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之後,胡木珍與控方律師見了一麵。

約在律政署的辦公室。

控方律師經驗豐富,他說,“胡律師,我今天約你來,是為你的當事人好。”

控方律師開出了優厚的條件,隻要趙靈兒簽下認罪書,兩宗案件,都以誤殺罪起訴趙靈兒。

畢竟,根據控方律師掌握的證據,(姚若嵐的催眠),趙靈兒是先被羅仲平給綁架,在自救的前提下捅了第一刀、第二刀。

但是從第三刀到第十幾刀,就認定為殺人。

而第二宗劉韜謀殺案,基於趙靈兒體內有個冷湄的人格,控方律師說,“人格殺人,這在國外是有案例,但K城行不通。”

控方律師實在不想在——是哪個人格行凶的問題上爭論。

隻要趙靈兒同意認罪,就統一將兩宗案用“誤殺”起訴。

控方律師對胡木珍說,“這個條件很優厚了,先接受治療,坐上幾年牢就能出來。怎麼樣,簽字吧。”

他拿出那份認罪書文件,遞上了筆。

控方律師覺得胡木珍是絕對會答應的,可胡木珍並沒有接過筆的意思。

胡木珍說,“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這才是她應該得到的最好條件。”

控方律師笑了一下,“胡律師,你還年輕,經驗也不是很夠,別果斷,這兩宗案件,你應該問問趙靈兒,看她怎麼想。”

“我的當事人說了,全權委托我處理。”胡木珍回了一句。

這也是事實,趙靈兒,在幾日前是被姚若嵐催眠,催眠之後,她的頭更痛,腦袋更加混亂。

而關押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停了治療,冷湄這個人格變得更強,現在已經不是單雙日這麼簡單了。

人格不斷交替,分不清楚什麼時候是趙靈兒,什麼時候是冷湄。

但是,無論是冷湄和趙靈兒,都同意讓胡木珍全權負責這兩宗官司。

胡木珍在與“趙靈兒”、“冷湄”經過深入會談,讓她們隻要咬死一種回答,就是無論控方律師如何盤問,她們的回答都是“不知道,沒做過。”

胡木珍對於這兩宗案件好像特別有把握。

控方律師放下筆,心想,真是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律師。

他聳聳肩,說,“既然這樣,那就法庭上見了。”他伸出手。

“法庭上見。”胡木珍與他握了握手。

.

不久之後,案件開庭審理。

控辯雙方律師在法庭上展開了各自陳述。

既然不接受條件,那控方律師直接用兩宗故意殺人罪起訴了趙靈兒。

控方律師認為,趙靈兒就是殺人犯,謀殺羅仲平的事實確鑿,找到了屍體,有法醫的檢驗報告。證實羅仲平是死於刀傷。

控方律師傳召了一個權威證人——姚若嵐,犯罪心理學女博士,

控方律師對法官介紹,“法官閣下,姚若嵐博士曾經接觸過趙靈兒,並且對她進行了深度催眠,在催眠中趙靈兒親口承認是她殺死了羅仲平。”

而後姚若嵐作證。

她講述了自己在催眠中,所得到的線索,正是由於這些線索,讓警方找到了羅仲平的屍體。

控方律師問,“姚博士,你認為趙靈兒在殺死羅仲平的時候,是否屬於自己的行為、怨恨驅使?”

“是的。”

接著,輪到胡木珍提問。

胡木珍站起身,說了句,“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

之後她就坐下了。

現場的旁聽席上發出驚訝之聲,人人心中納悶,這個律師竟然連問題都不問。

而在被告席上坐著的趙靈兒同樣吃驚,但胡木珍看了趙靈兒一眼,示意她,保持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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