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絲襪殺手 1(1 / 1)

觸目驚心,對於接到報案,趕到現場的警察來說,隻有這樣的感覺。

案發地點是在國道邊上的一棟民房。

死者名叫陳豔珍,家庭婦女,43歲,她被繩子綁著,心髒病發作死亡。

穿著的絲襪被脫下,僅限於此,沒有侵犯的痕跡。

一張單人的老式沙發邊上,放著一瓶喝了一半的可樂。

不遠處倒著一張輪椅,她的女兒,19歲的陳蒙趴在地上,身上、後背插著一把水果刀。

水果刀並沒有傷及要害,但是傷很重,陳蒙是活了下來,重度昏迷。

現場留下了幾枚指紋、鞋印,行凶者為男性。

該如何形容這一宗凶案發生時的場景——

凶手進入此處,綁架了陳豔珍。

而後將坐在輪椅上、不能走路的陳蒙推倒在地,一把水果刀插在陳蒙後背上,陳蒙痛得大叫。

陳豔珍想救,不能救,她被繩子綁著。

而此時,凶手緩緩坐在沙發上,開了一瓶可樂,翹著腿,就這樣觀賞著自己犯下的罪行。

指紋、唾液留在了可樂罐上。

他看著陳豔珍因為巨大的悲痛而突發心髒病、心肌梗塞死亡。

而陳蒙在重傷中目睹著母親的死去。

之後,凶手放下可樂,就這樣離去。

待凶手走後,陳蒙爬到櫃子前,拿到手機,最後一絲氣力報了警。

為什麼?凶手為什麼要做這件事?

仇殺?

陳豔珍和陳蒙這對母女相依為命,陳蒙自小身體就不好,不久前還被查出了癌症,母親陳豔珍終日照顧陳蒙。

為了方便去各地就醫,陳豔珍租了這個在國道邊上的民房。

陳豔珍沒有朋友,前些年,她為女兒看病,能借的都借了,朋友早就躲得遠遠的。更別說仇人,這樣一對社會背景簡單的母女,哪裏會有仇人?

那麼凶手的目的是什麼?

搶劫?不,現場沒有任何錢財物品遺失。

陳蒙是見過凶手的,但是她隻是在上救護車時說了一句,“一個...一個戴著頭盔的...男快遞員。”

“你看到他的樣子了嗎?”

“隻...看到背影。”

也就是說,凶手是喬裝成快遞員,而讓陳豔珍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開門、快速進屋行凶的。

他手上有刀,用刀威脅,綁住了陳豔珍。

之後他走到輪椅邊,將陳蒙推下輪椅,舉起刀,插在身體本就柔弱的陳蒙背上。

然後,他去冰箱找東西喝,拿了一罐可樂。

坐在沙發上,摘下頭套,他確定此時陳蒙是在他的後方,看不見臉。

但是陳豔珍應該是看見了,凶手就這樣默默凝視著陳豔珍....一直到她心髒病突發死去。

如今陳蒙重傷昏迷,在醫院的搶救室。

事發後,警察在國道邊上找了一圈,國道邊是菜地、還有高高低低的樹,查了一圈,均無所獲。

那附近隻有幾個探頭,事發時在黑夜。

根本沒有拍到凶手是怎樣出現、怎樣離開的。

這宗案件隨著公示而引發網絡輿論,“冷血狂徒”“可樂殺手”的字眼出現在各個網絡報道的標題上。

重案組高度重視,出動40人,成立專案小組。

而在第一輪的討論會上,當一名警察看完這宗案件詳細的資料後,忽然說了一句,“這宗案件的手法,好像很熟悉,我好像有印象,10年前,和10年前的那幾宗案件很像,莫非,絲襪殺手又作案了?”

.

會議結束,好幾個助理警員進進出出檔案室。

將一堆堆陳年舊案的資料送到了許文山的辦公室。

辦公室內還有一名女子,正在翻看著過往的卷宗,姚若嵐。

由於這宗案件的惡劣性嚴重,重案組總警司指派詭案組的姚若嵐前來幫忙。

總警司下了鐵命令,“不惜任何代價,最短時間內,一定要擒住真凶。”

在經過十幾個小時的查閱資料後,二人得出推論:

這宗案件的凶手,就是10年、至少犯下4宗凶殺案的絲襪殺手。

而推述“絲襪殺手”犯下的第一宗案件,還要從1990年的一月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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