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裏亞的無恥讕言,理所當然地遭到恩格斯的嚴厲批駁。在《〈資本論〉第3卷編者序言》、《〈資本論〉第3卷增補》、《致康·施米特》等著作中,恩格斯對洛裏亞的謬論進行了無情的抨擊。
恩格斯指出,洛裏亞的價值理論及其對總價值的指責,是庸俗經濟學的完成。在他看來,價值隻是商品交換的比例關係,純粹是一種偶然的、沒有實際內容的東西,可能今天是這樣,明天又是那樣,所以總價值這個概念根本不能存在。他把價值和價格等同起來,認為每一種商品有多少種價格,就有多少種價值,而價值又是由供求關係決定的。按照洛裏亞的價值概念,當供求平衡時,商品的價值等於零。很顯然,這是十分荒謬的。
《資本論》第1卷與第3卷,邏輯上有著嚴密的聯係。在第1卷中,馬克思創立了科學的勞動價值論,認為商品價值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量決定,商品交換以價值為基礎。在第3卷中,馬克思研究了剩餘價值轉化為利潤,利潤平均化和價值轉化為生產價格。指出在資本主義社會,由於存在部門之間的競爭和資本的自由轉移,等量資本獲得等量利潤,商品的市場價格以生產價格為基礎。生產價格理論不僅不違背價值理論,而且是以價值理論為基礎的。因為盡管這時商品已不再按照價值進行交換,但社會生產價格總量與總價值是一致的;雖然每個部門獲得的平均利潤與本部門創造的剩餘價值不等,但社會平均利潤總量與剩餘價值總量也是一致的。可見《資本論》第3卷與第1卷不僅沒有矛盾,而且是第1卷理論的完成。
恩格斯指出,從價值到生產價格,邏輯的發展與曆史的進程是一致的。在簡單商品生產條件下,例如在中世紀,商品是按照價值進行交換的;而按照生產價格進行交換,則需要資本主義的發展達到一定的高度。這個時候,商品不隻是當做商品來交換,而是當做資本的產品來交換。每個參加交換的資本家,都要求從剩餘價值總量中,按照自己的資本量獲得平均利潤。生產資料從一個部門到另一個部門的自由轉移,為利潤平均化提供了條件。正如馬克思所說:“因此,商品按照它們的價值或接近於它們的價值進行的交換,所要求的發展階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們的生產價格進行的交換,則需要資本主義的發展達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撇開價格和價格變動受價值規律支配不說,把商品價值看做不僅在理論上,而且在曆史上先於生產價格,是完全恰當的。”[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