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張為民身手的事,派出所早就知道了,四九城所有派出所不知道的很少,畢竟張為民當初可是被敵特盯上過,而且輝煌戰績可是傳遍了公安口。
之所以是所有公安口,或者說四九城派出所都知道他的身手,那是因為上麵下發過通知,就是怕張為民遇到了敵特,而公安不明真相,見張為民有槍,到時候鬧出誤會,甚至鬧出笑話。
所以為了辦案萬無一失,不可能隻給銅鑼灣附近的派出所下發通知,所以直接四九城所有派出所都接到過通知,同時還有張為民的相片,就是為了一旦敵特現身,到時候可以配合張為民抓捕敵特。
六十年代不是二十世紀,這種不是公安卻配槍的事情極少,當然這時候還未禁槍,很多山裏的獵人還有土槍和鳥銃。
像這種配合任務,可能一年都接不到一次,自然是記憶深刻,從通知上不難得知張為民身手了得,而東區派出所的所長記憶力驚人,他還記得這件事也不算奇怪。
所有人各就各位,馬上行動了起來,可顯然,派出所低估了這件事的難度。
東區街道辦糾察組的組長叫徐衛國,是一個胖子,別看他胖,還蔫壞,但他可是有腦子的。
這件事他心中很清楚,就是張為民作為,因為有能力組織二三十號還敢對糾察組下手的,隻有張為民具備這個實力。
他的確得罪了不少人,那些人的確非富即貴,可說句不好聽的,能讓他們糾察組下手的,那個不是證據確鑿,或者有能力把對方按死的?
你就說婁半城,不一樣不敢報複,直接跑路了?他連通行證這種東西都能搞到,那按死幾個糾察組還不是輕輕鬆鬆,畢竟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人家叫婁半城,那無論什麼部門基本都有認識的人,這些人可能不會落井下石,但也不會平白幫忙,但你要是舍得花錢,那就不一樣了。
可結果呢?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婁半城都逃了,一絲報複的想法都沒有,被糾察組直接按死。
說白了,得罪人之前他們也會評估一下對方的實力,要麼不得罪,得罪就必須要按死,否則等對方翻身了,那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嗎?
所以徐衛國十分清楚,他得罪過的人興許之前非富即貴,可如今不是鋃鐺入獄,就是正在改造,真要有那麼幾個關係好的,還念及舊情的,也不會把事情做的那麼囂張,讓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得罪人了,因為你兜不住。
可這裏麵不包括張為民,因為徐衛國還是知道一些張為民的實力的,他有那個實力,兜得住,就憑借他一身榮譽,沒有確鑿證據,單憑懷疑,根本定不了他的罪。
哪怕這時候他說出實話,說出他用心險惡的用意,也無濟於事,這個動機確實成立,但表麵上人家沒有受到一點影響,那麼還對他打擊報複有必要嗎?
沒有證據,動勞模,那就是作死,這時候工人的高度在社會上有多離譜,又不是不知道,有錢那是恥辱,但你要是工人,那就是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