、作風優良、戰之能勝的稅務鐵軍。
1. 規範選人用人,配強領導幹部
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始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現有職數空缺情況,綜合各單位領導班子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性格氣質等因素,配強領導幹部;按照總局要求,及時配齊各級領導班子紀檢組長。全麵落實對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凡提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的要求,真正把好幹部選出來、用起來,努力營造了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2. 強化學習培訓,抓好能力素質提升
以“學習貫徹四個全麵戰略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深化稅收管理改革”為主題,連續第三年舉辦省、市、縣、分局四級聯動培訓班。認真組織參加全國稅務係統“崗位大練兵、業務大比武”活動,獲得國稅係統團隊總分第二的優異成績。全力做好數字人事“兩測”工作,參測率達92.5%。認真組織第四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選拔工作,2名同誌入選第四批領軍人才培養對象。
3. 用好數字人事,增強組織管理效能
全麵推進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試點,打造了幹部評價“看數字”、幹部考核“靠數字”、幹部管理“用數字”的閉環鏈條。優化調整績效指標,指標數量從最初的80個逐步精簡到41個。大力推進“數字人事”,建立完善了近2萬人次的“數字人事”賬戶,梳理全省80餘萬條各類人事管理的日常基礎數據,通過數字人事確認全年重點工作任務和推送工作任務21萬條次。
4. 加強廉政建設,持續構建懲防體係
強化“一崗雙責”,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任務清單,與黨的建設責任清單相互融合,將各個方麵全麵從嚴治隊的職責定準、壓實。完善內控機製,以構建“流程完善、糾錯及時、核實到位、問責有力”的內控體係為總攬,選取督查督辦、紀律審查兩項工作進行行政管理業務標準化試點,推動內控向行政管理領域延伸,努力形成權力運行、監督檢查、風險控製、責任追究的完整鏈條。
(三) 把握形勢,全麵從嚴,紮實推進黨的建設。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總局“縱合橫通強黨建”的工作思路和“條主動、塊為主;兩結合、互為補;抓黨建、帶隊伍”的工作原則,構建全麵從嚴治黨的新格局。
1. 突出“縱合”的要求,抓深抓實
緊緊依靠總局和地方黨委,發揮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兩個優勢,堅持機關黨建與係統黨建一起抓、係統黨建與地方黨建“一盤棋”。如“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省局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基礎上,突出國稅特色,與“營改增”等階段性重點任務和稅收管理改革等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又積極爭取地方黨委指導。與此同時,全麵落實“下抓兩級、抓深一層”的工作機製,省局主抓市局、延伸帶縣局,在力度深度上全麵加壓,實現責任鏈條的全覆蓋和全貫通,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合力。
2. 把握“橫通”的關鍵,統籌統領
省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工作協調一致,持續高效運轉,兩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既管機關又管係統,橫向抓到邊、縱向抓到底,共同推動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人事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項聽取監督、巡視、督審等監督部門意見,幹部選拔均通過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把關。將黨建工作充分融入教育培訓和績效管理,黨員理想信念、紀律規矩、廉潔從稅等方麵教育成為係統教育培訓必設課程,黨建工作在績效考核指標中占重要比重,確保黨建工作時時事事落地。在全係統努力形成領導有力、機製科學、協同有序、融合增效的黨建工作格局。
3. 對照“強黨建”的目標,做精做細
按照總局《關於構建稅務係統全麵從嚴治黨新格局的實施意見》,結合江蘇國稅實際,製定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省國稅係統黨建工作實施意見》,精心組織、細化落實,有效提升了係統黨建工作水平。一是以清單為基準,夯實製度基礎。在全國稅務係統率先推出黨建工作責任清單,與已有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互為補充、相互促進。二是以規範為核心,加強日常管理。製定機關黨務工作規範,進一步提升了機關黨務的規範性。堅持以“兩學一做”為主線,以基層黨組織為載體,以“三會一課”為保障,全麵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三是以示範點為引領,融入改革大局。在全係統深入開展“黨建工作示範點”活動,並與稅收法治、風險應對、納稅服務等示範點創建工作統籌推進,成為稅收管理改革示範點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創建中注重突出黨的建設對稅收工作大局的引領作用,在全麵推開“營改增”試點、金稅三期上線等重大事件、重要節點、重點事項上,各級黨組、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以全麵加強黨建工作責任的實際成效推動江蘇國稅各項改革發展事業的再上新台階。
二、 為全省納稅人減免稅收
2016年江蘇省國稅係統共為全省納稅人減免稅收3741.4億元,同比增長15.5%,占同期稅收收入的52.6%。同時,落實國務院部署推進稅製改革,“營改增”實現整體減稅46975億元。
稅製改革和減稅政策作為推動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的重要方麵,2016年江蘇省先後4次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從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逐步提高到30萬元;兩次放寬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營業稅條件,從月銷售額5000元提高至3萬元;兩次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範圍,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中關村稅收優惠政策;對6個重點支持行業實行更加優惠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而後擴大至10個行業;有序擴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範圍,簡化認定手續等。2016年辦理的各項稅收優惠占全省同期國稅總收入的52.6%。特別在促進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方麵,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成果轉讓等優惠政策379.8億元。落實調高增值稅起征點、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覆蓋至全部小微企業,兌現優惠78.9億元。
2016年5月1日起,江蘇省全麵實施營改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納稅人75.47萬戶順利實現稅製轉換,營改增實現全覆蓋,到12月底全省“營改增”實現整體減稅469.75億元,四大試點行業5—11月累計減稅101.01億元,稅負下降1612%,減稅比例從99.18%提高到99.28%,實現了“所有行業稅負隻減不增”目標。
營改增試點在減輕納稅人稅收負擔的同時,還打通了二、三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拉動服務業發展,促進傳統行業轉型升級,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三、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016年,江蘇國稅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不斷增強公開實效,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助力“十三五”江蘇國稅事業的良好開局。
(一) 建立健全製度機製
2016年,江蘇省國稅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探索完善信息公開的方式和方法,依托江蘇國稅網站群,不斷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切實做好涉稅信息的主動公開,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項任務,讓行政權力透明運行,各項工作規範有序,促進了全省國稅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製發《江蘇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調整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的通知》、《關於印發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係列文件的通知》、《江蘇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16年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政務公開要點》等文件,調整充實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協調、督查力度。進一步優化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細化公開範圍和目錄,方便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查詢和獲取。強化稅務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加強力量配備,保障工作運行。
(二) 拓展創新公開渠道
1. 網絡公開
加快推進“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將稅務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麵的信息公開平台、更加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台、更加及時地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台,使納稅人和社會公眾“足不出戶”就能了解相關信息,全年江蘇國稅發布外網信息1135條。
2. 窗口公開
統一全省國稅係統辦稅服務廳政府信息公開的基礎設施,規範公開內容。在辦稅服務廳發放宣傳冊,《辦稅指南》等資料,為納稅人提供辦稅程序、涉稅政策等方麵的谘詢和輔導。
3. 移動公開
充分發揮江蘇國稅APP和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的主動推送功能,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可視化方式,增強政策解讀效果,擴大發布信息的受眾麵和到達率,開展在線服務,增強用戶體驗和影響力。全年江蘇國稅移動客戶端發布信息9718條,發布政務微信1103條,微博1127條。
4. 媒體公開
通過黨報黨刊、江蘇衛視、省電台、《中國稅務報》等新聞媒體,定期發布和更新國稅專題報道、新聞動態、政策解讀等信息,便於公眾及時了解相關情況。2016年,在非稅務報媒體發布新聞稿件200餘篇,《中國稅務報》刊發179篇。
(三) 嚴格把握公開要點
1. 做好涉稅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一是圍繞“兩項試點”任務推進公開。大力推動試點任務完成情況、國地稅合作進展的公開。二是圍繞持續推進稅收管理改革推進公開。推進加快轉變管理方式、完善風險管理機製、強化稅收風險分析、加強國際稅收管理、深化大企業稅收服務與管理改革等改革事項的公開。三是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公開。全麵公開各項稅收政策,重點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各項稅製改革和稅收政策措施進行公開,重點公開營改增稅製改革相關工作,積極公開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各項舉措。四是圍繞優化納稅服務進行公開,做好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納稅人需求響應機製、“互聯網+智慧江蘇國稅”行動方案、納稅信用管理等事項的公開工作。2016年江蘇國稅召開了一次“中國·江蘇”新聞發布會、兩次媒體吹風會,接受記者采訪,通過人民網、《新華日報》、江蘇衛視、江蘇人民廣播電台、江蘇國稅網站、江蘇國稅微信公眾號等對外發布江蘇國稅工作和各類涉稅信息。
2. 推進權力運行公開透明
認真做好稅務部門行政審批權力事項的清理、簡並和下放工作,加大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力度,依托信息化網絡平台,明確職責權限,固化工作流程,推進稅收執法權力運行公開透明。一是積極推進稅務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公開行政審批目錄,及時公開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的稅務行政審批項目信息。二是持續優化稅收職責清單,提升風險應對模板和法律指引的應用水平,並推廣到欠稅追征領域,全麵規範執法行為。三是加大稅收“黑名單”的公開力度。按照總局要求,在稅務網站公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四是加強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製。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稅收失信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對稅收失信行為的聯合監管,促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3. 繼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認真做好部門預算公開,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深化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信息公開,發布審計結果公告的同時,及時、全麵、準確地公開整改情況,進一步提升預算執行和收支審計工作情況的透明度。
4. 加強公共管理服務信息公開
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公開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細化公開中標成交結果。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深化項目審批、核準、監管、招標、投標等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安全管理信息公開,建立預警預防信息發布和事故應急處置救援信息公開製度。推動信用信息公開,依法公開國稅機關在稅收執法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務誠信示範引領全社會誠信建設。
(四) 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暢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機製,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眾申請。改進完善申請辦理方式,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加強會商協調,對涉及國稅部門與其他政府部門的申請事項,依法依規妥善辦理。慎重處理同一人反複申請同一事項信息公開的情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答工作,加強與上級國稅機關聯係,防止信息公開不規範引發與國稅機關的矛盾。2016年共回複各類依申請公開95條。
(五)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費用。
(六) 行政複議、訴訟情況
2016年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共收到行政複議申請7件,依法受理4件,1件告知申請人向有權機關提出複議申請,2件不符合受理條件決定不予受理。4件已經全部審結,其中維持1件,申請人撤回複議申請後終止審理1件,撤銷2件,糾錯率達75%。發生2件行政訴訟案件,全部勝訴。
(七) 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方向
2016年,江蘇省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麵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各級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識有待加強,工作的製度化、常態化、規範化有待提高,政府信息的公開標準有待規範統一。下一步將深入貫徹《條例》,抓好宣傳教育,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加大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力度;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係統政府信息公開人員素質;進一步密切聯係群眾,了解廣大納稅人對稅收信息的需求,把納稅人最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全麵性和及時性。
第四章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開展的相關工作
一、 2016年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工作的主要成效
2016年之初,江蘇省地方稅務局便製定了全年工作的總體思路:以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組織使命,著力推進征管體製改革,著力優化納稅服務,著力完善內控機製,著力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打造“1+5”稅收治理格局,踐行“忠實履職、安全履職”理念,建設“科學、規範、高效、廉明”地稅機關,加快實現稅收治理現代化,為“邁上新台階,建設新江蘇”做出新的貢獻。根據這一總體思路,江蘇省地稅局在2016年中,主動適應經濟稅收新形勢,全麵提升稅收治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 稅費收入實現持續穩定高質量增長
江蘇省地稅局在2016年通過狠抓依法征稅,落實新型收入管理機製,修訂稅收收入質量監控評價體係,完善地稅收入增長區間管理辦法,探索自然人稅收管理體係,規範房地產交易稅收管理,完善城鎮土地使用稅執法依據,試行車船稅收入歸屬的劃分標準,創新基金費管理模式,嚴格收入質量管控,實現了稅費收入持續穩定高質量增長。2016年,江蘇省全省共組織收入8059億元,同口徑增長10.3%。其中,稅收收入4986億元,同口徑增長142%;社保費收入2688億元,增長5.9%。
(二) 稅收職能作用有效發揮
江蘇省地稅部門主動服務全省發展戰略,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麵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助力經濟轉型升級。2016年累計減免各項稅收794億元,降低社保費、基金費負擔100億元。其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減免105億元,辦理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80.4億元,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減免10.7億元,落實加速折舊優惠金額近9億元;全麵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平均稅負下降27%。著眼破除政策障礙,積極推動並落實科技成果股權和技術人員股權遞延繳納所得稅政策,全年累計辦理646人次近8億元個稅遞延,讓符合條件納稅人享受這場科技創新政策的“及時雨”。落實簡政放權和商事製度改革要求,在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探索“證照分離”改革。加強“銀稅合作”,提升納稅信用價值,幫助守信納稅人獲得貸款176.8億元,惠及7萬戶納稅人。服務“一帶一路”倡議,多措並舉助力企業“走出去”。優化稅收分析工作,挖掘涉稅數據價值,建立基於大數據的企業稅戶增減變化動態模型,分企業、分行業看經濟和產業發展質態,更好地服務政府宏觀經濟治理。
(三) 征管體製改革全麵深化
深入貫徹中央深改決策部署,準確把握綜合試點省份定位,堅持目標引領、問題導向,創新實踐、積極探索,狠抓18項重點改革內容、44項其他改革內容和6項創新內容落地落實,改革綜合試點取得顯著成效。江蘇省地稅部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全麵推開營改增試點,順利移交87.6萬戶納稅人,促進稅製平穩轉換,有力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分類分級管理,科學設定稅源分類標準,建立分類動態調整機製。全麵實施風險管理,完善風險指標體係,按風險等級實施差別化應對,強化風險統籌管理,推送應對任務183萬戶次,入庫稅款248億元。落實納稅服務規範,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簡化工作流程,實現二手房交易“1小時辦結”,主要涉稅事項全省通辦。
深化國地稅合作,開展國地稅聯合辦稅、相互委托代征和納稅人信息匹配等工作,聯合開展納稅信用評價,建立稅收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製。武進局、高郵局、海安局被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為全國百佳國稅地稅合作縣級示範區。加快推進大數據治稅工程,加強數據標準化管理,構建數據質量管理體係。健全涉稅信息資源共享機製,加強涉稅信息采集運用,推動跨區域稅收協同共治,增收稅款115億元。探索建立自然人稅收征管體係,年收入12萬元以上高收入者自主申報已達76萬人。會同省財政廳、人社廳,研究出台社保費征繳管理部門合作意見。實施“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完成電子稅務局平台建設,推進大數據、雲計算技術在稅務領域的深度應用,實現涉稅信息“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實現金稅三期工程全麵推廣上線並平穩運行,發揮江蘇地稅比較優勢,為征納雙方提供了便利化辦稅、協同化征管的新平台。
(四) 依法治稅水平不斷提升
深化稅務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完善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推進稅務行政權力清單標準化。開展稽查積案專項清理,推進“一案雙查”,依法打擊稅收違法行為,查補入庫收入80億元,查處千萬元以上案件114起。全麵清理不利於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稅收規範性文件,修訂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統一國地稅執法尺度,實現稅收政策確定性問題網上統一管理。構建聯動工作機製,會同國稅部門對23項科技創新稅收政策開展效應評估。聯合國稅部門開展公職律師製度建設。堅持專項與重點相結合,推進跨區域稅收執法督察,有序實施稅收風險應對質量檢查,嚴格落實稅收執法責任製,不斷提升執法規範化水平。完善依法治稅工作評價機製,惠山局被命名為全國法治稅務示範基地。
(五) 幹部隊伍管理持續加強
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準則》和《條例》,持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強化“四個意識”。牢固樹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意識,堅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堅持挺紀在前,強化執紀問責,推進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黨風廉政建設,細化壓實各層級“兩個責任”。完善內控機製,嚴格財務管理,加強兩權監督,真正用製度管人管事管權。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糾正“四風”,“三清三勤”(征納關係清、上下關係清、公私關係清,手勤、腦勤、腿勤)的工作生態逐步形成。2016年,駐省局紀檢組對省局機關所有處室和全係統所有市局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要求。各級黨組普遍對“兩個責任”實行了清單管理,進一步細化黨組“主體責任”、紀檢組“監督責任”和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持續推進幹部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加強黨員幹部理想信念教育,宣傳“最美地稅人”“身邊好稅官”等先進典型,廣泛開展集體性稅務文化建設活動,增強幹部職工的組織認同感和事業認同感。舉辦領導幹部經濟財稅專題研修班、處級幹部大輪訓、綜合類骨幹人才培訓,嚴格選人用人標準,加強人才選拔使用力度。在南京、徐州、常州、南通等4家市局單位開展“數字人事”改革試點,組織全係統“崗位大練兵、業務大比武”活動。不斷優化績效管理,圍繞主業主責,推動各項工作提質增效。把握工作主動權,出台合理化建議和輿情管理辦法,暢通幹部職工合理訴求通道,鼓勵引導幹部職工講真話、講實話,凝心聚力推進地稅事業發展。
二、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 總體工作情況
2016年,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稅務總局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麵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繼續發揮5個方麵服務功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 堅持服務中心任務,推進經濟稅收數據公開
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服務組織收入這一中心工作不動搖,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以公開促形象。每季度分析稅收形勢,專題編報《稅收專報》,向省委、省政府反映經濟運行態勢,為宏觀決策提供參考;加強稅收調研分析,《蘇南自主創新示範區綜合稅收政策研究》得到省委書記批示;多次向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提出政策修改建議,推動出台《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每季度向社會公布稅收收入數據,每月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等基金費收入情況,滿足納稅人知情權和監督權。
2. 堅持服務納稅人,推進稅收政策、執法和服務公開
編製並在網站發布《行政許可事項目錄》《行政確認事項目錄》《辦稅指南》《優惠辦理指南》,分事項、分稅種清晰明了地指引納稅人辦稅。升級完善網站搜索查詢工具,構建基於網站群的垂直分類檢索係統。配合全省12345政務服務熱線體係建設,實現12366納稅服務熱線與省12345平台對接。建立“網上納稅人學堂”,實現線上線下互動。在《新華日報》、《揚子晚報》和《中國稅務報》等主流媒體上,向社會各界重點宣傳地稅機關落實納稅服務規範、加強國地稅合作、進一步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二十條舉措,以及加強涉稅中介監管的相關工作部署。每季度定期在《新華日報》和《揚子晚報》刊登“國地稅稅收熱點谘詢問題”專版,刊登6期共計240個熱點問題。與國稅部門共同完成129萬戶納稅人納稅信用評價工作,聯合省信用辦等27個部門製定《江蘇省稅收失信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建立稅收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製。向全社會公布全年稅務稽查隨機抽查情況,將17個稅收違法案件傳入稅務總局“黑名單”係統,向社會公布6個案件;聯合省信用辦,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3. 堅持服務機關建設,推進行政事務公開
按照“陽光稅務”機關建設要求,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開展政務、事務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深化稅務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推進稅務行政權力清單標準化,向社會公布稅收行政權力事項清單、責任清單和行政許可事項,將行政權力至於“陽光”下運行。公布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嚴格控製行政經費支出。嚴格實施機關政府采購,所有項目納入省級機關采購管理,公開本部門招標文件34份。對於機關重大事項及人、財、物使用敏感事項,嚴格實行公開、公示製度,擴大幹部職工知情權,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4. 堅持服務專門需求,推進依申請公開
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明確職責任務,有計劃、分步驟抓好工作落實。暢通申請渠道,將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內容對外公布,通過網絡、郵件、電話等渠道,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各類申請渠道。加強聯動辦理,由各級機關辦公室牽頭主抓,機關各部門分工負責,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嚴格規範操作流程,對於單項性業務事項申請,直接由業務處提出意見,對於綜合性業務申請,由法規部門彙總意見。所有事項必須通過法製審核把關,並按時分類回複。對於有效申請,采取正式答複;對於不屬於公開範圍的事項,適時做出解釋說明;對於無效申請,主動跟申請人溝通說明,做到有申請必回應,努力讓申請人滿意。
5. 堅持服務人大、政協,推進建議提案公開
高度重視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認真組織落實,有序開展辦理,納入重點督辦事項,有力地保證了所有建議和提案按時、高質量辦結。按照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要求,做好辦理結果公開,共有20件建議提案列為“同意公開”事項。其中,由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公開3件,其餘17件建議提案的會辦意見通過主辦單位公開。
(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全年製發主動公開信息124條;網站發布信息5963條,其中政策法規類214條、通告公告類3217條、辦稅輔導類1256條、納稅谘詢類249條、稅收宣傳類849條、調查征集類3條、其他信息公開175條;舉辦在線訪談14次;政務微博發布信息1257條,政務微信發布信息1260條。
(三)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局機關全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材料29件,其中網上申請27件、信函申請2件。根據申請公開類別,分別以同意公開、已主動公開、不予公開、不屬於本機關信息、信息不存在、重新調整申請等作出答複和回複說明。不予公開情況主要是企業納稅情況申請,均依據《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管理暫行辦法》,詳細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
(四)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全年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3起,分別做出駁回、確認違法、責令履行決定。
(六)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稅收政策法規宣傳解讀效果不夠理想,特別是新政策和金稅三期係統上線銜接階段,有的納稅人沒有及時掌握新情況,給辦稅業務增加了不便。二是信息公開的欄目和內容不夠係統科學,在貼近納稅人需求方麵有待改進完善。
(七) 未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打算
1. 製訂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圍繞“五公開”的要求,加大稅務行政法規、行政權力、行政執法、征管製度、納稅服務、自身建設等公開力度,提升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和製度化水平。
2. 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行動依托信息化平台,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政務服務管理,推動信息公開技術手段上台階。
3. 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督查考核製訂全係統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辦法,科學設定考核內容,以考核促規範、促成效。對重大信息公開事項,實施督查督辦,並組織階段性檢查問效,促進各項工作落實。
具體的,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如下:
表41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統 計 指 標單位統計數
一、 主動公開情況
(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條124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條7
製發規範性文件總數件7
(二) 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1. 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條1
2. 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條5963
3. 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條1257
4. 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條1260
5. 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條240
二、 回應解讀情況
(一) 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次2
(二) 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1. 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次1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次0
續表
統 計 指 標單位統計數
2. 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次14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次4
3. 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篇36
4. 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次0
5. 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次0
三、 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 收到申請數件29
1. 當麵申請數件0
2. 傳真申請數件0
3. 網絡申請數件27
4. 信函申請數件2
(二) 申請辦結數件29
1. 按時辦結數件29
2. 延期辦結數件0
(三) 申請答複數件29
1. 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件3
2. 同意公開答複數件5
3. 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件0
4. 不同意公開答複數件12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件0
涉及商業秘密件10
涉及個人隱私件0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件0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件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件0
5. 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件4
6. 申請信息不存在數件2
7. 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件1
8. 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件2
四、 行政複議數量件3
(一) 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件1
(二) 被依法糾錯數件1
續表
統 計 指 標單位統計數
(三) 其他情形數件1
五、 行政訴訟數量件0
(一) 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件0
(二) 被依法糾錯數件0
(三) 其他情形數件0
六、 舉報投訴數量件0
七、 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萬元0
八、 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一)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個1
(二) 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個0
(三) 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人1
1. 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人1
2. 兼職人員數人0
(四) 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麵的經費)萬元0
九、 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一) 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次1
(二) 舉辦各類培訓班數次1
(三) 接受培訓人員數人次90
三、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 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2016年,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決策部署,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依法組織收入,夯實管理基礎,完善征管改革,優化稅收服務,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1. 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統籌協調
(1) 明確依法行政年度工作重點
為逐年落實《江蘇省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各項工作要求,製定《2016年全省地稅依法行政工作要點》(蘇地稅函〔2016〕109號),明確依法履行稅收職責、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完善稅收執法體製機製等七大方麵25項年度依法行政重點工作,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係統全麵推進。製定《2016年機關各單位依法行政工作任務分解表》(蘇地稅函〔2016〕102號),將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各個部門,形成推動依法行政的工作合力。將法治政府建設各項重點工作融入績效管理,落實職責分明、任務分解的責任機製。
(2) 優化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製
製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蘇地稅辦發〔2016〕15號),明確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議事程序。按季度召開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依法治稅工作,加強工作統籌,充分發揮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對全麵推進依法治稅實施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的核心平台作用。
(3) 強化評價機製對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推動作用
將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嵌入績效管理之中,發揮績效管理指揮棒作用。完善依法治稅工作評價機製,繼續開展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建設。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建設實施辦法》(蘇地稅發〔2015〕46號),經各地自行申報、大集中係統抽取數據機考、集中評估、稅收執法滿意度問卷調查、法律知識水平測試等程序,南京市六合地方稅務局等25家單位被授予省局“法治稅務示範基地”稱號。堅持好中選優,在江蘇省局“法治稅務示範基地”中培育先進典型,向國家稅務總局推薦的無錫市惠山地方稅務局獲得 “全國法治稅務基地”稱號。
(4) 加強法治能力建設
完善領導幹部日常學法機製,製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工作的通知》(蘇地稅函〔2016〕103號),確定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的工作目標、學習內容,明確集中培訓、日常學習、自學與輔導相結合、學習型調研等學法方式,推動領導幹部學法的常態化。舉辦第五期全省地稅係統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培訓班,完成利用五年時間完成對省市兩級地稅局領導班子依法行政輪訓的計劃,促進各級地稅機關領導幹部帶頭學法,不斷提高依法治稅的意識和能力。組織各市、縣局政策法規業務骨幹近100人進行政策法規業務培訓,邀請大學教授、知名律師、稅務專家從執法理念、案例實踐等方麵進行授課,切實增強基層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開展“以案說法”工作,廣泛搜集涉稅行政訴訟案例尤其是稅務機關敗訴案例,組織條線業務骨幹研討分析,編寫4期《涉稅訴案簡報》,提示稅收執法風險,提升基層稅務幹部執法水平。
(5) 全麵推進稅務公職律師工作
經江蘇省司法廳同意,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成為全省首批正式推行公職律師製度的單位之一。聯合江蘇省國稅局製定下發《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推行公職律師製度實施方案》《江蘇省稅務係統公職律師管理辦法》,成立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公職律師辦公室。開展法律人才普查工作,對全省稅務係統具備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的自然情況、政治麵貌、學曆、工作經曆進行全麵摸底,從全省政策法規部門和稽查局選拔42名符合公職律師條件人員申請首批公職律師證書。
2. 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大局
(1) 依法組織收入
落實新型收入管理機製,修訂稅收收入質量監控評價體係,完善地稅收入增長區間管理辦法,探索自然人稅收管理體係,規範房地產交易稅收管理,完善城鎮土地使用稅執法依據,試行車船稅收入歸屬的劃分標準,創新基金費管理模式,嚴格收入質量管控,實現稅費收入持續穩定高質量增長。全省共組織收入8059億元,同口徑增長10.3%。其中,稅收收入4986億元,同口徑增長14.2%;社保費收入2688億元,增長5.9%。
(2) 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主動服務全省經濟發展戰略,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麵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助力經濟轉型升級。2016年累計減免各項稅收794億元,降低社保費、基金費負擔100億元。其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減免105億元,辦理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80.4億元,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減免10.7億元,落實加速折舊優惠金額近9億元;全麵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平均稅負下降27%。著眼破除政策障礙,積極推動並落實科技成果股權和技術人員股權遞延繳納所得稅政策,全年累計辦理646人次近8億元個稅遞延,讓符合條件納稅人享受這場科技創新政策的“及時雨”。落實簡政放權和商事製度改革要求,在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探索“證照分離”改革。加強“銀稅合作”,提升納稅信用價值,幫助守信納稅人獲得貸款176.8億元,惠及7萬戶納稅人。
3. 加快稅收管理方式轉變
(1) 完善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深入貫徹中央深改決策部署,準確把握綜合試點省份定位,堅持目標引領、問題導向,創新實踐、積極探索,狠抓18項重點改革內容、44項其他改革內容和6項創新內容落地落實,改革綜合試點取得顯著成效。全麵推開營改增試點,順利移交87.6萬戶納稅人,促進稅製平穩轉換,有力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分類分級管理,科學設定稅源分類標準,建立分類動態調整機製。全麵實施風險管理,完善風險指標體係,按風險等級實施差別化應對,強化風險統籌管理,推送應對任務18.3萬戶次,入庫稅款248億元。加快推進大數據治稅工程,加強數據標準化管理,構建數據質量管理體係。健全涉稅信息資源共享機製,加強涉稅信息采集運用,推動跨區域稅收協同共治,增收稅款115億元。實施“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完成電子稅務局平台建設,推進大數據、雲計算技術在稅務領域的深度應用,實現涉稅信息“一次采集、共享共用”。
(2) 深化稅務行政審批製度改革
嚴格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貫徹國務院和稅務總局關於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的係列文件,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類別,對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取消事前管理。對接《全國納稅服務規範》,明確管理事項類別、管理要求、征管流程,並固化進征管信息係統,杜絕以任何形式進行事前審批。目前,全係統共保留4項行政許可事項,其中省局行使2項行政許可事項。推進放管結合,將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後續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稅收征管工作中,通過加強申報管理、備案管理和風險管理,優化風險應對方式和應對流程,提高事中事後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 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和權力事項責任清單
推進稅務行政權力清單標準化工作,根據地稅部門職能變化及時調整相關行政權力事項,梳理省局行政權力99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製、行政征收、行政確認和其他行政權力等類別,一並編製江蘇省地方稅局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在此基礎上,編製權力事項辦事指南,推動政務服務“標準統一、規範服務、協調辦理、協調監管”。
(4) 不斷優化納稅服務
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全麵落實《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以改造業務流程、精簡涉稅資料、統一表證單書為重點,以優化納稅服務信息化係統為保障,促進納稅服務集約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深化國地稅合作,開展國地稅聯合辦稅、相互委托代征和納稅人信息匹配等工作。升級改造網上辦稅廳,推廣“掌上辦稅”,開發預約辦稅服務,優化納稅服務平台。開展納稅信用評價,全麵推進“稅銀合作”,持續深化信用管理。
4. 規範稅務行政管理
(1) 推進科學民主決策
要求各級地稅機關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決策程序,探索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具體範圍,有效促進行政決策的規範化、民主化。對擬出台的自然人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開展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實施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試點運行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及後續評價係統,科學評估決策事項的風險等級,為最終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2) 加強稅收規範性文件管理
製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稅收規範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蘇地稅發〔2016〕37號),進一步明確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合規性評估、政策解讀等工作要求。組織全係統對不利於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現行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麵清理,共清理稅收規範性文件1052件,全文失效廢止文件455件,部分條款失效廢止文件163件,修改文件1件。其中,清理省局製發的稅收規範性文件165件,全文失效廢止文件17件,部分條款失效廢止文件46件;清理市地稅機關製定文件753件,全文失效廢止文件341件,部分條款失效廢止文件113件;清理縣稅務機關文件134件,全文失效廢止文件97件,部分條款失效廢止文件4件。
(3) 完善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機製
召開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聯席會議,就商業保理業務征收營業稅、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免征營業稅政策適用、房地產開發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終止納稅義務時間的確定和房開發企業為取得土地而配建的公租房涉稅問題等確定了統一的執行意見。推廣運用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功能模塊,實現稅收政策確定性問題的報送、辦理、公布等統一在網上運行。
(4) 加強稅務行政處罰製度建設
與省國稅局共同修訂《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完善相關行政處罰事項裁量基準的適用情形及處罰幅度,規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統一國地稅之間對於同一性質稅收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基準,解決納稅人反映的國地稅之間行政處罰標準不平衡問題,確保國地稅執法口徑和尺度一致。
(5) 提升稽查工作質效
加大涉稅違法行為檢查力度,查處一批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有效發揮稽查打擊“偷、逃、騙、抗”職能作用。推進雙隨機抽查工作,建立省、市、縣三級399萬戶的稽查對象分類名錄庫、1140人的稽查執法人員名錄庫,進一步完善選案機製。堅持“依法清理、積極穩妥、長效管理”的原則,發揚啃“硬骨頭”的精神,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推進積案清理工作。推進國地稅聯合稽查工作,針對各類檢查事項聯合分析、聯合選案、聯合部署,共同部署開展了重點稅源企業、地方石油煉化企業、營改增專項檢查、打擊發票違法等聯合稽查工作。積極推進聯合懲戒工作,按季將符合“黑名單”公告標準的企業信息傳遞到省公共信息平台,與省信用辦等21個部門共同推進聯合懲戒工作。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同配合,成立江蘇省公安廳派駐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絡機製辦公室,完善公安與稅務合作機製。
(6) 認真開展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
按照總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要求,積極開展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努力提高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質效。全年共審理重大稅務案件5件,審結4件,其中會議審理定案3件,切實發揮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集中討論、集體決策的作用,做到案件清楚、問題明確,處理結果兼顧納稅人權益保障和防範稅務機關執法責任兩方麵,做到於法有據,於實有證。通過案件審理,不斷規範稅務稽查文書、程序以及政策確定方麵的問題。
(7) 強化內部執法監督
全麵加強內控機製建設,初步建立起以製度建設為基礎、以風險管理為主線、以過程控製為保障,具有江蘇地稅特色的內控機製體係。完善督察內審工作機製,對風險應對質量檢查的計劃製定、實施、審核、結論下發、整改反饋各環節實行程序化管理,進一步規範稅收風險應對質量檢查工作。製定《稅收執法負麵清單》《稅收執法責任製考核指標體係》,加強評價督察與征管質量考核、績效考評及內控機製的滲透融合,完善稅務管理考評體係。組織開展跨區域執法督察,分兩批采取循環交叉的方式對7家設區市局開展專項督察,把“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製度改革相關配套文件執行情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專項督察內容。開展稅收風險應對質量檢查,全係統共完成稅收風險應對質量檢查844批次,涉及稅款8300萬元。落實稅收執法責任製,嚴格執法過錯責任追究,並將稅收執法責任製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2016年全係統追究執法過錯總數1702件。
5. 有效預防和化解稅務行政爭議
(1) 推進政務公開
把社會關注的熱點作為信息公開的重點,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健全依申請公開機製,研究依申請公開範圍,加強信息公開的法製審核,對於不宜公開或暫時不宜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落實製度、規範程序加強管理。
(2) 統籌做好涉稅輿情引導、信訪、應急管理工作
優化信訪輿情一體化應對方式,探索快速應對、處置、反饋機製,努力構建大信訪管理格局。嚴格落實《稅務係統信訪工作規定》《稅務係統信訪、輿情、應急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製度》《稅務係統信訪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製度》《稅務係統信訪工作協調聯動製度》《稅務係統信訪工作應急處理製度》等,暢通信訪渠道,及時解決納稅人合理訴求,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完善涉稅輿情監控引導機製、內部矛盾調處化解機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製,營造更加和諧的納稅環境。
(3) 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簡化行政複議程序,針對具體案件中地稅機關和行政相對人過錯的不同情況,及時做出處理,促進爭議有效解決。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對行政相對人由於救濟權利喪失導致實體權利難以得到有效保護的情況,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積極應訴答辯。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將繼續深入貫徹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積極適應地稅征管職能轉變,加強全係統法治稅務建設,持續推進全省依法治稅各項工作。
1. 深化征管體製改革進一步完善以納稅人自主申報為前提,涵蓋申報納稅、稅額確認、稅款追征、違法調查、爭議處理等主要環節,與稅收風險管理流程相融合的現代稅收征管基本程序。健全完善風險管理機製,優化風險指標體係建設,加強風險計劃執行和監督。完善風險提示工作,製定納稅輔導和風險自查指引,加強對納稅人反饋信息的跟蹤管理。探索自然人稅收風險管理,強化高收入、高淨值自然人風險應對。科學配置大企業稅收管理資源,提升大企業管理質效。
2. 打造數據治稅體係對接稅製改革進程,充分運用大數據理念、互聯網思維和集成的思路,優化部門涉稅數據采集清單,提升第三方數據采集分析利用的針對性、精準性、有效性。利用數據完善納稅人需求和行為偏好分析,實現精準服務;多維度推進數據分析應用,統籌做好個體微觀風險分析和分事項、分地區、分行業的中宏觀風險分析,有效提高風險識別準確率和依法征收率,提升數據治稅質效。
3. 推動構建稅收共治格局加快稅費社會化管理步伐,推動構建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合作、司法保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稅費共治格局。開展《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成效評估,推動建立綜合治稅平台,深化數據分析應用,實現信息互通、管理互助、信用互認。以增強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為目標,引導納稅人特別是自然人積極參與稅收治理。拓展納稅信用應用領域,提升納稅信用的社會價值。
4. 完善法治稅務評價機製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關於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建活動的要求,完善省局法治稅務示範基地評價機製,優化示範基地評估方法,強化示範基地後續管理。在基層單位中培育依法治稅工作先進典型,積極參與國家稅務總局法治稅務基地建設。
5. 強化依法治稅人力資源保障推進稅務公職律師工作,積極探索公職律師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加強對稅收征管重要事項和關鍵節點的法製把關。製定法律顧問工作相關製度,建立法製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外部專家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穩步推進法律顧問工作。統籌使用全係統法律人才,為全省法治稅務建設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 開展稅務稽查隨機抽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實施細則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稅務部門規章相關規定,2016年江蘇省全省各級地稅稽查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從稅務稽查對象分類名錄庫和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稽查待查對象3405戶,其中從異常庫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中抽取1519戶,抽取比例為9.64%。
對隨機抽查對象,全省各級稽查部門采取直接立案檢查和先自查再實施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檢查方式。2016年全省各級稽查部門隨機抽取全國、省、市重點稅源企業2030戶,抽取比例為21.44%,查補收入為251630.93萬元;隨機抽取非重點稅源企業1364戶,抽取比例低於3%,查補收入為41422.73萬元;隨機抽取非企業納稅人11戶,抽取比例低於1%,查補收入3.6萬元。
實施抽查的執法檢查人員,全省各級稽查部門通過搖號方式,從稅務稽查執法檢查人員分類名錄庫中隨機選派,或者采取競標等方式選派,其中通過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案件為1939戶。
五、 建設“法治稅務示範基地”
根據《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建設實施辦法》(蘇地稅發〔2015〕46號),經各地自行申報、大集中係統抽取數據機考、集中評估、稅收執法滿意度問卷調查、法律知識水平測試等程序,南京市六合地方稅務局等25家單位被評定為“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具體包括以下單位:
南京市六合地方稅務局、無錫市錫山地方稅務局、徐州市賈汪地方稅務局、常州市金壇地方稅務局、蘇州市張家港地方稅務局、南通市通州地方稅務局、連雲港市贛榆地方稅務局、淮安市淮安地方稅務局、鹽城市濱海地方稅務局、揚州市儀征地方稅務局、宿遷市泗陽地方稅務局、南京市棲霞地方稅務局、無錫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徐州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常州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蘇州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分局、南通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連雲港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淮安地方稅務局稽查局、鹽城地方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揚州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鎮江地方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泰州地方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宿遷地方稅務局第五稅務分局、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六、 開展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的專項治理
2016年8月11日,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全麵開展嚴禁稅務機關、稅務人員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專項治理自查工作的要求,發布《關於開展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專項治理工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稅務人員“五個禁止”、領導幹部“三項製度”和稅務機關“三項職責”的要求,旗幟鮮明地整治稅務人員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按照總局的這一要求,主動履行主體責任,在全省地稅係統開展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專項治理工作。具體通告內容包括:
(一) 地稅機關嚴禁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
各級地稅部門不得讓涉稅中介機構承擔本應由地稅機關承擔的相關費用,不得與涉稅中介機構在同一處場所辦公,不得向涉稅中介機構借用財物和人員,不得以各種形式強製、指定或變相強製、指定納稅人接受涉稅中介機構服務以換取不當利益,不得利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權、檢查權、執法權、政策解釋權和行政監管權與涉稅中介機構合謀做出有關資格認定、稅收解釋或決定,使納稅人不繳稅、少繳稅或減免退抵稅,非法獲取利益等。
(二) 地稅人員嚴禁違規插手涉稅中介經營活動
地稅人員是指全省各級地稅機關在職、提前離崗、退(離)休幹部、工勤人員等。
地稅人員嚴禁直接開辦或者投資入股涉稅中介,在涉稅中介掛名、兼職(任職)或者出借(出租)注冊稅務師等資格證書,嚴禁以任何理由強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稅中介機構(此處指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代理記賬公司、財務公司等)從業;嚴禁強製、指定或者變相強製、指定納稅人接受涉稅中介服務;嚴禁以任何名目在涉稅中介機構報銷費用、領取補貼(補助)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經濟利益;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與涉稅中介機構合謀獲取非法經濟利益等。
按照中組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相關規定,對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的地稅人員到涉稅中介機構兼職(任職)必須從嚴掌握、從嚴把關,確因工作需要到涉稅中介機構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嚴格審批。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涉稅中介機構兼職(任職),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擬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外的涉稅中介機構兼職(任職)的,必須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單位黨組報告,由擬兼職(任職)涉稅中介機構出具兼職(任職)理由說明材料,所在單位黨組按規定審核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征得相應的人事部門同意後,方可兼職(任職)。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三年後到涉稅中介機構兼職(任職)的,應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單位黨組報告,由擬兼職(任職)涉稅中介機構出具兼職(任職)理由說明材料,所在單位黨組按規定審批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相應的人事部門備案。按規定經批準在涉稅中介機構兼職的地稅人員,不得在涉稅中介機構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不得獲取股份和其他額外利益。
七、 上線掌上辦稅APP
2016年3月1日起,江蘇地稅掌上辦稅APP在全省全麵上線,為納稅人提供了一條更為便捷的辦稅途徑。
該辦稅平台主要具有“稅企互動”、“政策指南”、“辦稅導航”、“涉稅辦理”、“申報納稅”、“信息查詢”六大功能,是在移動互聯網技術支持下,供納稅人在手機上辦理各項稅收業務的客戶端,分別適用於安卓版和蘋果版操作係統,具有操作簡便易懂、運行安全可靠的特點,能為企業納稅人和自然人納稅人提供如影隨形的高效、便捷、貼心的不間斷涉稅服務。
納稅人安裝“江蘇地稅掌上辦稅”平台後,可以隨時查看稅務機關發布的“公告通知類”信息,對稅收政策有疑問時可在線谘詢具體的稅收政策。納稅人通過“辦稅導航”模塊可以查詢各辦稅廳工作狀態,選擇前往辦稅廳辦理涉稅業務的時間和地點。同時“辦稅導航”模塊還提供涉稅業務辦稅指南,納稅人可以詳細了解所辦業務的政策依據、資料要求、辦理時限和辦理流程等信息,並且可以查詢征期和稅種稅率,通過稅款計算功能自助計算所需繳納稅款。
企業納稅人通過CA證書的認證授權方式,可以綁定辦稅人員手機,及時查詢稅收信息,辦理“社保費申報”、“自然人登記”、“手續費結報”、“減免稅申請”等涉稅申請業務。
自然人納稅人在平台登記注冊後,可以查詢個人稅收信息,辦理個人稅收業務,實現“申報納稅+網銀繳款”的手機申報納稅。
稅製篇
稅製篇
第五章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研究
商品稅,是對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提供個人和企業消費的商品和勞務)課征的稅種的統稱,也稱流轉稅。2016年5月1日之前,我國的商品稅體係包括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營業稅、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消費稅。2016年5月1日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的改革全麵鋪開後,營業稅開始被增值稅所取代。此外,根據我國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按照稅收歸屬權的劃分,由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屬於中央固定收入,而不屬於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範疇,因此,立足江蘇省地方政府的性質,本報告僅研究分析歸屬於江蘇省地方的稅收收入內容。此外,考慮到動態發展趨勢比較的需要,近年來我國包括江蘇省在內的宏觀經濟總體上的大背景即為由2014年開始的新常態經濟發展階段,2016年江蘇省地方稅收的規模與發展都是在這一經濟下行壓力與經濟轉型升級背景下完成的,由此,從全麵、動態且客觀的視角出發,本報告下文中將所要研究的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體係界定為增值稅以及在2016年5月1日之前還存在的營業稅,並以2014年開始為時間節點對各稅種進行動態的趨勢預測與分析。
一、 商品稅的基本特征
古今中外,基於商品流通範圍的廣泛性與普遍性,商品稅在各國稅收中均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與其他稅種相比,商品稅具有鮮明的特點:
(一) 征集收入的穩定性
商品稅是基於市場交易行為就要課稅,不受或較少受生產經營成本的影響。這顯然與所得稅隻有在市場交易行為發生以後有淨收入才能課稅完全不同。因此,從政府角度來看,商品稅及時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這也是我國自1994年確定分稅製稅收管理製度以來,一直以為商品稅為占據絕對地位主體稅種的主要原因。
(二) 課稅對象的靈活性
商品稅的課稅對象是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轉額,因此,在計提稅製設計時,可以選擇所有商品和服務進行征稅,也可以選擇部分商品和服務進行征稅;可以選擇商品流通的所有環節進行征稅,也可以選擇其中某一個或幾個環節進行征稅;
可以選擇商品或勞務流轉總額進行征稅,也可以選擇課稅對象的增值額進行征稅,等等。這種靈活性有利於國家或政府通過商品稅對經濟進行有效調劑。
(三) 稅收征收的隱蔽性
商品稅屬於間接稅。由於稅負轉嫁的存在,商品稅的納稅人經常與負稅人分離。因此,其稅負的承擔者往往並不能直接感受自己是稅收的實際繳納者,而納稅人隻不過是整個稅收活動的中介者而已。同時,負稅人對於稅負增減的感受程度,也相對弱於所得稅的負稅人。增加商品稅所受到的反對程度相對較少。
(四) 稅收負擔的累退性
商品稅一般具有累退性質,較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商品稅一般按比例稅率征收,因此負稅人的稅負隨消費的增加而下降。這樣,隨著個人收入的提高,相應的稅負就會下降。因此,商品稅征收的結果是窮人用自己較大份額的收入承擔了這類稅收的負擔,而富人隻用了其收入的較少份額。從這個意義上說,窮人的稅收負擔率更高。因而,當社會對公平問題予以較多關注時,必須降低此類稅收在稅製結構中的地位。
(五) 稅收征管的相對簡便性
商品稅主要對有生產經營的企業課征,相對於個人征稅而言,由於企業規模比較大,稅源集中,征收管理比較方便。商品稅的計算相對於所得稅來說,較為簡單方便。
二、 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的整體分析
(一) 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的稅收規模
1. 總量規模角度來看
根《江蘇統計年鑒》(2017)與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網站披露的相關信息可知,2016年江蘇省稅務部門共取得屬於地方稅性質的稅收收入6531.83億元,其中:歸屬地方的增值稅1974.58億元、營業稅1325.14億元,增值稅與營業稅合計的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總額共計3299.72億元。
2. 從相對規模來看
可計算得知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額占同期稅收收入總額的50.52%,可謂是占據了“半壁江山”,都略高於其他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等四類稅種收入的合計額,這從量化的角度衡量也顯示出了商品稅在江蘇省2016年中絕對性的主體地位,也與我國自1994年分稅製稅收管理製度建立以來便是長期以商品稅為主體的稅製結構完全吻合。
3. 從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的內部結構來看
2016年,江蘇省征收的增值稅1974.58億元占商品稅總額3299.72億元的59.84%,與之相應的營業稅占比則為40.16%。結合江蘇省與全國政策要求相一致,於2016年5月1日實現全麵“營改增”鋪開改革的實踐,2016年全年中雖然增值稅的比重比營業稅的比重高出了近20個百分點,但是如果考慮到前者是12個月的征收規模,而後者僅僅是前5個月的征收規模,將征收時限考慮進來之後,會發現事實上營業稅的體量有可能相當“巨大”。正是“營改增”的後續效應才導致了59∶84∶40.16的結構占比,但從中也不難看出這項改革對於江蘇省地方稅未來稅收收入的直接影響。基於增值稅是共享稅而營業稅則幾乎全部都是地方稅,“營改增”改革會在事實上造成稅收由地方向中央上移的效果。雖然後來我國采取了變增值稅原來中央與地方之間按照75%和25%的分成比例為“五五”開,但是這一收入上移的可能性效果還是必須通過對江蘇省2016年之後一定年限中的運行實踐,來予以審慎對待及評價。整體而言,本報告認為:“營改增”改革可能會導致的地方稅上移的效果如何,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二) 江蘇省商品稅的動態比較
根據《江蘇統計年鑒》(2015—2017),2014—2016年江蘇省各級稅務部門征收取得的商品稅收入和歸屬於江蘇省地方稅的稅收收入總額見下表。為了測度2014年中各相關稅種的增長率數據,此表從2013年開始統計:
表512013—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與稅收收入總額
單位:億元
稅種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增值稅859.26987.541046.921974.58
營業稅1872.412084.662442.821325.14
商品稅合計2731.673072.23489.743299.72
稅收收入總額5419.496006.056610.126531.83
根據上述表格,便可計算出在進入新常態階段後,江蘇省商品稅的增幅情況,詳見表52。以之為依據,可知:
1. 2016年江蘇省的商品稅增幅情況不夠樂觀
2016年,江蘇省各類歸屬地方的稅收收入總額的增長率為-1.18%,而商品稅的降幅更大,達到了-5.45%。這主要是源於“營改增”雖然帶了增值稅88.61%的增長幅度,但同時也導致營業稅驟降了45.75%。這說明2016年江蘇省地方稅收入的形勢不夠樂觀,作為主體稅種的商品稅降幅呈現明顯的,且是超過了稅收收入總額降幅的態勢,說明其稅收收入格局存在不穩定的風險,進而可能導致財力不足的財政壓力及財政潛在風險。
2. 動態來看江蘇省商品稅增幅依然不夠樂觀
從趨勢上來看,江蘇省地方稅稅收收入總額在進入新常態階段後便呈現出明顯下降的趨勢,且2016年出現驟降,由此前的兩位數增幅驟然降為負的1.18%。在此背景下,江蘇省商品稅卻呈現了先略升後驟降的類似斷崖式的下降,2014—2016年三個年度當中的增幅分別為12.47%、13.59%和-5.45%。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江蘇省在2016年稅收征收格局不夠樂觀的情況,更說明了“營改增”改革之後如何構建持續且穩固的地方稅主體稅種,以維持地方財力的穩定性與可持續性,迫在眉睫。
3. 兩稅分化比較嚴重
圖51清晰地說明,進入新常態後的前兩年,增值稅與消費稅的增幅相對平緩,但是2016年卻出現了大幅度的增值稅上升與營業稅下降。
表522014—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與稅收收入總額增長率
單位:%
稅種2014年2015年2016年
增值稅14.936.0188.61
營業稅11.3417.18-45.75
商品稅合計12.4713.59-5.45
稅收收入總額10.8210.06-1.18
圖512014—2016年增值稅與營業稅增長率
三、 分區域商品稅收入的分析
(一) 分城市商品稅收入的規模簡述
江蘇省蘇南地區包括南京市、無錫市、蘇州市、常州市和鎮江市;蘇中地區包括揚州市、泰州市和南通市;蘇北地區則是包括徐州市、連雲港市、宿遷市、鹽城市及淮安市。要分析江蘇省2016年三大區域的商品稅情況,必須立足於上述13個地級市中每一個城市的商品稅征收情況。根據《江蘇統計年鑒》(2016—2017),2015年和2016年江蘇省13個省轄市的商品稅征收規模如下表。
表532015—2016年江蘇省13市商品稅收收入情況
單位:億元
城市
2015年2016年
總稅收商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總稅收商品稅增值稅營業稅
南京838.67387.96159.82228.14956.62454.82296.63158.19
無錫668.18362.59152.04210.55706.04383.85262.52121.33
徐州429.13236.4449.09187.35390.3187.3282.63104.69
常州373.7184.6470.8113.84383.19187.72132.555.22
蘇州1338.61615.32306.78308.541505.82718.9553.11165.79
南通521.08270.0764.19205.88456.77222.48116.58105.9
連雲港237.55134.6825.18109.5170.892.247.7144.49
淮安284.0560.1626.2133.96235.15124.7747.8776.9
鹽城384.31228.5737.9190.67324.67179.0369.36109.67
揚州274.67143.642.64100.96267.16130.6679.9650.7
鎮江245.4145.3434.45110.89231.4126.9766.0860.89
泰州256.89147.2145.91101.3257.62144.1285.3858.74
宿遷196.95104.720.5984.11186.2790.0240.4649.56
合計6049.191035.592085.693121.286071.811880.791162.073042.86
注:此表中稅收合計總額與《江蘇統計年鑒》中稅收收入總額出現差異,是由於此表中僅統計了江蘇省13個省轄市的地稅收入征收情況,而沒有包括江蘇省地稅局直屬分局的征收數據,因此屬於合理誤差。
(二) 分區域商品稅收入的規模分析
以表53為依據,便可計算得出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商品稅的總體規模以及商品稅內部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具體構成情況。
表542015—2016年江蘇省分區域商品稅收收入
單位:億元
地區
2015年2016年
總稅收商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總稅收商品稅增值稅營業稅
蘇南3464.561695.85723.89971.963783.071872.261310.84561.42
蘇中1052.64560.88152.74408.14981.55497.26281.92215.34
蘇北1531.99864.55158.96705.591307.19673.34288.03385.31
1. 稅收總收入
2016年,不包括江蘇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局所征收的地方稅在內,以每一個江蘇省轄市的地方稅征收數據測算得出的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取得的稅收收入總額分別為3783.07億元、981.55億元和1307.19億元,相應的以三大區域所包含地級市數量加以平均的每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756.61億元、327.18億元和261.44億元。這與三大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相一致,稅收收入的征收規模呈現標準的蘇南、蘇中、蘇北由高到低的發展特征。
2. 商品稅總額
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分別征收商品稅收入1872.26億元、497.26億元和673.34億元;以其包含的地級市數據加以平均的每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374.45億元、165.75億元和134.67億元。雖然在整體上與稅收收入總額一樣也呈現出蘇南、蘇中、蘇北由高到低的發展特征,但是顯然以每一城市為統計口徑的征收規模中,蘇北地區與蘇中地區的差距開始縮小。
3. 增值稅
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分別征收增值稅收入1310.84億元、281.92億元和288.03億元,以其包含的地級市數據加以平均的每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262.17億元、93.97億元和57.61億元。這雖然依然表現出了與三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相一致的特征,但是按城市平均的衡量指標中,蘇南地區的城均增值稅增收規模已遠超蘇中地區和蘇別地區,同時蘇北地區相較於蘇中地區的差距也較大,這在一定程度上凸顯了“營改增”改革有可能給江蘇省帶來基於公共資金扶持能力差異而導致的三大區域發展不平衡加劇的問題。
4. 營業稅
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分別征收營業稅收入561.42億元、215.34億元和385.31億元,以其包含的地級市數據加以平均的每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112.28億元、71.78億元和77.06億元。三大區域營業稅收入的總體趨勢與前述三項稅收收入的特征相同,但是從城均的指標來看,出現了蘇北地區營業稅征收規模超過了蘇中地區的情況。這一方麵與近年來江蘇省蘇北地區發展速度加快,與蘇中地區的差距逐步縮小的現實相匹配,但另一方麵也映射出“營改增”改革更有可能惡化蘇北地區的地方稅收入征收能力。
(三) 分區域商品稅收入的結構分析
1. 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商品稅稅收占各區域稅收收入的比重
2016年,江蘇省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各自取得的商品稅收入占各自區域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49.49%、50.66%和51.51%,呈現出三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負相關的特征,經濟發展水平最高的蘇南地區占比最低,經濟發展水平最為薄弱的蘇北地區反而占比最高。這說明三大區域應對“營改增”改革後地方財力的維持與建設能力差異,占比高的勢必受“營改增”的影響更大,反之則反是。
2. 商品稅內部的結構
2016年江蘇省三大區域商品稅構成的內部結構來看,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增值稅收入占當期商品稅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70.01%、56.69%和42.78%,與之相對應的則是營業稅收入占當期商品稅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29.99%、43.41%和57.22%。顯然,營業稅的占比越高,說明“營改增”改革後該地區的稅收收入籌集能力越薄弱,與總體結構分析的結論一樣,2016年江蘇省商品稅內部稅種的結構占比情況依然對蘇北地區較為不利。
(四) 每一區域內部的商品稅結構情況
1. 蘇南地區
(1) 蘇南五市的商品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將蘇南地區包含的5個地級市各自在2016年征收的商品稅除以蘇南地區征收的商品稅總額1872.26億元,便可計算得出蘇南地區每一個城市征收商品稅的比重分布情況,詳見圖52。由下圖可知:就商品稅總體的占比結構來看,蘇南五市根據占比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為蘇州市、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其中鎮江市的占比最少,不及最高的蘇州市的五分之一。
圖522016年蘇南五市商品稅的占比結構
(2) 蘇南五市的增值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將蘇州市、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在2016年中各自征收的增值稅除以蘇南地區同期征收的增值稅總額1310.84億元,便可計算得出蘇南五市在本區域地方性增值稅總額中的比重分配情況,具體為:蘇州市占比42.20%,依然位居第一;其他依次為南京市占比2263%、無錫市占比20.03%、常州市占比10.11%以及鎮江市占比5.04%。顯然,2016年蘇南五市增值稅占比的結構分布與上述商品稅總額的占比分布極其趨同,蘇南五市之間的排序完全一致。但是從具體的占比數字來看,鎮江市已經不及蘇州市的八分之一,這說明“營改增”的稅製改革極有可能導致後期蘇南五市的地方稅收入出現更加嚴峻的非均衡化格局,如何確保經濟相對欠發達地區的地方稅收入規模,將是後“營改增”時代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
圖532016年蘇南五市增值稅的占比結構
(3) 蘇南五市的營業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按照相同的原理,2016年蘇南五市營業稅的比重分配情況見圖54,其中,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為蘇州市、南京市、無錫市、鎮江市和常州市。與此前的分析結論不同,此處鎮江市與常州市的占比地位發生了對調,常州市微弱落後於鎮江市一個百分點,位居最後。另一個與前述商品稅總額比重分布和增值稅比重分布情況不同的特征是,營業稅的各個城市比重分配明顯相對平均,相差幅度不像之前分析的那麼大。這也從另一個側麵說明,營業稅被增值稅取代後,蘇南五市內部地方稅收入加劇不平衡分布的可能性會加大。
圖542016年蘇南五市營業稅的占比結構
2. 蘇中地區
(1) 蘇中三市的商品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將蘇中地區包含的3個地級市各自在2016年征收的商品稅除以蘇中地區征收的商品稅總額497.26億元,便可計算得出蘇中地區每一個城市征收商品稅的比重分布情況。具體來說:南通市的占比最高,為44.74%;泰州市次之,所占比重為28.98%;揚州市略低於泰州市,占比為26.28%。顯然,南通市是蘇中地區商品稅征收的“領頭羊”,揚州市與泰州市則旗鼓相當。
(2) 蘇中三市的增值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將蘇中三個地級市各自在2016年征收的增值稅除以蘇中地區征收的增值稅總額28192億元,便可計算得出蘇中地區三市增值稅的比重分布情況。按照實際占比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為南通市、泰州市和揚州市,具體比重分別為41.35%、30.29%和28.36%。
(3) 蘇中三市的營業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將蘇中三個地級市各自在2016年征收的營業稅除以蘇中地區征收的營業稅總額21534億元,便可計算得出蘇中地區三市營業稅的比重分布情況。排列順序由高到低的依然為南通市、泰州市和揚州市,具體比重分別為49.18%、27.28%和23.54%。
3. 蘇北地區
(1) 蘇北五市的商品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從下圖的商品稅比重分配結構圖來看,根據所占比重的具體數據來看,2016年江蘇省蘇北地區5個城市的商品稅所占比重呈現出三個層次的特征。第一層次是占比相對較高的徐州市和鹽城市,分別占比27.82%和26.59%;第二層次是淮安市,占比18.53%;占比最低的第三層次包括連雲港市和宿遷市,前者占比13.69%,後者則占比13.37%。
圖552016年蘇北五市商品稅的占比結構
(2) 蘇北五市的增值稅占比情況
依然由高到低將2016年江蘇省蘇北地區5個城市的增值稅所占比重分為三個層次,具體來說:第一層次依然包括徐州市和鹽城市,分別占比28.29%和24.08%;第二層次則包括了連雲港和淮安兩市,前者占比16.56%,後者占比16.62%;第三層次則是宿遷市,占比僅為14.05%。
(3) 蘇北五市的營業稅占比情況
2016年江蘇省蘇北地區5個城市營業稅所占比重的三個層次具體包括:第一層次仍然由徐州市和鹽城市構成,分別占比27.17%和28.46%;第二層次為淮安市,占比為1996%;第三層次為連雲港市和宿遷市,占比為11.55%和12.86%。
(五) 分區域商品稅收入的增長率分析
根據2015年和2016年江蘇省分區域商品稅收入情況表,可計算出2016年江蘇省蘇南、蘇中、蘇北三大區域與商品稅相關的各類稅收收入增長率。
表552016年江蘇省分區域商品稅收入增長率
單位:%
地區總稅收商品稅增值稅營業稅
蘇南9.1910.4081.08-42.24
蘇中-6.75-11.3484.58-47.24
蘇北-14.67-22.1281.20-45.39
1. 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商品稅收入增速整體不夠樂觀
從總體趨勢來看,2016年除了蘇南地區的總稅收收入和商品稅收入保持了增長,其他兩個地區均呈現出負增長的收入規模收縮特征。其中蘇中地區總稅收收入增幅為負的675%,即其2016年的總稅收收入規模相較2015年下降了6.75%;蘇北地區的降幅更大,總稅收收入降幅超過兩位數,達到了負的14.67%,而其商品稅增幅更是出現了急劇的下降,降幅為-22.12%。這些都說明,2016年中江蘇省整體稅收收入與商品稅收入的規模都不夠樂觀,除了蘇南作為唯一的增長驅動,蘇中與蘇北地區都呈現出“全線收縮”的態勢。這再一次映證出新常態階段經濟下行壓力對江蘇省的稅收收入總體及商品稅都帶來了直接的不樂觀的影響。
2. 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商品稅增幅與總稅收收入增幅的比較
顯然,2016年江蘇省的三大區域中,隻有蘇南地區商品稅收入的增長率10.4%,超過了該區域總稅收收入的增長率9.19%。其他兩個地區的稅收收入總體規模和商品稅規模均在呈現收縮態勢的情況下,商品稅收入的降幅也都大於總稅收收入的降幅,尤其是蘇北地區,在總稅收收入驟降14.67%的格局下,其商品稅收入的降幅更是高達-22.12%,比總稅收收入的降幅還高出7.45個百分點。這一方麵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2016年5月1日全國“營改增”全麵鋪開改革給江蘇省地方稅收入的規模帶來影響;另一方麵作為主體稅種的商品稅增幅在蘇中和蘇北兩個區域均呈現高於各區域稅收總收入降幅的現實也說明了傳統上被稱作是“小稅種”的其他地方稅發揮出了重要的地稅收入征收和財力支撐的作用,未來江蘇省地方稅的發展應該對這些“小稅種”賦予足夠的重視;最後,與上麵一點緊密相關的問題是要正確認識“營改增”改革的降稅減負效應,顯然,“營改增”會給企業降低負擔,但是其他“小稅種”積少成多也有可能帶來新的稅收負擔,因此對於稅收優惠的降稅負政策應該是一個全麵衡量的、綜合考慮的政策安排,而非僅僅限於某一個稅種。
3. 商品稅內部的增長率情況
從2016年江蘇省三大區域的增值稅增長率和營業稅增長率來看, 三大區域表現出驚人的一致性特征:增值稅均以超過了80%的增幅激增,同時營業稅也均已超過了42%的降幅劇減。顯然,這在動態的角度對三大區域中“營改增”改革 增值稅與營業稅影響的效果進行了量化詮釋。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加快“營改增”改革後地方稅主體稅種的構建,迫在眉睫。
(六) 每一區域內部的商品稅增長率情況
1. 三大區域分城市商品稅增長率
表562016年江蘇省三大區域分城市商品稅收入增長率
單位:%
區域城市總稅收商品稅增值稅營業稅
蘇南
南京14.0617.2385.60-30.66
無錫5.675.8672.67-42.37
常州2.541.6787.15-51.49
蘇州12.4916.8380.30-46.27
鎮江-5.70-12.6491.81-45.09
續表
區域城市總稅收商品稅增值稅營業稅
蘇中
揚州-2.73-9.0187.52-49.78
泰州0.28-2.1085.97-42.01
南通-12.34-17.6281.62-48.56
蘇北
徐州-9.05-20.7768.32-44.12
連雲港-28.10-31.5489.48-59.37
淮安-17.22-22.1082.71-42.59
鹽城-15.52-21.6783.01-42.48
宿遷-5.42-14.0296.50-41.08
2. 蘇南地區
(1) 蘇南五市的總稅收與商品稅增長率情況
從稅收收入總額與商品稅額的增長率情況來看,2016年蘇南地區五市的增長情況與比重分析的整體格局類似,但有一個微小差異,就是南京市與蘇州市的排序發生了對調。在前文中關於每一城市所占比重的靜態分析部分,蘇南五市根據占比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為蘇州市、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而此處無論是稅收總額的增長率,還是商品稅額增長率,排序均變為南京市、蘇州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這說明雖然蘇州市商品稅收入的體量較大,但是從增長趨勢而言卻在被南京市趕追,雖然兩市之間的增速差異並不大,但是南京作為省會城市的經濟發展潛力和後勁也不容小覷。如何從稅收的角度來審慎對待、看待和評價蘇州市的經濟發展以及稅收征收問題,值得研究。
(2) 蘇南五市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增長情況
根據表56,蘇南五市在2016年中按照增值稅增長幅度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鎮江市、常州市、南京市、蘇州市和無錫市;而同期營業稅降幅由小到大(亦可逆向理解為是營業稅的增幅由大到小)依次為南京市、無錫市、鎮江市、蘇州市和常州市。與商品稅整體的增長率排列情況相比,蘇南五市根據商品稅內部兩個稅種增長率進行排序的結果迥然不同:總量角度看,增速最慢的鎮江市,在增值稅指標的增速卻位居五市之首,蘇州市則呈現出排位偏後的特征;常州市與無錫市雖然在商品稅總量及商品稅分稅種角度的排序變化相對平緩,但是差異也是明顯存在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對於蘇南而言,“營改增”改革對於五市的具體影響呈現了比較大的差異性,尤其是在原營業稅收入轉為增值稅收入的效果中,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呈現了與城市發展水平負相關的特征。這種城市化差異的特征無疑會加劇“營改增”之後地方稅主體稅種選擇與構建的難度。
3. 蘇中地區
(1) 蘇中三市的總稅收與商品稅增長率情況
2016年,蘇中三市中除了泰州市的稅收總收入呈現了0.28%的增長,其他所有的總稅收收入增長率以及商品稅增長率均為負數,即在2016年的征收規模全部低於2015年的征收規模。這充分說明了2016年蘇中三市稅收收入與商品稅形勢的嚴峻性。從排序上看,無論是總稅收收入增幅還是商品稅增幅,蘇中三市中最為樂觀的當屬泰州市,在稅收總收入實現了微弱征收的格局下,商品稅僅比上年收縮了2.1%。最差的南通市2016年總稅收收入同比減少了12.34%,商品稅收入同比減少了17.62%,收縮幅度均超過了兩位數的跌幅。揚州市處於中間位置,雖然總稅收收入規模下降幅度不算太高,但是商品稅收入的降幅高達901%,形勢不容樂觀。
(2) 蘇中三市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增長情況
從商品稅內部構成的兩稅增長率來看,2016年蘇中地區3個省轄市的增值稅增幅由高到低排序為揚州市、泰州市和南通市,增幅均超過81%,且彼此間增幅相差不大;按照營業稅增幅由高到低(或降幅由低到高)的排序為泰州市、南通市和揚州市。
4. 蘇北地區
(1) 蘇北五市的總稅收與商品稅增長率情況
根據表56所列蘇北五市相關的稅收收入增長率數據,可知2016年蘇北五市的總體稅收收入形勢以及商品稅收入形勢均屬於極度的不樂觀狀態。一是所有五市的總稅收收入增長率和商品稅收入增長率全部為負數;二是商品稅收入的降幅明顯偏大,即使是降幅最低的宿遷市,其商品稅收入在2016年也比上年減少了14.02%,其他四市的降幅更是都超過了20%,最為嚴重的連雲港甚至驟降了31.54%;三是稅收總收入的降幅也偏大,除了宿遷市降幅略顯不高,其餘四市的總稅收收入降幅均不小,連雲港市甚至下降了28.1%。這些都說明,蘇北地區的稅收收入形式嚴重不樂觀,如何構建穩固、具有可持續性的地方稅收入來源,是蘇北地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2) 蘇北五市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增長情況
蘇北五市在2016年中按照增值稅增長幅度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為:宿遷市、連雲港市、鹽城市、淮安市和徐州市;而同期營業稅降幅由小到大(亦可逆向理解為是營業稅的增幅由大到小)依次為宿遷市、鹽城市、淮安市、徐州市和連雲港市。相較於商品稅總額增幅由高到低排列的宿遷市、徐州市、鹽城市、淮安市、連雲港市的排序,依然會發現蘇北五市商品稅內部稅種構成的增減情況與其商品稅總體的增減情況並未呈現出一致性的特征。稅收總收入與商品稅收入形勢最差的連雲港市,其增值稅增幅卻位居五市之首,這也再次說明了“營改增”改革對於具體城市影響的複雜性以及後續稅製完善優化的難度與非均衡性。
四、 分稅種商品稅收入的實證分析
根據表53中2015—2016年江蘇省13個地級市詳細的商品稅收入情況,可以測算出每一個地級市在2016年中的商品稅收入規模、構成結構以及增長率等指標。為了便於全麵、動態的對江蘇省2016年的稅收收入格局進行分析與評判,此處選取以進入新常態背景下的時期為時間節點,通過比較與分析的方法,對江蘇省2016年的商品稅收入進行詳盡的實證分析。後文中的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及行為稅與此相同,不再贅述。
(一) 新常態下江蘇省增值稅的基本分析
為確保分析數據的權威性以及統計口徑的一致性,本報告中關於具體稅類和稅種研究中所取數據均來自曆年的《江蘇省統計年鑒》。
1. 江蘇省增值稅的總量分析
(1) 江蘇省增值稅增長率與占比情況分析
2014—2016年江蘇省的增值稅及稅收收入情況見表57。
表572014—2016年江蘇省增值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總額
單位:億元
年份增值稅增幅(%)稅收收入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
2014987.5414.936006.0516.44
20151046.926.016610.1215.84
20161974.5888.616531.8330.23
(1) 從增長率的角度來看:進入新常態階段的2014年,江蘇省共取得增值稅987.54億元,整體上還保持了接近15%的增長幅度。這可以理解為雖然2014年開始我國經濟由過去的高速發展轉為進入中低速發展階段,但是在前期經濟發展的延展性以及時效滯後性等因素的影響下,2014年的稅源仍然具有較好的基礎,從而取得了較好的增值稅增長情況。但是隨著新常態階段的深入以及“L”形經濟增長軌跡的作用下,2015年的增值稅增速明顯放緩,由上一年的14.93%快速降為6.01%。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江蘇省2016年的增值稅取得了高達88.61%的增幅,可謂是“驟升”和“劇增”。眾所周知,造成這一現象的直接原因是源於2016年5月1日我國“營改增”稅製改革的全麵鋪開。
(2) 從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角度來看:2014—2016年新常態發展階段的三年中,江蘇省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6.44%、15.84%和30.23%。應該說,江蘇省增值稅占稅收收入比重所呈現出來的趨勢特征與江蘇省增值稅增長率的變動趨勢完全相同,但是在具體的增減幅度上卻呈現出迥然不同的特征,江蘇省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這一指標在三年中的變動幅度整體上比增長率指標要緩和得多。例如,2016年江蘇省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為30.23%,這比上年15.84%的增幅提高了近一倍;而同期的增值率指標卻由2015年的6.01%驟升至88.61%,遠超了14倍都不止。
從整體趨勢上看江蘇省增值稅呈現出收入增長較快且增幅相當巨大的態勢,造成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是新常態階段我國經濟增速與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軌,為不同年份中的增值稅規模的驟升驟降提供了可能;
二是2016年5月1日全麵鋪開的“營改增”稅製改革直接帶來了增值稅的激增。
(2) 江蘇省增值稅與全國增值稅的比較
2014年以來,根據增值稅的共享稅屬性,按照分成的原則全國範圍內歸屬於地方稅的增值稅情況為:
表582014—2016年全國地方增值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總額
單位:億元
年份增值稅增幅(%)稅收收入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
20149752.3317.8359139.9116.49
201510112.523.6962661.9316.14
201618762.6185.5464691.6929.00
首先,從增值稅增速的角度來看,除了2014年全國的增值稅增速略高於江蘇省增值稅增速,之後年度中江蘇省增值稅的增長速度均超過了全國的增值稅增速,且增幅有擴大的趨勢。2014年,全國增值稅增長率比江蘇省的增值稅增長率高出2.9個百分點,但是2015年和2016年,江蘇省的增值稅增長率便實現了反超,分別比全國歸屬地方的增值稅的增長率高出了2.32個百分點和3.07個百分點。這說明在進入了新常態階段之後,江蘇省整體上的增值稅增長形勢優於全國總體的情況,但從增值稅而言,“營改增”改革在省際範圍內帶動了江蘇省稅收收入水平的提升,見圖56。
圖562014—2016年江蘇省與全國增值稅增速
其次,從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對比上看,江蘇省增值稅占比在2016年以前一直都低於全國增值稅占比,但是在2016年實現了反超,增幅為1.23個百分點。從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動態趨勢來看,江蘇省增值稅與全國增值稅均是呈現先小幅度下降後又快速上升的特征,這顯然又是新常態後經濟發展變化與“營改增”稅製改革綜合作用的結果。
圖572014—2016年江蘇省與全國增值稅占比
(二) 新常態下江蘇省營業稅的基本分析
1. 江蘇省營業稅的總量分析
(1) 江蘇省營業稅增長率與占比情況分析
2014—2016年江蘇省的營業稅及稅收收入情況見表59。
表592014—2016年江蘇省營業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總額
單位:億元
年份營業稅增幅(%)稅收收入營業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
20142084.6611.346006.0534.71
20152442.8217.186610.1236.96
20161325.14-45.756531.8320.29
第一,從增長率的角度來看:進入新常態階段的2014年,江蘇省共取得營業稅2084.66億元,增幅維持了兩位數的增長幅度。2015年,江蘇省營業稅的增幅上升到了17.18%,可謂是增長明顯、速度較快。在進入了新常態的兩年中,江蘇省營業稅能維持了保持兩位數增長的幅度,說明營業稅作為當時地方稅的主體稅種,即使在新常態階段後經濟形勢出現了較大變化,但是營業稅依然對於促進包括江蘇省在內的地方政府地方稅的征收及資金籌集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2016年,江蘇省營業稅增幅由上年近18%迅速地驟降為-45.75%,同2016年江蘇省增值稅劇增的原因一樣,這主要是源於2016年5月1日開始全麵鋪開的“營改增”稅製改革。這一營業稅增幅的驟降,一方麵展現了當年的“營改增”改革對江蘇省增值稅收入與營業稅收入的量化影響程度;另一方麵也從一個側麵說明了此項改革對於地方稅存在著較大的影響。
第二,從營業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角度來看:2014—2016年新常態發展階段的三年中,江蘇省營業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4.71%、36.96%和20.29%。與增長率指標相比:首先,2014—2016年江蘇省營業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變化趨勢與增長率指標變化趨勢一致,也呈現出先升後降的特征;其次,從增長速度以及占比速度變化的幅度比較的角度來看,2014—2016年間江蘇省營業稅增長速度呈現的是先快速上升5.84個百分點後驟然下降了62.93個百分點的情況,而營業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則僅僅是先上升了2.25個百分點後再下降了16.67個百分點。由此可見,靜態角度來看2016年江蘇省營業稅在劇減的情況下,僅僅以前5個月的征收數額仍然占據了2016年稅收收入的較大比重,這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營改增”改革對江蘇省地稅收入的影響是偏向於減少的,從而使得江蘇省在改稅製改革後如何培育新的主體稅種顯得頗為急迫。
第三,與增值稅的綜合比較分析。結合增值稅的變化情況,便可以量化性的評判出“營改增”後江蘇省稅收格局的具體變化。根據2015年和2016年江蘇省增值稅收入和營業稅收入的征收規模可計算得出:2016年江蘇省增值稅增加了927.66億元,同期的營業稅則降低了1117.68億元。這說明:雖然“營改增”改革後中央為了平衡、補足稅製改革對地方財力的衝擊,將增值稅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分享比例由原來的75%:25%改為了50%:50%,但是從實際運行的結果來看,江蘇省在2016年商品稅的地方稅收入,還是呈現了總體上縮減的淨效果,營業稅減少的數量超過增值稅增加的數量為190.02億元。
(2) 江蘇省營業稅與全國營業稅的比較
2014—2016年,在每一年中歸屬地方稅的營業稅情況為:
表5102014—2016年全國地方營業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總額
單位:億元
年份增值稅增幅(%)稅收收入增值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
201417712.793.2559139.9129.95
201519162.118.1862661.9330.58
201610168.8-46.9364691.6915.72
首先,從營業稅增速的角度來看:在進入新常態後,截至2016年的三年中,江蘇省營業稅的增長幅度都高於全國營業稅收入的增長幅度,但是在2016年中,江蘇省營業稅的降幅為45.75%,而全國營業稅則是下降了46.93%。這說明從動態的角度來看,江蘇省營業稅的格局與全國出現了趨同的趨勢,由前期的明顯快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增長轉為了與全國增速極為接近,因此“營改增”對江蘇省地方稅征收規模是否充分以及是否具有穩定性等方麵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角度上具有不利的可能。
圖582014—2016年江蘇省與全國營業稅增速
其次,從營業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對比上看,江蘇省營業稅占比在2014—2016年的每一年中都高於全國營業稅占比,2014年江蘇省的營業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比全國範圍統計的這一指標高出4.76個百分點,2015年高出6.38個百分點,2016年則高出了4.57個百分點。這說明營業稅在江蘇省一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稅種,相較於全國總體水平而言,“營改增”給江蘇帶來了更為直接的影響。
圖592014—2016年江蘇省與全國營業稅占比
第六章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研究
一、 所得稅概述
所得稅是指以自然人、公司或者法人的法定所得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製體係。根據納稅人屬性不同,所得稅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個人所得稅,目前我國采用的是分類所得稅製度,稅法規定我國對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多起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所得共計11項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並采用分項扣除、分項計征的分類所得稅製計算辦法。另一類是企業所得稅,我國目前采用的是對企業淨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辦法。在2008年以前,我國采用的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分別設立、適用企業所得稅法的辦法,但這一現象在2008年1月1日開始得以改變,目前已經不再區分內資或外資企業,統一適用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本報告對江蘇省2016年的所得稅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選取2014年進入新常態階段之後的時間段為分析的時節節點,以便更好地對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的情況進行全麵、動態、係統的分析與比較。
所得稅由於稅負不易轉嫁,數據直接稅的範疇。相較於商品稅稅負的可轉嫁性,直接稅在對於市場,尤其是市場價格機製的扭曲作用相對較小,因此成為許多歐美等發達國家的主體稅種。我國自1994年實施分稅製的稅收體製以來,商品稅都一直是絕對的主體稅種,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以及繁榮,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模日趨擴大,所得稅在稅收總收入中的作用也不斷增加,乃至在學術界漸有商品稅與所得稅並重了的“雙主體”稅製觀點。應該說,商品稅的第一位主體稅種的地位從來沒有被撼動,但是所得稅不斷增長的後期直追勢頭也是客觀事實,所以對江蘇省2016年地方稅收收入的分析,必然不能忽視所得稅的篇章。也正是基於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的規模和作用日漸加大,目前我國已將所得稅設定為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共享稅種,采用分成的辦法對所得稅收入進行分成配比,具體的分成比例為中央政府占60%,地方政府占40%。
整體而言,所得稅的主要特點:
第一,通常以純所得為征稅對象,因此在計算計稅依據時需要進行必要的成本費用扣除。
第二,通常以經過計算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計稅依據。該計稅依據為做了各項合理扣除後的淨值數額,基於稅收製度與會計製度的差異性,該淨利潤與會計利潤之間往往存在調整,經常需要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進行調增或調減。
第三,納稅人和實際負擔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調節納稅人的收入。特別是在采用累進稅率的情況下,所得稅在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方麵具有較明顯的作用。對企業征收所得稅,還可以發揮貫徹國家特定政策,調節經濟的杠杆作用。
第四,應納稅稅額的計算涉及納稅人的成本、費用的各個方麵,有利於加強稅務監督,促使納稅人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製度和改善經營管理。
二、 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的整體分析
(一) 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的稅收規模
1. 總量規模角度來看
在2016年中,江蘇省共取得各類稅收收入合計6531.83億元,其中包括歸屬地方的企業所得稅978.81億元,個人所得稅382.37億元,歸屬江蘇省的所得稅共計1361.18億元。與此同時,基於所得稅的共享稅性質,2016年江蘇省所發生的上劃中央的“四稅”收入中,包括上劃的企業所得稅1390.49億元,個人所得稅573.50億元,共計1963.99億元。
2. 從相對規模來看
經計算,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占同期稅收收入總額的20.84%,即在江蘇省2016年歸屬地方的稅收收入中,有五分之一多的份額來自於所得稅的貢獻。這一比重雖然不及商品稅占比50.52%的規模,但是相較於其他的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稅,規模也是比較大的了。與此同時,所得稅與商品稅合計占據了2016年江蘇省71.63%的稅收收入,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證了“雙主體”稅製觀點的合理性。
3. 從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的內部結構來看
在2016年歸屬江蘇省的1361.18億元地方所得稅收入中,企業所得稅為978.81億元,占所得稅總額的71.91%;個人所得稅為382.37億元,占所得稅總額的28.09%。顯然,企業所得稅是所得稅的主體,這既與一般性的認識相吻合,同時也說明企業經營狀況的好壞直接有關企業所得稅基,經濟是決定稅收的第一決定性要素。對於上劃中央收入中的所得稅,在共計1963.99億元的上劃規模中,企業所得稅占比70.8%,個人所得稅占比29.2%。
由於我國的所得稅現行實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六四”分成的分稅做法,這一結構性配比的結果與歸屬江蘇省地方的所得稅的結構幾乎完全吻合,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的占比結構都在“七三”開之間。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現行稅收製度規定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都是按照“六四”分成的比例來分配,但是江蘇省2016年的實際運行情況卻是接近“七三”分成,這主要是源於根據部分企業所屬政府級別不同而導致的稅源歸屬差異造成的合理情況。
(二) 江蘇省所得稅的動態分析
根據《江蘇統計年鑒》(2015—2017年),2014—2016年江蘇省各級稅務部門征收取得的所得稅收入和歸屬於江蘇省地方稅的稅收收入總額見下表。與商品稅一樣,此表從2013年開始統計以便測算2014年中各相關稅種的增長率數據。由於本報告旨在研究2016年江蘇省的地方稅問題,因此在這一動態分析部分略去對於江蘇省上劃中央的所得稅分析。
表612013—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與稅收收入總額
單位:億元
稅種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企業所得稅763.66821.04917.58978.81
個人所得稅264.88306.33360.89382.37
所得稅合計1028.541127.371278.471361.18
稅收收入總額5419.496006.056610.126531.83
1. 2014—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在稅收總收入中的地位
根據上表,可計算得出進入新常態階段後,2014年江蘇省所得稅占同期稅收收入的比重為18.77%,2015年和2016年的這一指標則分別是19.34%和28.40%。從趨勢上看,進入新常態階段後江蘇省每一年中歸屬地方的所得稅收入在其當年取得的稅收總收入中的作用,可以理解為是逐步增加的。從比重數值之間的差異程度來看, 2015年該比重比2014高出0.57個百分點,而2016年又比2015年高出了1.5個百分點,這說明所得稅對於江蘇省稅收總收入的正向作用是逐步加快的,所得稅收入在江蘇省稅收收入中的作用越來越強。
2. 2014—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的增長情況
根據上表,新常態後每一年中江蘇省各所得稅相關稅收的增長率情況為:
表622014—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與稅收收入增長率
單位:%
稅種2014年2015年2016年
企業所得稅7.5111.766.67
個人所得稅15.6517.815.95
所得稅合計9.6113.406.47
稅收收入總額10.8210.06-1.18
(1) 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的增長情況
僅從2016年的情況來看,所得稅增長了6.47個百分點,但是同期江蘇省稅收收入的總額卻是首次出現了負增長的-1.18%。這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在2016年中,江蘇省企業所得稅的形勢整體上優於江蘇省稅收的總體形勢;二是與第一條緊密相關,所得稅在2016年江蘇省的稅收收入中發揮了正向的支撐作用。
(2) 2014—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的增長趨勢
根據上表可繪製2014—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與稅收收入增長率的趨勢圖。
圖612014—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與稅收收入總額增長率
從圖形來看,進入新常態階段後江蘇省的稅收收入總體與所得稅呈現了不同的發展態勢,稅收收入總額在經曆了2015年的微降之後,在2016年由上年超過10%的增幅驟然降為負的1.18個百分點。究其原因,除了2016年全麵鋪開的“營改增”改革對江蘇省的地方性稅收收入造成了淨損失的效應(即當年歸屬江蘇省地方的增值稅收入增量不及當年減少的營業稅增量),還與進入新常態後我國整體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背景下,經濟發展由過去的高速增長轉為中低速增長以及由過去的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轉型升級,密切相關。但是正是在這一地方稅收入總額呈現下降趨勢的情況下,江蘇省2014—2016年的三年中,歸屬地方的企業所得稅增速卻呈現了先升後降的特征,2015年增速為13.4%,比2014年9.61%的增速高出了3.79個百分點,但是2016年卻迅速轉為6.47%,比上年增長了6.93個百分點。這一趨勢也再次說明了經濟發展形勢對江蘇省稅收格局的影響,雖然所得稅在進入新常態後保持了增長的趨勢,對於江蘇省地方稅的支撐作用顯而易見,但是從增速來看,江蘇省的所得稅在進入新常態階段後也是與稅收總收入一樣呈現了增幅下降的趨勢,這顯然不夠樂觀。
(3) 所得稅內部的增長率情況
從所得稅構成的兩個具體稅種來看,進入新常態階段之後,江蘇省的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的增長率都呈現了先增後降的趨勢特征,都是在2015年增幅達到高點之後,於2016年快速轉為下降的趨勢。這首先解釋了江蘇省所得稅總體在2014—2016年間增長率發展趨勢的原因,顯然,2015年江蘇省歸屬地方的所得稅增幅出現的上漲,是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同步增長而推動的必然結果;相應的,2016年江蘇省所得稅整體出現的驟然下降,也是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同步增幅減少的結果,在江蘇省所得稅的增長變動中,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並未出現逆向的增長結構,而是保持了同步的發展趨勢。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為,經濟發展水平對於兩個所得稅種稅源的影響是同步的。
圖622014—2016年江蘇省企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增長率
從折線圖來看,在2016年江蘇省歸屬地方稅的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增幅相差不大,但是在此之前,個人所得稅增幅明顯是高於企業所得稅增幅的,其中2014年高出了814個百分點,而2015年則是高出了6.05個百分點,但是到了2016年,便轉為企業所得稅增幅高出個人所得稅增幅0.72個百分點。這一趨勢的反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為是進入新常態後江蘇省在稅收征管製度、措施、方法等領域進行優化和完善的結果,同時也預示出在2016年之後江蘇省地方收入主體稅種的構建過程中,應重點關注通過大力發展經濟,從而做大企業所得稅稅源,企業所得稅對於江蘇省地方稅主體稅種構建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三) 江蘇省所得稅與全國所得稅的比較
為確保分析數據的權威性以及統計口徑的一致性,本報告中關於具體稅類和稅種研究中所取數據均來自曆年的《江蘇省統計年鑒》。全國範圍的數據來自於曆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其中所得稅數據根據同期歸屬地方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彙總得出,對於根據共享收入的原則劃歸中央政府所有的所得稅,不納入本報告的統計與分析之中。
表632014—2016年江蘇省地方所得稅收入的基本情況
單位:億元
年份所得稅稅增幅(%)稅收收入所得稅占稅收
收入的比重(%)
20141127.379.616006.0518.77
20151278.4713.46610.1219.34
20161361.186.476531.8320.84
表642014—2016年全國地方所得稅收入的基本情況單位:億元
年份所得稅稅增幅(%)稅收收入所得稅占稅收
收入的比重(%)
201411779.2211.1759139.9119.92
201512940.549.8662661.9320.65
201614170.59.5064691.6921.90
首先,從所得稅增速的角度來看,進入新常態階段後,除了2015年江蘇省所得稅增長率超過了全國地方性所得稅的增長率,在2014年和2016年中江蘇省所得稅的增幅均是低於全國所得稅增幅的狀態。根據經濟決定稅收的基本原理,尤其是對於所得稅而言,其稅基在理論上與經濟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應是正相關的特征,但是進入新常態階段後,江蘇省的地方性所得稅增長率格局顯然與其“經濟大省”的定位有所偏差。尤其是2016年,江蘇省地方性的所得稅收入僅增長了6.47%,而全國地方性所得稅在2016年則是增長了9.5%,相差3.03個百分點。
其次,從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對比角度來看,進入新常態階段後的三年中,江蘇省所得稅占其當年歸屬地方的稅收收入的比重,都略低於全國口徑這一比重的1%左右。結合上一點的增長率分析,這從一個側麵說明了江蘇省在2016年的地方性稅收收入中,所得稅之外的其他稅收的作用功不可沒,也不可忽視。
三、 分區域所得稅收入的分析
(一) 分城市所得稅收入的基本規模
2015年和2016年江蘇省13個省轄市所得稅的征收規模如表65。
表652015—2016年江蘇省13個地級市的所得稅收入
單位:億元
城市
2015年2016年
總稅收所得稅企業
所得稅個人
所得稅總稅收所得稅企業
所得稅個人
所得稅
南京838.67192.98126.3166.67956.62218.68141.4177.27
無錫668.18139.7198.8140.9706.04153.16103.6549.51
徐州429.1336.9526.1610.79390.338.425.9312.47
常州373.765.7642.5723.19383.1978.7851.327.48
蘇州1338.61346.11250.8695.251505.82381.15276.13105.02
南通521.08104.458.545.9456.7783.8551.7532.1
連雲港237.5521.1215.625.5170.823.718.235.47
淮安284.0517.4511.36.15235.151912.326.68
鹽城384.3141.2825.4315.85324.6736.9622.9614
揚州274.6734.2225.019.21267.1638.0427.8510.19
鎮江245.436.4422.5413.9231.433.822.1611.64
泰州256.8934.4424.929.52257.6237.0824.9312.15
宿遷196.9523.4316.796.64186.2724.1118.155.96
合計6049.191094.29744.82349.476071.811166.71796.77369.94
注:此表中稅收合計總額與《江蘇統計年鑒》中稅收收入總額出現差異,是由於此表中僅統計了江蘇省13個省轄市的地稅收入征收情況,而沒有包括江蘇省地稅局直屬分局的征收數據,因此屬於合理誤差。
(二) 分區域所得稅收入的規模分析
以上表為依據,可計算得出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所得稅的總體規模具體構成情況。
表662015—2016年江蘇省分區域所得稅收收入
單位:億元
地區
2015年2016年
總稅收所得稅企業
所得稅個人
所得稅總稅收所得稅企業
所得稅個人
所得稅
蘇南3464.56781541.09239.913783.07865.57594.65270.92
蘇中1052.64173.06108.4364.63981.55158.97104.5354.44
蘇北1531.99140.2395.344.931307.19142.1797.5944.58
1. 稅收總收入
與商品稅分析部分相一致,以不包括江蘇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局所征收的地方稅在內,僅以每一個江蘇省轄市的地方稅征收數據測算得出的2016年江蘇省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各自取得的地方性稅收收入總額分別為3783.07億元、981.55億元和1307.19億元,按照蘇南五市、蘇中三市、蘇北五市的每一區域所包含地級市數量加以簡單平均的單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756.61億元、327.18億元和261.44億元。這與三大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相一致,稅收收入的征收規模呈現標準的蘇南、蘇中、蘇北由高到低的發展特征。
2. 所得稅總額
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分別征收所得稅收入865.57億元、158.97億元和142.17億元;以其包含的地級市數據加以簡單平均的每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173.11億元、52.97億元和28.43億元。這顯然也呈現出與三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稅收總收入的征收水平相一致的特點,但是從每一區域內部單個城市平均的統計數據來看,三大區域中間的差距可謂是相當明顯。
3. 企業所得稅
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分別征收企業所得稅收入594.65億元、104.53億元和97.59億元,以其包含的地級市數據加以平均的每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118.93億元、34.84億元和19.52億元。無論是從哪一項指標來看,江蘇省三大區域在2016年中的企業所得稅征收格局與呈現了與其區域經濟發展程度相一致的特征,蘇南地區的企業所得稅征收規模超過蘇中地區490.12億元,而蘇中地區的企業所得稅規模又超過了蘇北地區6.94億元。
4. 個人所得稅
2016年,蘇南、蘇中、蘇北分別征收個人所得稅收入270.92億元、54.44億元和44.58億元,以每一區域所包含的地級市數據加以平均的單個城市征收規模分別為54.18億元、1815億元和8.92億元。無論是三大區域個人所得稅征收總額,還是以所含地級市數量加以算術平均的單個城市個人所得稅征收規模,蘇南、蘇中與蘇北地區在2016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的總體趨勢與前述各項稅收收入的趨勢特征也是相同的。
從上述的分析內容可知,無論是三大區域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總額,還是按照每一區域所包含地級市數量進行算術平均的單個城市統計指標來看,三大區域在2016年征收的所得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都是呈現出蘇南第一、蘇中次之、蘇北第三的排序。這再次印證了經濟基礎決定稅收的基本定理。顯然,江蘇省要實現所得稅收入的可持續性以及穩定增長,必須大力發展經濟、努力做大“蛋糕”,擴大稅源體量,這是首要的責任。與此同時,基於我國目前包括江蘇省在內的整體經濟格局仍未實現全麵的扭轉,如何通過轉型升級構建高質量的現代經濟體係也仍然處在探索階段,這無疑也增加了包括江蘇省在內的地方稅未來征收規模的難度與不確定性。這對於排位相對落後的蘇北地區來說,更是如此。
(三) 分區域所得稅收入的結構分析
1. 蘇南、蘇中、蘇北地區所得稅稅收占各區域稅收收入的比重
2016年,江蘇省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各自取得的稅收入占各自區域稅收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22.88%、16.20%和10.88%,呈現出三大區域經濟發展水平正相關的特征,經濟發展水平最高的蘇南地區占比最高,經濟發展水平最為薄弱的蘇北地區反而占比最低。
這說明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決定了所得稅對於其所屬地方財力支撐作用的大小,對於發達地區地方稅主體稅種的構建,可以關注所得稅這一稅類;反之亦是,還要充分認識到對於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區域,不能簡單寄希望於通過將所得稅由麵前的共享稅種改為地方稅就可以解決“營改增”改革後地方稅收入不足的問題。因此,“營改增”後地方稅主體稅種的構建可以考慮類似於“雙稅種”的結構,對於經濟發達地區,考慮通過稅製的設計使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收入能夠起到支撐其地方財力需要的作用;而對於經濟欠發達地區,則可以考慮通過分析,選擇其現行稅收收入結構中的主體稅種進行改革,或是將原來的中央稅消費稅轉為地方稅的方式來予以解決。基於我國目前對於“營改增”後如何構建地方的主體稅種尚無定論,實務界也沒有表現出近期會通過稅改解決這一問題,本報告認為:通過對2016年江蘇省三大區域所得稅構成的分析,至少可知學界中所存在的認為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改為地方稅便可以解決“營改增”改革後地方稅收入不足問題的觀點,有失偏頗。
2. 所得稅內部的結構
2016年,江蘇省三大區域所得稅構成的內部結構來看,蘇南、蘇中和蘇北地區企業所得稅收入占當期所得稅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68.70%、65.75%和68.64%,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個人所得稅收入占當期所得稅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31.30%、34.00%和31.36%。顯然,在三大區域中都是企業所得稅的占比相對較高,均超過了65個百分點,個人所得稅則是約占略超過30個百分點的水平。這說明,江蘇省未來如果關注所得稅的征收穩定性與可持續性,在所得稅內部的兩個構成稅種之中,更加關注企業所得稅應該是必然的選擇。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忽視個人所得稅的作用,但是從權衡比較的角度來看,重點關注如何采取強有力措施以推進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規模,應該是江蘇省理性且合理的選擇。
(四) 每一區域內部的所得稅結構情況
1. 蘇南地區
(1) 蘇南五市的所得稅總額結構分布
圖632016年蘇南五市所得稅的占比結構
2016年,蘇南地區包括的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和鎮江市各自征收的所得稅占當年蘇南地區所得稅收入總額865.57億元的比重分別是25.26%、17.69%、9.1%、4403%和3.9%。顯然,與商品稅中的增值稅分布格局相似,上述5個城市的所得稅占比排序依次為蘇州市、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從餅狀圖中的具體數據來看,這五市的所得稅占比呈現出明顯的非均衡特征,排位最高的蘇州市2016年所得稅收入占整個蘇南地區所得稅收入的44.03%,而排位最低的鎮江市同一指標占比僅為3.90%,蘇州市高出鎮江市40.13%。這說明即使是在經濟發達地區的蘇南內部,各個城市的所得稅籌集與征收能力也是存在著巨大的差異,蘇南內部5個城市之間在所得稅領域的不均衡特征也是非常明顯。
(2) 蘇南五市的企業所得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將蘇南5個地級市各自在2016年征收的企業所得稅除以蘇南地區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總額594.65億元,便可計算得出蘇南地區五市企業所得稅的比重分布情況,具體數據為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蘇州市和鎮江市分別占比23.78%、17.43%、8.63%、46.44%和373%,其分布的餅狀圖如下。顯然,與所得稅總額的占比結構相一致,根據比重的規模由高到低的順序也依次為蘇州市、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其中鎮江市的依然占比最少,且最高的蘇州市占比也超出了鎮江市40多個百分點。
圖642016年蘇南五市企業所得稅的占比結構
(3) 蘇南五市的個人所得稅總額結構分布情況
按照相同的原理,2016年蘇南五市個人所得稅的比重分配情況見下圖,其中,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為蘇州市、南京市、無錫市、鎮江市和常州市,具體占比分別為38.76%、2852%、18.27%、10.14%和4.30%。整體的格局與所得稅總體分布以及企業所得稅的分布情況如出一轍,但是城市之間具體占比的差距有所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