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有利於風險投資發展的環境(2)(1 / 1)

第二,修改《證券法》。《證券法》修改稿已經基本完成,這次修改重點是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同時對我們證券市場先天的製度缺陷和資本市場的發展方麵都有一些規定,還將加強證券交易所的作用。如無特殊情況,將在4月下旬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進行一審。

第三,我們現在正在製定《物權法》,這也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審。《物權法》是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產的法律,也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

第四,大家比較關心知識產權的保護。知識產權問題目前在我國受到高度的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已製定《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進一步完善我國知識產權的法律製度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第五,《信托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已製定《信托法》,相關信托法規和規章也正在認真研究當中。

第六,《刑法》。《刑法》裏有一些沒有考慮到的犯罪行為,現在逐步寫入,如信用卡詐騙犯罪等等。

第七,已經列入計劃還沒有起草完的《合夥企業法》的修訂。我們的指導思想是要把有限合夥製加進去,這是風險投資裏運用得比較多的一種組織方式。也就是說,主管合夥人是負無限責任的,而一般合夥人隻負有限責任,這樣能實現責任和權力的對稱,也有利於風險投資基金的組織。

在上述法律中還有一個特殊的問題,就是國有風險投資企業的問題。這個問題還在研究之中。

我們現在的風險投資企業,就國內來看,一半左右是國有的,或者國有成分為主體的。國有和國有控股的企業在這些法律中就遇到了一些立法上的問題。比如《公司法》裏,怎麼界定法人財產權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二)培育發展風險投資文化

如果我們說,法律是一種硬約束的話,文化就是一種軟約束。如果我們能培養出一種文化來,這同樣也有利於風險投資的發展。這個文化,我想大概應該包括這麼幾個方麵:一個是要培養企業家精神。企業家精神是與風險投資緊密結合的。我認為我們國內當前把“企業家”這個詞濫用了,並不是所有的企業經理都稱得上企業家的,沒有創新創業精神的經營者不能叫企業家。所以要培養創新創業精神,要鼓勵創造性、鼓勵創新,要鼓勵冒風險,同時要能夠忍受失敗。

再有一個就是誠信,我認為在風險投資業裏,誠信文化的建設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現在遇到的很多問題都涉及誠信,比如說投資方承諾投資多少,實際到最後資金遲遲不投入,甚至把資金抽走。技術方,把一個技術許諾好幾個“婆家”,一看這家搞的不怎麼樣或者給的回報不滿意,又拿這個技術與其他“婆家”合作,這些都是誠信問題。

最後一點,關於自由討論、探討的氣氛。在矽穀,曾經有一個教授寫過一本書叫《比較優勢》。他說在矽穀有這樣的風氣,你有什麼問題,大家在咖啡館一坐就可以自由交談、自由交換意見。這種風氣是非常重要的。

(三)建立風險投資支持係統

這幾年我一直在做推進建立風險投資的支持係統工作。現在可以向大家彙報一下:

第一,“中國風險投資論壇”已經舉辦了七屆,堅持在每年4月份舉辦。

第二,成立了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這個研究院設在深圳,是由中國風險投資公司和香港理工大學共同出資成立的。這個研究院已經成立了兩年,現在工作進展情況還不錯。

第三,出版了《中國風險投資雜誌》,現為季刊。

第四,出版《中國風險投資年鑒》,這個年鑒從去年開始還出了英文版,已經連續出版了三年。今年的中文版已經麵世,英文版估計5月份可以出版。

第五,建立了中國風險投資的網站。我們希望把這個網站變成像美國的VentureOne一樣為風險投資行業提供行業信息的網站。

第六,出版風險投資的係列叢書,現在出版了5本,涉及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風險投資的項目評估等等。

最後我要向大家宣布,在中國人民大學設立中國風險投資的博士點已被批準,今年即將招生。我也是博士生導師之一。如果誰願意學風險投資,歡迎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