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頗有格調的畫廊,大約有四百平方米,開在鬧市區,店鋪是買下來的,價格不菲。
店主是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女性,名叫莊文琴。
瘦瘦的,她的頭發是那種棕紅色波浪,戴著香奈兒的大墨鏡,臉上用妝粉抹得很白,口紅很豔麗。
穿著是深咖啡色的短袖T恤,黑色蕾絲邊的長裙,匡威帆布鞋。模樣上看像是在國外呆過,有一定品味。
手上有幾個藏文紋身,金玉鑲嵌的戒指,大到誇張的腕表,她是在用一種重量為她瘦小的自身添加安全感。
她駐足在一麵紅牆前,牆上掛著一幅很大的油畫,畫中是一頭藍色的孔雀,它擺開尾部的羽毛,羽毛是采用抽象的手法表現,色彩鋪散開,孔雀開屏。
“你也喜歡這張畫?”莊文琴問正在看畫的肥佬。
“隻是覺得它很像我過去養的寵物。”
“這幅畫叫做《綻放》。”
接著莊文琴對肥佬說,“是不是真的可以見到一個死去的人?”
“對,時間隻有三分五十六秒。”
莊文琴是盜夢實驗的第二名客人。她和姚若嵐會認識,走了關係。
“太好了。”
二人麵對這幅《綻放》油畫,在兩把黑色折疊靠椅上坐了下來。
莊文琴遞上一張照片。照片有一些年代,相片中是一個七歲的小女孩和一個二十出頭的男子。
這個男子梳著一個朝後的油頭,一小撮頭發故意垂在額頭上,戴著墨鏡,笑起來露出好看的牙齒,穿著開三個口的花襯衫,模樣上看是在模仿“費翔”,他一手摟著七歲的女孩,一手作出一個“加油打氣”的手勢。
“這張照片看多少年,似乎都不厭倦。”莊文琴出神地盯著這張照片。
相片拍攝於三十三年前,而莊文琴就是相片裏的那個女孩。
她一一道來:
·
我從來都不知道我的親生父母是誰,我是在一所福利院長大的。
在我七歲的那年,第一次見到照片裏這個男的,當時的印象很模糊,我記得他是一個演出劇團的歌手,來福利院演出。
當天唱了一首《加油,星星》,還跳了一段霹靂舞。
其實唱跳的應當是很普通的,那場表演在我印象中也是很模糊的。
最後他要走的時候,和福利院的大多數孤兒小孩都拍了照,我也與他照了張。
照片是一周之後洗出來的。我並沒太在意,而這個男的叫什麼,是誰,我完全一無所知。
往後的十年也無念想。
一直到了我十七歲的時候,在福利院裏溫書備戰高考。
我的學習成績考上二類大學完全不成問題,但我就是報了一所超一類大學,它在很遠很遠的城市,要坐三天三夜的火車才能到。
這是我的目標——我要離開這裏,我要去很遠很遠的地方。
其實,那個時候每天的神經緊繃繃的,我實在是沒有把握,需要放鬆。
夜深人靜的時候抱起一本小說,書名是什麼的不太記得了,若無其事翻閱著,翻到一半的時候,這張照片,這張十年前的照片夾在書裏,蹦了出來。
我捏著看這張照片,十七歲的我看著照片裏“七歲時候的我”一臉疑惑猶豫,當時我究竟在煩惱著什麼呢?疑惑著在想著什麼呢?
而當年摟著我的那名男子——在我十七歲那晚再看來,就像是有些什麼魔力。
他的笑容是那麼熟悉親切,他的那個握著拳頭的“加油手勢”,就好像在對我說:加油!努力!你可以!
看過照片之後渾身就如同打了雞血一般,有了信心,我考上了心怡的大學。而後繼續朝著保送去國外留學的目標進發。
我必須靠自己來改變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