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現在咋辦?傳喚張為民嗎?”
東區派出所之所以繞來繞去還沒有傳喚張為民就是因為知道他是何許人也,光是在軋鋼廠拿的榮譽就不說了,軍功他都有,這種人哪怕在特殊日期,紅袖章都不敢輕易招惹。
軋鋼廠和同鑼鼓巷的紅袖章就是最好的證明,張為民依然坐著他的副廠長,穩如泰山,沒人敢輕易招惹他,榮譽還在其次,在軋鋼廠,要碰張為民,你的先過了工人委員會那一關,不然軋鋼廠一萬多人就得餓肚子。
俗話說,采訪時有十萬捐十萬,可你要是問你有一輛車你願意捐嗎?人家會說不捐,因為人家真有一輛車,用在這裏很好理解,覺悟是覺悟,但別讓我餓肚子。
而張為民無疑就是解決了吃飯的問題,這可是軋鋼廠一萬多人的食物問題,那個不開眼的動他,先問問工人同意不?
所以綜合考慮,還是調查的差不多了,再決定是否傳喚張為民。
不過通過他們走訪調查,真的就是因為小孩子打架,張為民才跟東區街道辦糾察組有所接觸的。
可這個理由傳喚張為民未免太過兒戲了,再怎麼說人家也是副廠長,級別不低,人家也道歉了,也賠償了,你憑啥懷疑人家找人搞你?那可是往死裏搞啊。
說句不好聽的,東區街道辦糾察組抄家那麼多,任何一個人的嫌疑都比張為民要大,畢竟人家好好的日子,你因為各種理由,甚至是汙蔑的手段,就把人抄家了,人家能不恨你嗎?
可張為民雖然是副廠長,有能力做到這一切,可不值得啊,動機呢?能做到副廠長,應該不是沒腦子的人,這時候搞出那麼大亂子,而且異常明顯的挑釁,很顯然不符合張為民的人設。
沒有動機,人家沒必要那麼做,還故意挑釁,這是不可能的,也沒有理由傳喚。
“不行,這時候傳喚我們問什麼?難道說你是不甘心賠償醫療費?可人家是主動找的東區街道辦主任,況且他一向出手大方,這點在調查中已經得到了印證了。”
“隊長,很明顯糾察組對我們有所隱瞞,要我說,我們就去直接問理由,反正小孩子打架的事,用這個理由,怎麼傳喚?揪著不放的事他們,而且人家賠償了五十元,很有誠意了,還找了街道辦邢主任說情。”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但最終答案就是以之前的小孩子打架事件傳喚張為民問詢,明顯理由不夠充分,就算是上門讓人家配合調查,也沒有理由啊,難道說對方說懷疑你?動機呢?他們都說不出來,讓他們怎麼回答?
這又不是記者采訪,難道說對方說是你,你怎麼回答這個問題?真要這麼問,直接換職業算了,讓人家配合調查起碼他們能自圓其說,否則一件事情都被解決的事,舊事重提,難道說對方記仇,舊事重提,故意惡心你?
“行吧,兵分兩路,一隊去糾察組小組長家裏詢問真正的懷疑理由,另一隊去邢主任那裏,詢問一些關於張為民的事情,她和張為民有所接觸,比較了解此人,可能會有新的線索。”
派出所長做出了決定,所有人兵分兩路,馬上行動了起來。
“對了,讓人盯著張為民,看看他跟什麼人有接觸,不要碰麵,暗中監視就好,對方身手很好,不下於一名經驗豐富的特種兵,所以要遠遠監視,不要暴露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