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9章 國際工人運動有求必應的顧問(1)(1 / 3)

一、指導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活動

第二國際解散以後,恩格斯仍然滿腔熱忱地關心和指導著各國的工人運動。1883年以前,為了讓馬克思集中精力完成《資本論》第2、3卷,他主動承擔了指導各國工人運動的大部分工作;馬克思逝世後,他獨力擔當國際工人運動的顧問。各國工人階級最優秀的人物都充分信任他,在緊要關頭都向他請教,並且總是從他那裏得到最好的建議。

這個時期,歐美各國紛紛建立工人政黨,先後建立社會主義政黨和組織的國家有美國(1877年)、西班牙(1879年)、法國(1879年)、意大利(1882年)、比利時(1885年)、挪威(1887年)、奧地利(1888年)、瑞士(1889年)、瑞典(1889年),俄國在1883年建立了第一個宣傳馬克思主義的團體“勞動解放社”,馬克思主義得到廣泛傳播,工人組織、報刊成倍增長。年邁的恩格斯不僅要從事繁重的科學研究工作,而且要處理日益增多的信件,回答各國工人運動活動家提出的各種各樣的問題,根據工人運動的發展動態,向人們提出意見和建議,同各種危害工人運動的機會主義進行不懈的鬥爭。他每天的活動總是排得滿滿的,工作十分繁忙。

恩格斯最為關心的是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活動。這不僅僅因為德國是他的祖國,德國社會民主黨同他有著極其深厚的曆史聯係;更主要的是因為自從普法戰爭和巴黎公社以後,“歐洲工人運動的重心由法國轉移到了德國,從而德國工人肩負起新的責任和更崇高的義務,要求他們作出新的努力。”[1]而且,德國社會民主黨是第一個在民族國家範圍內建立的工人政黨,對歐美工人運動有著重大的影響。

70年代末期,德國社會民主黨麵臨嚴峻的考驗。1878年10月,俾斯麥政府為了鎮壓日益壯大的工人運動,迫害無產階級政黨及其領導人,以發生兩次謀刺德皇的事件為借口,悍然頒布極端反動的《鎮壓社會民主黨企圖危害治安的法令》,規定任何團體、集會、報刊和印刷品,如果是“社會民主黨、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的”,都一律禁止;對這種團體的任何支持都要受到嚴厲懲罰;政府可以不經任何程序宣布戒嚴,逮捕和放逐任何它認為是危及治安的“危險分子”。這個反動法令使德國社會主義工人黨處於非法地位,全國籠罩著一片恐怖氣氛。法令公布後,有332個工人組織被解散,1300多種社會主義出版物被禁止出版和發行,大批黨員和工人遭到逮捕或被迫流亡國外。黨的中央機關報《前進報》雖然表示要“改變寫法”,仍不能避免被查封的命運。由於黨的領導人長期以來迷戀合法活動,對秘密鬥爭缺乏思想準備和組織準備,因此,在非常法頒布初期,他們驚慌失措,束手無策,竟然宣布解散黨的組織。黨的一些領導成員還作了喪失原則的聲明。例如,李卜克內西在帝國國會上說:“黨要遵守反社會黨人法,因為它是最嚴格意義上的改良政黨,而暴力革命行為根本是一種荒謬的事情。”社會民主黨《帝國議會議員的報告》中甚至公然宣稱:“我們根本不想革命……我們沒有必要推翻俾斯麥製度。我們讓它自己垮台!……本質上受不可抗拒的進一步發展所製約的國家和社會正在自然地長入社會主義。”這個時候,許多堅持革命氣節的黨員,在組織解散後不能形成一股集體力量;一些不堅定分子經不起考驗,紛紛宣布退黨;黨內莫斯特、哈賽爾曼等無政府主義分子和赫希柏格、施拉姆、伯恩施坦等右傾機會主義分子乘機大肆活動,妄圖把工人運動引向邪路。

在這個嚴重的曆史關頭,馬克思、恩格斯給德國社會民主黨的領導人作了許多重要的指示,為德國工人運動指明了正確的方向。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俾斯麥頒布反社會黨人法,不僅不能消滅社會主義運動;相反,它將從反麵教育無產階級,清除黨內一些人對資產階級民主的幻想和對合法鬥爭的迷戀,迫使無產階級走上革命的道路。他們嚴肅批評了李卜克內西和議會黨團對反動派所表現的“不適時的溫順”,強調指出必須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不要像許多人還在做的那樣,一遇到敵人的打擊就逃避、退讓,不要哀號,不要嗚咽,不要低聲下氣地求饒,說什麼我們並沒有任何惡意。我們要以牙還牙,要以兩倍、三倍的打擊來還擊敵人對我們的每一個打擊。”[2]恩格斯指示黨的領導人,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改變鬥爭的策略。就是說,在利用一切有利條件進行公開的、合法的鬥爭的同時,還必須進行秘密的、非法的鬥爭,建立黨的秘密組織,創辦黨的秘密報刊,把公開鬥爭與秘密鬥爭、合法鬥爭與非法鬥爭結合起來。恩格斯寄希望於廣大黨員和工人群眾,認為“德國的運動的特點是,領導的一切錯誤總是由群眾來糾正。當然,這一次也會是這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