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地位:人生的絆腳石(3)(3 / 3)

年羹堯的失寵和繼而被整肅是以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十月第二次被召進京為導火線的。在這次赴京途中,他令總督李維鈞、巡撫範時捷等跪道迎送。到京時,王公以下官員跪接,年羹堯安然坐在馬上行過,看都不看一眼。王公大臣下馬向他問候,他也隻是點點頭而已。在京期間,年羹堯“傳達旨意,書寫上諭”,儼然成為總理事務大臣。更有甚者,他在雍正麵前,態度竟也十分驕橫,根本不像一個臣子。結束召見回任後,年羹堯接到雍正帶有威脅性質的批評朱諭,提醒他:“若倚功造過,必致反恩為仇。”

分析年羹堯失寵獲罪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第一,擅作威福。年羹堯自恃功高,驕橫跋扈之風日甚一日。他在官場往來中趾高氣揚、氣勢淩人:贈送給屬下官員物件,“令北向叩頭謝恩”;發給總督、將軍的文書,本屬平行公文,卻擅稱“令諭”,把同官視為下屬;甚至蒙古紮薩克郡王額附阿寶見他,也要行跪拜禮。

對於朝廷派來的禦前侍衛,理應優待,但年把他們留在身邊當做“前後導引,執鞭墜鐙”的奴仆使用。按照清代的製度,凡上諭到達地方,地方大員必須迎詔,行三跪九叩大禮,跪請聖安,但雍正的恩詔兩次到西寧,年羹堯竟“不行宣讀曉諭”。

更有甚者,他曾向雍正進呈其出資刻印的《陸宣公奏議》,雍正打算親自撰寫序言,尚未寫出,年羹堯自己竟擬出一篇,並要雍正帝認可。年羹堯在雍正麵前也行止失儀,“禦前箕坐,無人臣禮”,雍正心中頗為不快。

第二,結黨營私。當時在文武官員的選任上,凡是年羹堯所保舉之人,吏、兵二部一律優先錄用,號稱“年選”。他還排斥異己,任用私人,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以陝甘四川官員為骨幹,包括其他地區官員在內的小集團。小說《兒女英雄傳》所寫紀縣唐實指年羹堯,說他是經略七省的大將軍,“他那裏雄兵十萬,甲士千員,猛將如雲,謀臣似雨”。這些都是藝術上的誇張,與實際情形有很大的出入,但也說明年羹堯的勢力之大。

第三,貪斂財富。年羹堯貪贓受賄、侵蝕錢糧,累計達數百萬兩之多。而在雍正朝初年,整頓吏治、懲治貪贓枉法是一項重要改革措施。在這種節骨眼上,雍正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張廷玉曾經說過:“本來就是用年羹堯來攘外,外患既除,還不知收斂,死期不遠。”本來,功高蓋主之人是最應該懂得韜光養晦的,更應該懂得要及時抽身,但年羹堯天生的張狂卻讓他不知進退,想把10萬大軍培養成軍閥勢力,又插手地方政務,培植個人勢力,並且已經開始準備利用自己在西部的軍事、政治勢力進行叛亂。

雍正對年羹堯的懲處是分步進行的。第一步是在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十一月年羹堯晉見離京前後給他提醒。第二步是給有關官員打招呼,雍正或叫他們警惕、疏遠和擺脫年羹堯,或叫他們揭發年羹堯的劣跡,為處罰年羹堯作準備。第三步將年羹堯調離西安老巢。雍正先將年羹堯的親信甘肅巡撫胡期革職,把四川提督納泰調回京,使其不能任意妄為。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四月,雍正解除了年羹堯川陝總督職務,命他交出撫遠大將軍印,調任杭州將軍。最後一步是勒令年羹堯自裁。

年羹堯調職後,內外官員更加看清形勢,紛紛揭發其罪狀。雍正以俯從群臣所請為名,盡削年羹堯官職,於當年九月下令捕拿年羹堯押送北京會審。十二月,朝廷議政大臣向雍正提交審判結果,給年羹堯開列92款大罪。雍正說,這92款中應服極刑及立斬的就有30多條,但念年羹堯青海戰功,格外開恩,賜他獄中自裁。年羹堯父兄族中任官者俱革職,嫡親子孫發遣邊地充軍,家產抄沒入官。叱吒一時的年大將軍以身敗名裂、家破人亡告終。

年羹堯打仗是一把好手,進行********卻不行。********最重要的是看時機,年羹堯之所以被重用就是因為打仗,打仗完了,一步步地被削減權力是應有之事,年羹堯看不到這一點,妄想保住自己的權力乃至謀取更大的權力,這就是不識時。他沒有選擇做一個忠臣,卻做了一個“天下第一負恩之人”,是他的不幸,也是他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