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能帶給你最大享受的都是精神的。有一個好例子,比如聽到孩子出生的時候那第一聲啼哭,是公認的人生幾大最幸福的瞬間。雖然那一刻,你的身體正經曆著公認的人生幾大最嚴重的苦痛,可是內心,還是無比愉悅。這就是身體和精神之間的痛苦和快樂的顯著對比。
然而能帶來最大愉悅的東西,通常也能帶來最大的傷害,所以沒錯--能讓人感覺最痛苦的永遠是精神,而不是身體。自殺率名列前茅的日本和韓國,醫療水平非常先進,那些選擇結束自己美麗生命的,更多的是健康美好的年輕人,他們顯然不是因為身體的不適,而是看不到未來的希望。反過來說,一個病魔纏身的人,隻要有親朋的支持和關心,隻要依舊能找到人生樂趣,積極地享受生活的例子並不少見,比如,偉大的霍金。
你應該意識到,我們所有那些討好自己的舉動,吃的大餐,買的名鞋,穿的美裙,其實不過是通過物質來達到精神的愉悅而已。對這些的擁有,會帶來精神的滿足和快樂,即使身體上也許正在忍受痛苦。比如吃海鮮會拉肚子,也許高跟鞋會磨腳,或者穿了太短的裙子在秋天裏著了涼,可是--姑娘我樂意,誰管這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