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奪命詭計 4(1 / 2)

首先,由於樹林侵犯案的男子是蒙麵的,沒人見過他的樣子。

潘珍妮隻是憑聲音認出,覺得吳江就是蒙麵男子,這並沒有說服力。

第二,吳江解釋自己案發時在家睡覺,同樣沒有辦法證實他到過案發現場。

第三,就是他手臂上的牙齒印,已經過了一個多月了,牙齒印早就看不出來。

吳江說自己是被抓傷的,這個說辭,也能成立。

一切都隻是猜想,實在是證據不足,而且案件並沒有實際性的“造成傷害”,很難上法庭,警方隻得釋放了吳江。

可偏偏這兩人的社會背景關係懸殊,吳江隻是個超市職員,沒錢。

潘珍妮很有錢,況且她認定吳江就是當初要侵犯她的蒙麵人,她一定要讓吳江坐牢。

她請了最好的律師,同時對外宣傳——

潘珍妮將自己塑造成一個受害女性,女性麵對侵犯,絕不能隱忍,必須發聲。

這件事對身為知名作家的潘珍妮實在太具有炒作價值,新聞越轟動,對她自身人設,以及新書的推廣都起到海量曝光。

網友們開始人肉吳江,更有吳江的好友偷偷和記者說,吳江這個人有特殊癖好等等。

警察迫於壓力,更加深入調查,對吳江手臂的傷口做倒推,用電腦模擬傷口是怎麼形成的,結果還是證據不足。

無法抓吳江。

但對於吳江的負麵影響已經形成,超市辭退了他,他雖然對媒體大喊冤枉,可身邊的朋友已經對他竊竊私語。

而且潘珍妮依舊對外高調的說,“我已經找到證據了,很快就會公布。”

可就在這個節骨眼上,潘珍妮,侵犯案的受害者離奇遇害。

隻要潘珍妮一死,那侵犯案徹底結束。吳江自然成為最主要的嫌疑人。

可是吳江,卻擁有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根據潘珍妮的遇害時間推測,是在夜晚九點半到十點,火災是發生在十點半。

吳江說案發時自己一直呆在家裏,他一個人住。

他有兩個時間證人:

晚上九點,他在村口小賣部買東西,小賣部的老板能為他作證。

晚上十點半的時候,他在網上預約了一個女按摩師到家裏為他按摩。

吳江的家是在距離仙俞村二十公裏外的喜雲村。

喜雲村建在半山,隻有一條盤山公路下山。

從喜雲村到仙俞村,直線距離雖然是二十公裏,但是算上繞來繞去的路程,至少需要一個小時。

吳江沒買車,也沒叫過車,也沒騎摩托,警察並沒有在全球眼監控發現,有任何吳江出去過的證明。

撇開縱火不說,換句話說,吳江如果要殺潘珍妮,他往返兩地的路程——至少需要兩個小時。

而他兩個時間證人,九點的小賣部老板,十點半上門的女按摩師,正好讓這宗謀殺案變成了不可能。

他與潘珍妮有仇,他有謀殺潘珍妮的動機,可他也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第二名嫌疑人是潘珍妮的閨蜜提供的。

這人是個男的,不知道真名,網名叫“推理男仆”。

從名字就能看出,這個人是推理小說的狂熱愛好者,謙卑地稱呼自己為推理之門的男仆。

半年前的某日,潘珍妮和閨蜜在餐廳吃飯,有一個頭發長長的,看起來很孤僻的男子走了過來,他就是推理男仆。

他很誠懇地對潘珍妮說,“我很有實力的,你是推理界的頂級作家、編劇,希望你能看看我寫的這本推理小說。保證你會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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