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爵梟沉默了,在他跟時笙重逢,得知她是傅易寒的未婚妻後,自己就派人查過時笙。
她的背景幹淨,甚至可以用淒慘來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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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家裏窮,為了活命爸媽出門打工,將她丟給爺爺奶奶照顧。爺爺奶奶並不是很喜歡她,所以對她也就是給飯吃,餓不死就行。
後麵,她爸媽每個月打一千塊回來,家裏有地,地錢也都給爺爺奶奶。但…時笙也還是介於吃飽飯,不餓肚子的程度。
她初中的時候,一年到頭就那麼兩件衣服,有時候爺爺會給她買,那種一塊錢一件的。當時時笙不懂,覺得有新衣服很高興。
後來她才知道,那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二次加工的衣服,所以非常便宜。
她第一次來大姨媽,以為自己得了絕症。
那個時候恰好她媽媽在家,看到她在洗帶血的內褲,就溫柔的問她是不是流血了。時笙害怕的點頭,隨後她媽媽給她普及了一下知識,她才知道原來自己是長大了,不是要死了。
過了兩年,她媽媽鮮少回家。媽媽每個月會打三百塊錢給她,但是學校一頓飯,就是十塊的份額。所以這些錢,僅僅夠她吃飯。
她基本上,隻吃泡麵,還能省下來一些。
有一次,時笙錢不夠用,因為她買了兩件內衣。跟奶奶要了五塊錢,去買姨媽巾,還被訓斥一頓。他們說,她爸媽每個月給她錢,怎麼就剩不下,花那麼快?
她印象非常深刻。
那個月,她用姨媽巾的時候,就小心翼翼的把一片撕成兩半用。棉絮會跑出來,混著血黏在內褲上,很髒、很髒。
有時候不小心弄髒了褥子,還要被訓斥一頓。後來,姨媽來的時候,她就穿著褲子睡,因為不敢弄髒褥子。
等她初中的時候,父母離了婚。離婚當天時笙在場,她爸媽爭著要弟弟,卻沒人注意到站在角落裏的她。
那一刻,她很堅強,沒有哭出聲。
她看著喋喋不休的父母,垂下眼簾,悄悄地將眼淚擦掉了。
再後來,時笙考上了心儀的大學。一開始,她也是勤工儉學,不上課的時候就去兼職,從早到晚,也僅僅隻夠學費。
她忘了大一跟大二是怎麼過來的,她就像一個時鍾,幾乎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轉動。也就因為她長期休息不好,加上營養不良,病倒了。
她的舍友兼閨蜜方萌萌花了她一個月的生活費,才讓時笙撿回來一條命。
也就是那次,讓她明白,她就像是塵埃,卑微到就是死了都不會有人在意。
為了讓自己跟方萌萌不被餓死,她選擇去酒吧賣酒,也就是那次,她撞破了傅易寒的秘密。但她並沒有以此要挾傅易寒,反而是尊重的讓他保護好自己跟喜歡的人。
命運的齒輪就是從此刻開始轉動起來,她成了傅易寒的‘女朋友’,也逐漸開始改變,成了一個貪財的小財迷。
錢,能讓她感到安全。
錢,能讓她活得更加瀟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