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當反革命高奏凱歌的時候(5)(2 / 3)

無產階級政黨必須保持自己的獨立性。這是馬克思、恩格斯總結1848年革命所得出的重要結論。在《中央委員會告共產主義者同盟書》和一係列論著中,馬克思、恩格斯反複強調這一觀點。鑒於當時流亡倫敦的小資產階級民主派以革命的名義招搖撞騙,在無產階級隊伍中製造混亂,馬克思、恩格斯堅決主張必須與他們劃清界限。但維利希、沙佩爾等人卻把他們當做“自己人”,不僅與他們往來密切,並且同他們一起,誣蔑馬克思、恩格斯是“反動分子”、“靠筆杆活動的人”。

上述情況表明,維利希、沙佩爾集團已經背離了《共產黨宣言》的原則立場,背離了無產階級的根本利益,背離了同盟中央在兩次《告同盟書》中所確定的正確路線。馬克思、恩格斯曾經對他們進行耐心的幫助和教育,希望他們改正錯誤,繼續為革命事業做出貢獻。但他們一意孤行,拒絕了馬克思、恩格斯的正確意見。在這種情況下,馬克思、恩格斯決定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

1850年9月15日,共產主義者同盟中央委員會舉行非常會議。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會多數派委員馬克思、恩格斯、施拉姆、普芬德、鮑威爾、埃卡留斯;少數派委員沙佩爾、維利希、列曼,弗倫克爾因事缺席。恩格斯擔任會議秘書。馬克思主持會議並作了重要發言,批判了維利希、沙佩爾集團的錯誤觀點,指出他們實際上不是無產階級的代表,而是小資產階級的代表。

根據同盟章程,本來馬克思、恩格斯完全可以把少數派作為不同意同盟原則的人開除出去;但他們考慮到,雖然少數派目前發表的觀點是反共產主義的,至多是社會民主主義的,但就其信仰來說,這些人還是共產主義者,因此沒有采取開除的措施。為了避免同盟的分裂,馬克思提出三點意見:(一)中央委員會從倫敦遷到科倫,其職權在會議結束後立即移交給科倫區域委員會;(二)廢除現行的同盟章程,責成新的中央委員會草擬新盟章;(三)在倫敦組織兩個彼此不發生關係的區部,其唯一聯係是雙方都屬於同盟,都與同一個中央委員會通信。恩格斯和多數中央委員讚成並通過上述決議,維利希、列曼中途退席,沙佩爾在表決時棄權。

馬克思、恩格斯雖然與維利希、沙佩爾集團發生原則分歧,但還是希望同盟不要分裂。維利希、沙佩爾集團卻大搞分裂活動。沙佩爾常常說:“要分裂——就分裂吧。”在9月15日會議上,他再次提出:“不如組織兩個同盟,完全決裂。”會後不久,由他們控製的同盟倫敦區部通過決議,誣蔑馬克思、恩格斯“力圖……把同盟變成為個人統治的工具”,竟然把馬克思、恩格斯及其擁護者開除出同盟。少數派的所作所為,破壞了同盟的統一,導致了同盟的分裂。

鑒於維利希、沙佩爾集團的分裂活動,馬克思、恩格斯及其擁護者於1850年9月17日聲明退出倫敦德意誌工人教育協會;過了幾天,又退出倫敦社會民主主義流亡者委員會。至此,馬克思、恩格斯與維利希、沙佩爾集團在各個組織上徹底決裂了。

科倫共產主義者擁護馬克思、恩格斯的立場。由同盟科倫區域委員會組成的新中央委員會,製定了新盟章,在《告同盟書》中批判了維利希、沙佩爾集團的錯誤,指出他們“雖然自以為代表無產階級的利益,實際上,為他們的全部活動和他們同法國人、波蘭人和匈牙利人一起發表的宣言所證明了的,是小資產階級民主派利益的代表,因而他們隻是口頭上的革命派,當然不是事實上的革命派”[42]。由於維利希、沙佩爾等人拒絕執行科倫中央委員會決議,於1850年11月被開除出盟。