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眼中閃過一絲訝然,“公子認錯了,在下元宗。看公子氣宇不凡,可是人稱神風刀客的烈風?”
果然是元宗,神風刀客烈風,老子沒聽說過。李全越忍不住多看了幾眼,覺得這個烈風還真是一個帥哥,神采飛揚,英氣勃勃,跟現代的明星有得一拚。
烈風尷尬地笑道:“正是區區,在下唐突了。元兄是如何識得在下的?”
元宗指了指烈風背後的長刀,笑道:“長刀長發是烈公子的招牌了,列公子可謂橫空出世,憑一人就殺盡五百馬賊,我一路從齊國走來,到處是列公子的英勇傳聞,對列公子的俠骨英風非常佩服。”
烈風豁然笑道:“那都是一些市井傳聞,做不得數的。元兄的大名在下也聽說過,如果願意,在下想與元兄喝酒一敘。”
看來元宗對這個青年人非常的欣賞,欣然答應,一起走入坊間一家小酒肆。
“就這家小店了。”李全越領著兩個也走了進去,與元宗兩人的靠近一案跪了下來,點了菜後傾聽兩人對話。
烈風敬佩地看著元宗,道:“在下對墨門以‘兼相愛,交相利’的世界為己任非常欽佩,俠之大者,為國為民,墨門弟子都是當之無愧的當世大俠,大丈夫立身處世就當如此,元兄我敬你一杯。”
兩人幹了一杯後,元宗有些神色陰鬱,“如今天下大亂,大害橫行,弱肉強食,眾國紛爭不斷。這一禍害根本原因是人無兼愛之心,專行禽獸之事。”
烈風問道:“那當如何才能天下安定,百姓安康?”
“我墨門第一代钜子墨翟提出兼愛、非攻、尚賢、尚同的思想……”
突然一個聲音突兀地插了進去,“兩位先生真是大才啊,在下佩服佩服!!”
兩人看著笑嘻嘻的李全越,暗中皺了皺眉毛,兩人惺惺相惜,大有相見恨晚之感,沒想到突然半路插進一個人來,看他年齡也就十五六歲,衣衫華服,就知道是紈絝子弟了。
“在下烏廷威,想與兩位交個朋友,不介意我坐下來吧?”李全越臉皮很厚,直接無視他們的不善表情,大咧咧跪下,笑嘻嘻道:“元先生啊,你們的墨者都是一些品德高尚的人,你說的兼愛我是做不到,我一向講究愛我所愛,恨我所恨,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人若犯我必讓他哭爹喊娘。”
烈風嗬嗬笑道:“這位小兄弟說的很有趣。當然,如若是喪盡天良,無惡不作的人我輩自然要除之而後快。”
李全越愕然道:“原來烈大哥是想做一名俠客啊!!”
烈風豪氣道:“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噗!!”李全越將一口酒水吐了出來,冷不防都噴在了對麵元宗的臉上。
媽呀!穿越,又見穿越。這李白的《俠客行》還真道出了一名俠客的瀟灑和豪邁。
元宗讚道:“好!!”
客氣,客氣,嘿嘿!!自然這話是不敢說的,李全越還要違心的歎道:“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好詩,好詩,如此豪邁的詩句,從未得問,烈先生文采斐然,誌向高遠,在下敬你一杯。”靠,剽竊李白名句,我鄙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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