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重要的細節(2 / 3)

這些證人證言在吳吉貴拉著被害人走出房門之後的陳述上,許多細節都不吻合,甚至還有矛盾的地方,而有個別證人的證言對吳吉貴非常不利。我和宋銘凱都覺得,這是辯護工作的一個難點,還得想辦法一一核實,或者爭取排除對被告人不利的證言。

最後一個細節,是關於吳吉貴在與被害人發生肢體衝突前刺傷盧某的事實。同樣的,貴吉貴在前兩次筆錄中,都說在他把刀拿起來打開的時候,盧某上來奪刀,他就拿著亂劃,也不知道是不是傷到了盧某,然後與某就跑了出去,應該是去喊人。但是在第三次口供中,吳吉貴非常肯定地說,他並沒有傷害被害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盧某。雖然盧某的傷經鑒定為輕微傷,並沒有達到追究吳吉貴故意傷害罪的標準,但是這個細節在最終法官對吳吉貴量刑的時候,是肯定會被考慮進去的。所以這也是辯護律師應當重視的並核實的。

“看來這案子看似事實清楚,其實還是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影響辯護工作啊,”我對宋銘凱列出的這些細節表示肯定,“你比我想像的要專業,更比我想像的要認真嘛!”

“你再說這樣的話我真的要生氣了!”宋銘凱不高興了,“別老是用那種看紈絝子弟的眼光看我好不好!”

“抱歉抱歉!”我也覺得自己總是說那樣的話對他來既不禮貌也不公平,“以後保證不會再說了!”我連聲道歉,趕緊把話題轉到工作上,“快到春節了,春節過後這案件也差不多移送審查起訴了,時候我們去檢察把全案卷宗拷過來看了,再去看守所會會他,向他核實以後,再確定辯護方案吧。”

“好的!”宋銘凱表示同意,接著站起來,一臉正經地跟我說,“不知沈岩律師可否賞臉讓我請您吃個晚飯?”

“講真的,我今天是真的很願意吃你請的晚飯,”我實話實說,“因為剛才我已經答應了一個飯局,並且是真的非常不情願地答應的。”

“那就推掉它,我請你!”

“不好,都答應人家了,怎麼好又說不去,”我搖了搖頭,“再說了,這頓飯我是躲不過去的,就算今天我找個借口推脫了,他們改天還是會約我的,我也總不能次次都推掉。”

“噢!我知道了,一定是你不想見的人約你,所以你才這麼煩躁,”宋銘凱說完一臉壞笑地問我,“想不想提前開溜?”

“怎麼溜?”我看了他一眼,說這話,我也正在考慮晚上用什麼方法可以讓我提前離開。

“到時你就知道了!”他起身走到門口,“我會幫你的—你記著,晚上不要開車去就行了!”

我不知道宋銘凱葫蘆裏賣的什麼藥,但下班後,我還是把車開回了公寓,然後打車去了趙盛文定的地方。倒不是因為宋銘凱說了什麼,而是因為我覺得這種場合,總免不了喝兩杯,與其到時候再找代駕,還不如直接打個車去算了。

位於市郊的桃園山莊,離市區大概二十公裏。是個集餐飲、垂釣、棋牌休閑一體的地方,環境好,又安靜,很多像趙盛文,還有龍在文這樣的有公職在身的人,都喜歡把朋友約到那裏。

我故意拖到很晚才下班,到達桃園山莊時,已經快七點了。服務員帶著我到了院子最左邊的大包房—桃園山莊的格局就是一片大園子,前麵是停車場和幾間獨立的屋子,每間小屋子就是一個獨立的包房,包房後麵是一個垂釣湖和一小片桃林。現在還是冬天,所以客人不多,等到桃花開放和桃子成熟的季節,來這裏還是需要提前訂座的。

服務員為我打開包房的門,大圓桌上,菜都已經上齊。趙盛文和龍在文,以及幾個之前龍在文帶我認識的,龍在文的朋友已經在等我。見到我,趙盛文首先站起來向我招手:“小沈,你看,就差你了!”

“抱歉,我來晚了!”我禮貌性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